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裕政办秘〔2024〕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促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科学、民主、依法、有序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草案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同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反馈,及时开展决策后评估。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和区直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制定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该项工作同时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2024年度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2024年度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裕安区旅游发展支持奖励暂行办法》 |
区文旅局 |
第三季度 |
2 |
《六安市裕安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
区自然资源局 |
第三季度 |
3 |
《六安市裕安区鹅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第三季度 |
4 |
《六安市裕安区加快推进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
区农业农村局 |
第三季度 |
5 |
《六安市裕安区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3年-2035年)》 |
区水利局 |
第三季度 |
6 |
《六安市裕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六安市裕安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
区卫健委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