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善友解读《裕安区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7-05 13:54 信息来源: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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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2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印发《裕安区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意见》,7月5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善友就《实施意见》进行现场解读。裕安政府网、安徽新媒体参加了本次现场解读,并提出相关问题现场询问。

媒体现场提问:

1、裕安区开展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时间节点?

回答: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全区全面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和退出机制,及时依法清理名存实亡的经营主体;加强政策支持,大力支持经营主体转型升级;破解堵点问题,健全完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推动解决经营活动中面临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制度性障碍。

2、裕安区开展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回答: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改革工作。自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经营主体井喷式增长,同时我区经营主体中存量的“失联户”和“僵尸户”也逐年增多,产生大量冗余数据,严重威胁市场交易安全,挤占行政资源,降低了政府治理效能。目前,我区个体登记数据与实际经营的差距较大,登记数据质量不高。现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改革试点的批复》(皖市监办函〔2023〕865号)文件精神,鼓励试点地区开展原创性改革。我区结合实际,创新开展了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试点工作,该项工作已作为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3、裕安区开展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的目的?

回答:《实施意见》的印发,旨在探索形成实现经营主体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上制度变革、环境营造的有益经验,总结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上推动改革、优化服务的有用做法,以市场监管部门的担当作为、变革创新、示范引领更好地服务和促进高质量发展。

4、 裕安区开展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回答:一是优化经营主体结构。协同相关部门强化“四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优化经营主体登记服务,提升经营主体中企业占比。二是提高经营主体活跃度。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经营主体监测,建立经营主体帮扶机制,逐步提高经营主体年报率和退出年限。三是提升经营主体合规水平。开展“证前指导”和“律企对接”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加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指导和重点领域合规治理,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四是增强经营主体创新与竞争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全链条服务。五是助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推进质量强区创建工作,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强涉企收费专项执法,提升现代服务业工业经济发展水平。六是引导经营主体承担社会责任。扩大“小个专”党建覆盖面,鼓励和引导制造业绿色化转型,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就业政策体系,做好经营主体用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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