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裕安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 14:57 信息来源:裕安区教体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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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政〔20245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裕安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1.裕安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班

2.裕安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任务清单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20241231日 


裕安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0号)《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皖教督〔2018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达标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458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区域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强化“五育”并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任务,研究破解义务教育发展难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布局规划,全面落实“双减”任务,大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缩小校际差距,保障适龄儿童享有公平而优质的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66月底,全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达到督导评估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建工作,提升组织力凝聚力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扎实抓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及时修订学校章程,把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章程,在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内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党员活动室达到“六有”标准,党建活动正常开展。

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委、区委社会工作部

(二)加强财政投入,推进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2.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布局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切实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依法依规做好农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坚持城乡统筹兼顾,有效地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属地政府

3.着力化解大校额大班额。进一步修订完善《裕安区消除大校额和大班额治理方案》,建立消除大校额大班额工作台账。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科学合理划分学区,校内挖潜、新建装配式教室、校外租借场地、闲置校舍改建等方式,增加预警区域的学位供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制度等举措,逐步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4.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严格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抓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提升工程,尽快帮助学校补齐办学硬件短板,有效解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专用教室数量和面积不达标,教学仪器设备不足、老化等问题,实现项项达标和校校达标。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属地政府

5.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电子化测试需求,充分发挥“三通两平台”应用效益。进一步推进 “智慧校园”建设,加强智慧课堂应用维护,提高智慧课堂开课率。推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助力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做好国家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加强中小学教师和管理干部教育信息化培训,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6.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义务教育的投入,切实履行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坚持义务教育优先发展,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教育经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现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的目标,确保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执行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规定等。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三)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推进办学质量优质均衡

7.加强德育工作。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依据《裕安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和研学实践基地建设,用好红色资源,提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开展校园节(会)、社团、主题团(队)日等教育活动,努力做好主题实践、劳动实践、研学旅行、志愿服务等校外实践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强化家校联系,发挥社会教育资源作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育人机制。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文旅局

8.提高学校文化建设水平。持续实施“一校一品”工程,挖掘各校自身优势,办品牌特色教育。加强校园环境建设,美化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文娱体育活动设施、长廊、绿化环境等,建设学校物质文化;加强学校人文管理,完善校训、校纪、校规、学生守则、劳动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建设学校制度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炼校风、教风、学风,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三观,扎实开展校园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建设丰富的校园精神文化。以校园环境为育人基础,规章制度为育人准绳,学生活动为育人载体,打造学校特色,提高学校文化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财政局、团区委

9.规范办学行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学区招生,不得以考试方式招生,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制度。实行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或以升学为目的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进校园活动需在上级确定的清单内遴选,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4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课后服务和学生暑期托管工作,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开展民办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导评估。严禁利用节假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强化“控辍保学”监控措施,确保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5%以上。严格落实省、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全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属地政府

10.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落实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扎实推进教学方式的创新,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增强课堂实效,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立课程改革保障机制,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学习环境,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开展好个性化服务,促进学生自主探究学习,融合应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重视情境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实施课程融合,开展研究性、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科技、环保、国防等专题教育。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开齐开足课程,落实一天一节体育课,上好艺术、劳动、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配备满足课程实施需求的教育资源,引导学生学习体育、艺术、劳动的技能与方法,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积极开展体育类、艺术类特色学校创建。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11.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狠抓教学常规落实,从计划、备课、上课、作业、教研等方面进行精细化管理。强化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定期开展主题教研活动,组织展示课、汇报课、示范课、研讨课、比赛课等系列活动,形成良好教学教研氛围,以赛导教,以教促学。深化和拓展集团化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教育集团教研共同体定期组织高效的教研活动,促进共同提高,共同发展。定期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推广优秀教学案例。强化学科实践,推动综合学习实施,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以推进课堂改革为核心,积极构建与新课程方案、新课标紧密对应的新教学模式和新课堂形态。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12.深化义务教育评价改革。严格落实《裕安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认真组织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四)建立完善特殊群体关爱体系,推进教育公平

13.随迁子女就学实现“零障碍”。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两为主”“两纳入”和“三个一样”政策。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民办学校学位,保障随迁子女顺利入学。对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转学手续不设门槛,随到随办,保障平等教育权利。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审计局

14.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各乡镇街和村居社区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各学校要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提供电话、视频通话等方式方便学生与家长联系。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属地政府

15.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制定措施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建立残疾儿童“一生一案”,畅通“随班就读”通道,保障残疾儿童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积极建设残疾儿童学习与康复“资源教室”,对不能随班就读和到特殊学校上学的孩子实行“送教上门”,让每一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属地政府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师资水平优质均衡

1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考核结果应用于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岗位晋级、教师资格注册、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制定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17.深化“县管校聘”管理体制。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求,通过组织教师进城考试,开展农村教师到城区学校顶岗培养,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等方式,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促进师资配置更加合理,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城乡共享。深化“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充分发挥名校长、名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科学流动,不断激发优秀教师潜能与活力。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18.积极开展教师培训。以加强国家课程改革和教育信息化方面的培训为重点,完善区级、校级培训体系,认真组织并高效完成国培和省培计划;根据课改要求和教师实际,设计培训项目,强化实践环节和教学能力训练,推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升。以教师为中心,分层分类培训,完善培训内容和方式。建立教师学历提升激励机制,鼓励中小学教师取得与任教专业相适应的本科、研究生学历文凭。落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标。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19.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统筹使用全区事业编制,确保义务教育用编需求。通过“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优师计划”等渠道,为中小学补充教师。通过转岗培训,增加体育、艺术学科教师,使教师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20.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足额纳入区财政预算,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确保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全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六)全力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促进教育和谐发展

21.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校园安全专项工作经费,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等安保措施,认真开展校园安防体系建设标准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实现校园安全防范“四个100%”。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机制、膳食委员会监督机制。区道路交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依法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校车准入机制和日常管理机制。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构建学校家庭相衔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教育体系,严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打击扰乱教育秩序、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危害学校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长效机制,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局、属地政府

(七)加大优质均衡舆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可度

22.提高社会认可度。一是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和村居社区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教育惠民政策和优质均衡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引导全社会主动关心、参与、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象,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应对舆论热点,主动公布监督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等方式,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常性深入基层,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意见和建议,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不断改进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向社会宣传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五项管理”、课后服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等成果,大力弘扬优秀教师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

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属地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摸底阶段(202411-20252月)

制定《裕安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

对照《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53-202512月)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照摸底排查建立的“三清单”,盘点销号,落实整改任务,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为稳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定赤壁路初中、大别山路学校、佛子岭路小学、淠河小学、新安镇初中、丁集镇中心小学、独山镇天峰初中、苏埠镇八一希望小学、城南镇宝丰寺学校、六实初中10所学校进行试点,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开展区级督导检查,适时召开调度会、推进会,不断对照评估指标查摆问题,并落实问题整改。适时开展优质均衡攻坚行动,对义务教育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全区力量,攻坚克难,按时销号。

(三)区级自评、整改阶段(20261-8月)

对照《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开展3-5轮自查自评,进一步补缺补差,全面整改提升。在自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申报登记表、区级自评材料以及公众满意度调查等材料,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申报市级复核。

(四)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及国家认定阶段(20269-2027年)

接受市级复核。根据市级复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多措并举,迅速整改,力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迎接省级评估国家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班,实行区领导、区直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责任包保制度,完善政府统筹推进机制,建立教育、财政、发改、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会商,协调联动,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

教体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区发改委要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和管理制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足额按时拨付。区委编办要及时动态调整全区各学校教职工编制,保障教师合理流动和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区人社局要贯彻执行教师工资待遇和政策性津(补)贴,规范教体系统人员调配管理和人事考核。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各乡镇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其他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应深入调研,加强协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合力推进的局面。各责任单位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参与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来,各负其责、各尽所能,把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抓实、抓好。

(四)加大经费投入

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财政投入,保障学校建设项目、教学设施设备、生均公用经费、教师工资、教师培训等经费,全区中小学逐步形成校园环境优美、功能室齐备、师资配置全面优化、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学校管理精细规范,确保按时通过市级复核、评估和国家认定。

(五)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年度规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实行动态监测,跟踪推进。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督查情况不定期向社会公布,针对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强化工作指导,督办整改落实。


附件1

 

裕安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班

 

总召集人李守成  区委副书记、区长

  人 :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宣传部长

   区委常委、副区长

    员 :王思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升平  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

   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陈永华  区发改委主任

王永益  区教体局局长

朱道运  科技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社局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富恩  区住建局局长

郑晓丽  区文旅局局长

张伟长  区卫健委主任

   区审计局局长

陈善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崔应胜  区交通局局长

郑昌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司法局局长

唐德明  区城管局局长

李祝红  区妇联主席

管娇娇  团区委书记

张新芳  区残联理事长

查大武  区应急局局长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王永益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认定结束后自然撤销


附件2

裕安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义务教育学校党组织健全,阵地完善,党建活动正常开展。所有学校制定章程,把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学校章程。

区委教育工委、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底

2

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

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属地政府

2026年底

3

着力化解大校额大班额

1.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2.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区教体局、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20268

4

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

1.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2.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3.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4.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5.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6.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和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属地政府

 

20268

5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1.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2.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2025年底

6

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2.全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

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2024年底

7

加强德育

工作

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区教体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文旅局

2025年底

8

提高学校文化建设水平

所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区教体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财政局、团区委

20268

9

规范办学

行为

1.无过重课业负担。

2.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3.全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4.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5.不得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行为、设立重点学校和重点班。

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属地政府

20268

10

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课程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2025年底

11

加强教育

教学管理

教学秩序规范。

区教体局

2025年底

12

深化义务教育评价改革

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区教体局

2026年底

13

随迁子女

就学实行

“零障碍”

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区教体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审计局

2024年底

14

关爱保护留守儿童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

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属地政府

2024年底

15

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属地政府

2024年底

16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教育系统不得存在严重违纪违规事件。

区教体局、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2026年底

17

深化“县管校聘”管理体制

1.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2.全区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编制标准统一。

3.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4.每百名学生拥有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区教体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20268

18

积极开展教师培训

1.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2.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3.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4.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2025年底

19

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1.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2.不得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

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20268

20

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2024年底

21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不得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区教体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局、属地政府

2026年底

22

提高社会认可度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区委教育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属地政府

2026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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