【程序开展】《六安市裕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六安市裕安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六安市裕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一)起草初稿。2024年9月下旬,《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经党工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履行征询意见及相关审查报批程序。
(二)意见征集。2024年11月15日,区卫健委将《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同步通过区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库栏目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2024年12月5日,区卫健委将《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通过OA发送给 辖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和30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对3个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吸收,形成《六安市裕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2024年12月上旬,报送区司法局审查并通过。
(四)会议审议。2025年1月上旬,在政府第69次常务会审议并通过。
(五)文件印发。2025年1月20日,政府办印发《六安市裕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六安市裕安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一)起草初稿。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2024年9月下旬,区卫健委牵头,在深入调研、会商相关部门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六安市裕安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初稿)》。
(二)意见征集。
在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反复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积极与区工信部门、区财政部门、公安机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区红十字会等多个部门就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并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建议,2024年11月16日通过网络渠道征求社会意见,根据意见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六安市裕安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讨论稿)》。
(三)合法性审查。2024年12月上旬,报送区司法局审查并通过。
(四)会议审议。2025年1月上旬,在政府第69次常务会审议并通过。
(五)文件印发。2025年1月20日,政府办印发《六安市裕安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