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裕安区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24 20:02 信息来源: 裕安区市场监督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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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经营主体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源泉。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经营主体。开展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改革试点的批复》(皖市监办函〔2023〕865号)文件精神,由六安市裕安区、宣城市广德市开展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改革试点。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裕安区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裕安区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探索形成实现经营主体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上制度变革、环境营造的有益经验,总结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上推动改革、优化服务的有用做法,以市场监管部门的担当作为、变革创新、示范引领更好地服务和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过程

一是省级部署。1月11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在六安召开“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试点工作研讨会”,部署和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试点工作。

二是会商推进。1月25日,分管副区长主持召开裕安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暨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工作会议,对省市场监管局反馈的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进行研讨分析。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会议精神牵头起草了《裕安区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是充分论证。根据区司法局反馈《审核意见》,针对《审核意见》中开展论证评估工作的意见,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召开改革试点工作评估论证会,发改、税务、人社等8个部门参会,对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会议认为裕安区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安全可控;针对《审核意见》中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改革,要向上级部门做好请示、咨询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批文件,鼓励试点地区开展原创性改革,我区结合实际,创新开展了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试点工作,经对接,该项工作已作为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改革试点中出现的失误给予容错激励。3月5日,区市场监管、法院、人社及税务部门联合印发了《裕安区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裕市监企〔2024〕29号),目前已对符合条件的938户个体工商户做出了强制注销决定,并发布了强制注销公告,暂未收到负面反馈。四是多轮征求意见。先后通过会议、网络征集等方式征求各方意见。4月9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4月30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未收到反馈意见);5月20日、6月5日再次发函征求发改、科技、税务等部门意见(5月20 日,14家反馈无意见、3家反馈修改意见;6月5日均无意见反馈)。6月17日,《裕安区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意见(送审稿)》呈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核,并经会议审核通过。6月22日,以区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四、主要目标。

按照“稳增量、优存量、提质量”的总体要求,将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在稳定经济增量的同时,优化现有资源和结构,提高整体发展质量。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全区将全力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工作,完善经营主体的准入、准营和退出机制,依法及时清理那些名存实亡的经营主体,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政策环境,全力扶持各类经营主体实现转型升级;破解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堵点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和合作,及时了解并解决经营活动中面临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制度性障碍。

五、主要内容。

裕安区推出全面的改革实施意见, 该意见旨在通过改善经营主体的规模结构、提高活跃度、增强合规水平、强化创新与竞争能力、提质增效以及引导承担社会责任六大方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改善经营主体的规模结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企业规模分布,以实现更加均衡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二)提高活跃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其业务活跃度和市场响应速度。

(三)增强合规水平:强化企业的法规遵守意识,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强化创新与竞争能力: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五)提质增效: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六)引导承担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关注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该实施意见不仅着眼于扩大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的数量,还致力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增长。为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将实施《公司法》的新修订条款,并鼓励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此外,提升企业的法规遵守和市场监督水平也是实施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政府将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资,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并提升效率。最后,鼓励经营主体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关注新兴就业群体,推动企业能效提升,并拓宽就业渠道,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六、创新举措

一是创新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改革,通过优化注销流程、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等措施,确保个体工商户在退出市场时能够依法依规进行注销,避免出现名存实亡的情况;

二是加强对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提高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数据支持。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裕安区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细化工作举措,建立经营主体质量指标评价体系,合力推动裕安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有效开展;

三是持续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让更多的经营主体合规准入、健康发展、高效退出。

解读单位: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 读 人:江龙

咨询电话:0564-515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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