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兴•滨江府一期(御园)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备案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5 14:56 信息来源:裕安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你公司《关于万兴•滨江府一期(御园)物业收费备案的申请》收悉。根据《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住建局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六安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1197号)等规定以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区级服务等级司报备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情况,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小区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高层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0.9元收取。此项收费为政府指导价,你可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向下浮动。

二、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0.40元收取。二次供水增压运行维护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0.20元收取物业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服务,方可收取相关费用。待运行规范、能够单独立表计量、核实运行成本后据实分摊收取,年终核算,多退少补,定期公布费用收支。

、非住宅以及别墅等非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车辆停放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你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执行。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服务或向业主使用人和装修单位装修人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押金、管理费等。

、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户,可以参照政府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物业公共服务费减免政策,按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下限收取。同时,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实行亮证收费,将企业名称、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12315举报电话等在经营场所或服务地点醒目位置予以公布,主动接受业主及相关部门监督。

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重新认定小区服务等级,我委将按程序重新备案价格。期间若成立业主大会,本文自行废止。

特此通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