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7 17:10 信息来源:裕安区工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裕发〔20252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高新区工委和管委,区直有关单位:

2025年全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202526日 

 

2025年全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省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大会、全市工业强市大会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区主战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树牢大抓制造业、大抓高新区、大抓招商引资的鲜明导向,全力以赴攻项目、抓产业、培企业、谋创新、优环境,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工业基础。2025年努力实现年产值超亿元企业突破50家、5亿元企业达到4家、10亿元企业突破2家,力争全年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0%,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总产值突破200亿元,为裕安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注入强大动力。

一、坚定不移培育新质生产力

1积极打造“首位产业”新引擎。锚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首位产业,围绕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产业链韧性提升和智能化升级,加快玲珑轮胎开工进程,支持今飞凯达汽车轮毂工厂智能化运营,督促博泰智能座舱早日投产;加大在手项目推进力度,实现钠离子电池材料和车规级芯片“零突破”;依托优势产业基础,加大细分领域延链补链,逐步构建车身压铸件、橡胶件、注塑件等配套链条,协助更多本土企业链上整车企业,初步形成具有互补优势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实现从“零件生产”到“部件组装”。力争产业链企业突破50家,实现全年产值超30亿元、增长40%。(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招商中心、高新区等,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集群。聚焦技术创新、产业链协同、应用场景驱动和生态链构建,大力支持金弘金属、高迪环保、天通新材料、中钢联等企业加快发展,努力在金属材料、绿色建材、软磁材料和特种合金等细分领域上创新突破,构建材料、设备、应用共同体,在区域内形成“研发-转化-应用-迭代”闭环,推动新材料产业在市域范围内从“跟跑”到“领跑”的跨越。力争全年产值超50亿元、增长20%。(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招商中心、高新区等)

3.持续壮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围绕水工机械、特种压力设备、环保设备、电机电力等领域加大人才、金融支持力度,集中资源培育龙头,支持恒源机械、松羽工程等企业提档升级;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链,加大精密加工、工业软件、模具制造等产业链空白和薄弱环节招引力度,促进产业集群生态更优。力争全年产值超25亿元、增长15%。(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招商中心、高新区等)

二、坚定不移发挥高新区主阵地作用

4.激发高新区发展活力。坚持高新区发展“一把手”工程,全力推动高新区创新升级,加快行政体制改革进程,推进薪酬绩效制度改革,持续强化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壮大高新区力量,加大优秀干部选拔使用力度,着力培养“懂经济、知产业、会招商”的干部队伍。加快创建高新区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一区一业一样板)进程,提升园区智能制造、工业互联、零碳循环水平;持之以恒围绕主导产业,瞄准细分赛道,靶向精准招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发挥“高新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作用,坚持项目定期调度机制,全力加快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抓住与合肥包河区、松江经开区等合作机遇,探索突破行政壁垒、构建利益共享机制,尝试跨园区产业集群培育,建立“飞地经济”,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2025年,高新区力争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5%,工业投资增长40%,技改投资增长15%。(责任单位:高新区、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等)

5.优化园区发展空间。进一步夯实高新区“工业强区主阵地、高质量发展增长源”的核心地位,稳步推进开发区公告目录修订工作,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优化发展空间。持续推进支路网建设,加快独山路西延、永嘉路、长乐路、永泰东路改建工程进度,不断提升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加大园区物理空间应用,开展政府自建园区入驻企业成长评价,实施“腾笼换鸟”工程,提升政府自建园区入驻企业孵育转化速度,提高园区产出效益;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与江淮汽车共建进程,开展实质性合作。(责任单位:高新区、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重点工程处等)

6.持续开展低效用地整治。实施园区“空间再造”工程,推深做实低效用地“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小散乱污”企业、低效用地、闲置土地整治力度,量化年度目标,一企一策,采取盘活提升、嫁接转让、依法收回等方式依法依规处置,2025年力争完成园区低效闲置用地整治300亩以上。持续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把亩均投入产出关口,鼓励多层厂房建设。(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高新区、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招商中心)

三、坚定不移推动工业项目提速增效

7.优化“双招双引”新格局。坚定不移大抓招商,转变招商思维和模式,实现“政策红利”驱动招商向市场化、专业化招商转变,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资本招商和公司化招商。转变政府招商功能,实现从要素供给者向产业生态组织者转变,形成“以商招商、以链聚商”良性循环机制。大力招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培育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算力服务、供应链金融等现代服务,构建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坚持既有机制不动摇,继续实施“一办四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驻外机构+攻坚组”的招商作用,完善“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各类主体联动、园区承接落地”的招商工作格局。优化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坚持目标导向、实绩导向,形成大抓招商的浓厚氛围。2025年力争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52个、10亿元以上项目5个。建强用好政府平台化市场投资基金,以投促引、招投联动,力争投资项目10个、撬动投资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招商中心、高新区等)

8.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不动摇,加强5+3+3”分级分类调度,加快土地林地报批、环境容量供给保障、注册备案等前置审批进程,优化项目“管家制”,为重大项目配备由高新区、招商中心和要素保障部门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建立企业诉求溯源督办机制,提升服务响应效率,千方百计提高开工率、纳统率、竣工率、达产率。推动在建中煤电厂、博泰、美达瑞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力争全区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0个以上,投产15个以上,工业投资增长25%。(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招商中心、高新区等)

9.强化企业改造升级。抢抓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机遇,围绕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安全水平提升等重点方向,积极谋划和加快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培育省级新产品2件、“三首”产品1件、力争省级“工业精品”1件。推动共复柯林、中钢联、乐源等技改项目竣工投产、提质增效,力争实施技改项目40个、技改投资增长15%。一企一策、分类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推动规上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和规下企业数字化应用全覆盖,培育省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1个、省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3家,争创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高新区等)

四、坚定不移抓好企业梯度培育

10.推动工业增产增效。扎实做好规下样本点轮换工作。持续做好企业纳规梯次培育,加大小微企业培育扶持力度,优选成长性好、统计基础完善的进入培育库,力争全年新增规上企业23家。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常态化开展异动企业帮扶行动,加强要素保障,落实好省、市“补短板、稳增长”任务清单,分类施策支持重点企业增产增效。保持规上采矿业、规上电热水供应业、规上制造业及规下工业四项指标高增速长。(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统计局、高新区等)

11.打造工业雁阵梯队。培优做强“两新一高”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建材、轻纺、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提质扩能铝材制造、羽绒羽毛、电子信息等特色优势产业。力争全年培育超10亿元企业2家,新增亿元企业5家以上,打造能体现裕安特色和优势、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带动力的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加强上市政策研究和辅导,及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快中钢联等“青雁”企业上市步伐,形成雁阵梯次培育良好格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高新区等)

12.全面赋能“专精特新”。开展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三赋”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0家。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实施专精特新倍增计划,力争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启动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区工信局、高新区等)

五、坚定不移推动企业创新赋能

1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和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建实验室、中试基地、创新中心、研发中心等科创平台。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参与省级以上产业链关键环节产品协同攻关。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提升毕业企业数量、质量。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开展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0%,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5家以上,新建省市企业研发中心3家,开展创新要素对接活动2场。(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高新区等)

14.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安徽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六安分园等平台服务能力,推动区内企业与省内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技术需求对接和成果转移转化。加大皖西学院与首玻光电及恒源机械、安徽建筑大学与高迪循环产业园、合肥工业大学与胜缘食品等校地深度合作,推动高校优势学科与裕安产业发展的共建共享,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力争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0个,打造省、市级技术中心1-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招商中心、高新区等)

15.推动企业绿色转型。积极贯彻落实“双碳”战略,持续推进节能减碳,落实部门联审项目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绿色转型。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培育省市级绿色工厂2家以上,争取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以金弘金属为链主,加快构建再生铝循环利用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招商中心、高新区等)

六、坚定不移深化区域融合发展

16.抢抓合六同城化战略机遇。树牢同城意识,深化协同发展,强化与包河区结对共建,积极推进高新区与合肥市域开发区合作共建。聚焦“两新一高”主导产业,坚持汽车零配件承载地定位,以合肥整车企业为着力点,多频次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积极承接优质配套产业外溢。大力招引轻量化汽车压铸件等企业入驻我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推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招商中心、高新区等)

17.紧抓与上海松江对口合作。抢抓对口合作机遇,谋深谋实合作项目,发挥“吉六零松裕基金”作用,积极招引G60科创走廊沿线项目努力打造一批示范性工程、标志性成果进一步发挥两地市场主体作用,分行业、分领域开展裕松产需对接、产学研校地合作、企业家培训等,深入开展沪皋园区协同发展,积极推介裕安工业消费品在沪销售,促成两地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等方面互补承接。强化与松江区交流联系,组织1期高层次企业家专项培训。(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招商中心、高新区等)

七、坚定不移强化工作保障机制

18.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持续加大工业强区建设工作区级统筹力度,定期研究会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督导调度,形成工业经济发展合力。成立区级签约转落地工作专班,统筹落实好土地报批、规划建设、能耗、环评、供水、供电、供热、融资等要素保障工作,运用好周六解题和分级分类调度机制,解决项目“两慢”问题,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送工入企,大力推广制造业“订单贷”,常态化开展“金融惠皋企”专项行动,全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加强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农村偏远地区20255G通讯覆盖率达70%以上。(责任单位:区营商办、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数管局等)

19.强化安全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及时学习传达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安全生产重点、薄弱环节不放松,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深入落实民爆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对民爆行业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强化重点时段和特殊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局等)

20.优化为企服务机制。对标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家恳谈会,以“百名干部联千企”为抓手,依托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线上线下双向发力,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服务、技术支持等,形成叠加放大效应,助力企业发展。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扎实为企业做好电力保供、供需对接、开拓市场等工作,助推企业稳定经营、达产满产。充分发挥好政策宣讲员作用,部门联动组织不少于10场惠企政策进企业活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区营商办、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招商中心、区数管局、高新区等)

 

附件:1裕安区加工制造业强区专项支持若干政策目录(2025版)

2.裕安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目录(2025版)

 


附件1

 

裕安区加工制造业强区专项支持若干政策

目录

2025

 

根据“亩均论英雄”评分结果,A档企业在目录规定奖励标准上浮20%;B档及未参与评级的新上规工业企业按目录规定奖励标准兑现;C档企业按目录规定奖励标准70%兑现;D档企业不享受。本年度内发生一起亡人安全生产事故或没有履行相关招商约定的企业不享受。

一、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

1.鼓励工业企业上规。对首次升入规模企业的工业企业,年度上规的给予每户工业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24个月);当年月度上规的给予每户工业企业15万元一次性奖励。

2.支持工业企业“上台阶”。年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且年增长15%(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培育龙头企业,对年产值首次达到10亿元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库规上工业企业,连续三年在规且产值年增长率40%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在规且产值年增长率60%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以2024年产值基数为基准,三年期满一次性申报)。

二、支持数字化转型

3.支持技术改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当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进行技术改造新购置生产性设备(含工业软件,但不包括二手设备,不含屋顶光伏、车辆、电器等非生产性设施设备),设备投资超过500万(含)并在当年度足额报数的,按当年度新增生产性设备发票金额7%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奖补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单个企业设备投资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鼓励打造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及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获得省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的企业,在省级奖补基础上,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行业型、区域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省级奖补基础上,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省级奖补基础上,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5.鼓励智能制造典型示范。经认定的国家“数字领航”企业、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国家级绿色工厂,在省级奖补基础上,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分别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

三、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

6对获得国家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企业创优品牌

7鼓励企业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的开发应用,实现产品迭代升级,经认定的省级新产品企业,每件新产品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高端装备自主突破、核心技术迭代升级、关键软件安全可控,经认定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三首”产品企业,每件“三首”产品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申报省级工业精品,经认定的省级工业精品企业,每件工业精品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制造业产业链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锚定“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经认定的省级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企业,每件标志性产品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轻工、食品、纺织、家电及消费电子等行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的市级消费品工业“三品”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    

五、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8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经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夯实统计基础

9.结合日常统计工作,对云平台等系统使用填报率、及时率、准确率等情况分级管理,给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下样本点企业一名具体经办人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平台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取消。

10完成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任务的属地单位,当年每新增1家给予1万元奖励;完成月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属地单位,当年每新增1家给予2万元奖励。

政策目录每年修订一次,与区工业经济要点一并印发。本目录中有市级政策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无市级政策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具体由区工信局负责解释。


附件2

 

裕安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目录

2025版)

 

一、强化科技企业梯度培育

1.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属规模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包括入库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0.3万元奖励。

二、强化科技平台研发创新

2对新组建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研发中心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企业研发中心。

三、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对企业建设服务产业建圈强链、面向行业开放并通过省级备案的概念验证、中试基地,按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4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器分别给予其运营主体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备案的省级以上孵化器,且年度绩效评价合格以上的,当年每培育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运营主体5万元奖励;当年每孵化1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运营主体1万元奖励;当年在孵企业每入库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运营主体0.1万元奖励。

5对当年在省科技厅备案的院士工作站给予30万元补助,对省绩效评价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企业引进的科技副总,并在省科技部门认定备案的,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企业支付报酬50%的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

6对上级科技部门批准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按照科技部、省市党委政府及其办公室或上级科技、财政部门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给予配套支持。

政策目录每年修订一次,与区工业经济要点一并印发。本目录中有市级政策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无市级政策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对于给予支持的企业或项目,需按相关文件精神提供必要材料,具体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