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11:26 信息来源:裕安区医保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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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政办秘〔20245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区户籍但持有本区居住证或长期在我区居住生活的城乡居民;

(三)本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二、参保任务

根据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原则,各乡镇街按照2024年度目标任务数完成全区参保缴费计划

三、参保时间

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 20249月至12底,原则上参保居民应于20241228日(含)前完成参保费用缴纳手续。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保障周期为202511日至1231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对该群体可延长缴费期至2025228,在202511日至228日期间缴费的外出务工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新生儿落地参保,由其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后的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四、筹资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4号)要求,2025年度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

五、参保登记及组织动员

原则上,本区户籍的居民和在校学生以户籍地所在村(社区)为参保地登记缴费,非本区户籍居民以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为参保地登记缴费,非本区户籍的在校学生以学校(班级)为参保地登记缴费或按属地医保管理部门要求登记缴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村(社区)两委、有关学校负责本辖区(单位)参保对象参保缴费的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政策解读、监测调度和服务支持等工作。

六、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适用人群: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及移动支付的待缴费群众。

缴费渠道:上年度已在我区参保的居民,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中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皖事通APP 等渠道按提示完成参保费用支付。上年度未在我区参保的居民,需通过微信或支付宝中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皖事通APP进行参保信息登记后,在缴费菜单完成参保费用支付。

(二)线下缴费

适用人群: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或移动支付的待参保群众,代办机构批量缴费的。

缴费地点:本区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登记缴费,非本区户籍居民在居住地村(社区)登记缴费。代办机构批量缴费的在税务部门指定的社保费征缴窗口办理。

各经办机构应保留线下现金缴费等渠道,提供适老化和线上缴费代办服务,实现身份信息现场核对、缴费资金及时入库、参保信息实时同步,不断提高参保缴费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七、征缴管理和信息录入

集中参保征缴期内,各乡镇、村(社区)应及时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基层服务系统"或手机端缴费渠道核对本单位代办缴费的人员信息、费用支付及入库到账状态,坚决防止收费后漏录、漏缴情况发生,确保群众能及时享受待遇。

八、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关系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实施,按时、保质、高效完成年度参保任务。要实施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参保情况核查,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

(二)凝聚部门合力。医疗保障、税务、财政、教育、民政、残联、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新一轮参保缴费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重点做好缴费政策、缴费渠道、办理流程等内容解读,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主动公开政策咨询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做好舆情风险应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督促检查。医保、税务部门要定期对账,并组织对代收代办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村(社区)、学校对辖区内参保缴费情况要适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缴费人监督。要建立缴费人抽查回访工作制度,对缴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定期进行抽查核验。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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