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旅游发展支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裕政办〔2024〕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裕安区旅游发展支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政策服务清单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裕安区旅游发展支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裕办〔2022〕9号)、《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裕办发〔202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奖励(以下简称“奖励资金”),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资金来源
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用于旅游发展奖励资金。
第三条 奖励资金使用原则
奖励资金的使用遵循注重绩效、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原则。优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重点支持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奖励及补助政策经文旅、财政等相关部门审核,区政府审定后予以兑现。
第四条 奖励条件和标准
(一)旅游品牌创建
1.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评安徽省旅游休闲街区、省级旅游商品特色街区、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省级奖补资金不重复奖补。
2.对新获评国家级工(农、林、体育等)业旅游示范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评省级优秀旅游乡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或国家级、省级旅游小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3.对新获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4.对新获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二)乡村旅游
1.对新评定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评定为省级乡村旅游精品主题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2.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新评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六安大别·乡宿旅游民宿标准的,新建民宿分别给予旅游民宿经营者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原三星级以上农家乐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后,新评为甲级、乙级、丙级、大别·乡宿旅游民宿标准的,分别给予旅游民宿经营者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评为“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的分别给予旅游民宿经营者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人才培养
1.对区内新取得全国导游资格证,且在我区从事专职导游工作满两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在国家、省旅游管理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二名的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2000元奖励。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导游大赛获得“金牌导游员”、“十佳导游”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2000元。
第五条 奖励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
除9个免审即享内容外(名单附后),其他奖励资金在次年3月底前申请,并实行预申报制度。
1.旅游品牌创建按照上级旅游部门的批复、认定文件或证书或上级官方网站公示等兑现奖补。同时获得两个以上级别评定的,按照最高级别兑现奖补,不重复计算。
2.乡村旅游按照上级评定、批复文件或证件、奖牌等兑现奖补。同时获得两个以上级别评定的,按照最高级别兑现奖补,不重复计算。
3.对区内新取得全国导游资格证,凭导游证、劳动合同等兑现奖励。在旅游管理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奖励,凭获奖证书、奖杯或奖励文件兑现奖励;对同一项竞赛,同时获得两个以上级别表彰奖励的,按照最高级别兑现奖励,不重复计算。
第六条
1.奖励对象应按照诚信、及时申请的原则,向区旅游主管部门提供申报材料。
2.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扶持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奖励资格。
3.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同一事项涉及多项或多次奖励、补助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区文旅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评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区旅游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期2年。
第八条 此前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政策服务清单
序号 |
政策条款 |
兑现条件 |
政策 服务名称 |
实现 方式 |
牵头单位 |
涉企资金情况 |
是否要求各市必须有配套资金(若是,填写资金配套比) |
是否由自建系统兑付(若是,填系统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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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涉企资金(通过财政涉企资金管理系统比对审核,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支付) |
若是,财政涉企资金管理系统比对审核层级 |
若是,预算一体化系统支付层级(最终支付层级) |
|||||||||||||
省级 |
市级 |
区 级 |
|||||||||||||
1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
新获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 |
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 |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是 |
区级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卓成惠 |
3301589 |
|
2 |
对新获评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
新获评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 |
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 |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是 |
区级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卓成惠 |
3301589 |
|
3 |
对新获评安徽省旅游休闲街区、省级旅游商品特色街区、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省级奖补资金不重复奖补。 |
新获评安徽省旅游休闲街区、省级旅游商品特色街区、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 |
安徽省旅游休闲街区、省级旅游商品特色街区、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 |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是 |
区级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卓成惠 |
3301589 |
|
4 |
对新获评国家工(农、林、体育等)业旅游示范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
新获评国家工(农、林、体育等)业旅游示范点 |
国家工(农、林、体育等)业旅游示范点 |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是 |
区级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卓成惠 |
3301589 |
|
5 |
对新获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
新获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 |
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 |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是 |
区级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卓成惠 |
3301589 |
|
6 |
对新获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
新获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 |
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 |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是 |
区级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卓成惠 |
3301589 |
|
7 |
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新评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大别·乡宿旅游民宿标准的,新建民宿分别给予旅游民宿经营者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新评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大别·乡宿旅游民宿 |
国家甲级、乙级、丙级,六安市大别·乡宿旅游民宿 |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是 |
区级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卓成惠 |
3301589 |
|
8 |
在原三星级以上农家乐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后,新评为甲级、乙级、丙级、大别·乡宿旅游民宿标准的,分别给予旅游民宿经营者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
在原三星级以上农家乐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后,新评为甲级、乙级、丙级、大别·乡宿旅游民宿 |
甲级、乙级、丙级、大别·乡宿旅游民宿 |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是 |
区级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卓成惠 |
3301589 |
|
9 |
新评为“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的分别给予旅游民宿经营者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
新评为“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 |
“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 |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是 |
区级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卓成惠 |
3301589 |
填表说明:
1.①表中以《裕安区旅游发展支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中的“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等政策为例。
②表中以《裕安区旅游发展支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中的“对新获评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等政策为例。
③表中以《裕安区旅游发展支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中的“对新获评安徽省旅游休闲街区、省级旅游商品特色街区、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省级奖补资金不重复奖补。”等政策为例。
④表中以《裕安区旅游发展支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中的“对新获评国家工(农、林、体育等)业旅游示范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等政策为例。
⑤表中以《裕安区旅游发展支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中的“对新获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等政策为例。
⑥表中以《裕安区旅游发展支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中的“对新获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等政策为例。
⑦表中以《裕安区旅游发展支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中的“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新评为甲级、乙级、丙级、大别·乡宿旅游民宿标准的,新建民宿分别给予旅游民宿经营者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等政策为例。
⑧表中以《裕安区旅游发展支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中的“在原三星级以上农家乐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后,新评为甲级、乙级、丙级、大别·乡宿旅游民宿标准的,分别给予旅游民宿经营者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等政策为例。
⑨表中以《裕安区旅游发展支持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中的“新评为“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的分别给予旅游民宿经营者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等政策为例。
2.政策服务名称按“最小颗粒化”进行梳理,例如表中举例政策条款可梳理拆解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两类政策服务。
3.实现方式分为“免申即享”“即申即享”两类共五种情形,即
(1)免申即享
“免申即享”类政策,由政府部门主动发起,全程无需企业和群众主动申请,政策资金直达直享。分为“直接兑现”“一键确认”和“亮码(证)识别”三种。
免申即享(直接兑现):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必须通过依申请方式办理,且不对企业经营和个人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的,政策主管部门通过已确认名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直接兑现政策。
免申即享(一键确认):政策主管部门通过流程再造、数据比对等方式部门通过确定初步名单,关联已有申请材料和填报信息,通过“皖企通”精准推送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企业和群众确认申领意愿后,即可享受有关政策。
免申即享(亮码(证)识别):企业和群众依托“安康码”自动识别验证用户身份和相关电子证照,或通过核验实体证件直接享受有关政策。
(2)即申即享
“即申即享”类政策需要企业主动申报,分为“立即兑现”“限时办理”两种。
即申即享(立即兑现):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有申报环节的,企业和群众主动申报后,政策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立即兑现政策。
即申即享(限时办理):确需组织审核的,由企业和群众主动申报后,政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兑现政策。
4.预算一体化系统支付层级由政策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相关支出处室商议后填写。
5.根据政策是否要求各市必须有配套资金据实填写“是”或“否”。若有,同步填写资金配套比,如“省、市按1:3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