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开展】《六安市裕安区鹅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一)起草初稿:
2023年5月9日省委书记韩俊同志在《安徽信息每日要报》作出批示“白鹅产业大有可为,要全产业链布局”。接到批示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传达指示精神,参照吉林省先进经验,结合裕安白鹅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短板,立即组织专题调研、座谈会商,认真谋划裕安白鹅产业发展思路。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立即启动鹅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4月15日,区农业农村局安排由局畜牧水产股牵头负责《规划》起草工作,起草人员认真研读《六安市鹅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结合裕安区实际,草拟出《规划》初稿,并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提出修改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后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2024年4月24日至5月24日,区农业农村局将征求意见稿通过区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库栏目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至截止时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5月28日,区农业农村局将《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OA发送给 8个区直相关单位和19个乡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至截止日期,22家单位反馈无意见,5家单位提出9条修改意见和建议,其中采纳8条、1条未采纳并说明原因。
(三)专家论证:
5月28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专家组经评审认为,《规划》指导思想明确,规划依据充分,目标定位准确,建设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指导性;《规划》鹅产业发展的重点建设内容联系紧密,建设任务、重点工程及建设指标设计科学,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合理,符合六安市裕安区鹅产业发展实际;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四)合法性审查:
8月15日,区农业农村局将《规划》送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司法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部采纳。
(五)会议审议和正式印发:
9月23日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9月30日以区政府文件裕政办(2024)17号文件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