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开展】《裕安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1.起草初稿。2023年年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代区政府起草了《实施方案》。区教体局召开了专兼职督学代表座谈会、学校层面的座谈会,多方征求意见,区委教育工委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2024年3月,区教体局发函至26家区直单位征求意见,21家单位复函无意见,5家单位复函提出8条修改意见,采纳8条。4月,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意见征集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意见征集结束时间(5月16日),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3.合法性审查。2024年5月,区司法局出具了审核意见。
4.印发阶段。2024年12月,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行文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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