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任务清单】2024年裕安区政务公开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22 17:30 信息来源:裕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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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事项

目标清单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基础工作

①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采纳工作。

行政规范性文件需在区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库公开征集意见,确保网上意见征集达到100%;做好意见征集的规范发布,排版规范、标点符号使用正确,确保征集渠道至少包含意见征集库留言、信函、电话、邮箱四种渠道;做好意见征集库历史留言梳理展示,做好不予采纳及部分采纳内容的理由公开,全方位展示公众意见。

区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6 月底

②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

依法依规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决策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司法局、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责任部门的直单位

 

 

10月底

③做好政策文件的全面、规范发布,及时入库。

规范性文件需通过区合法性审查平台从线上按流程拟稿、审查,公开发布时标题、发文时间、有效性、咨询电话及机关、关键词等要素齐全;纳入政策文件库时,文件起草单位应根据文件的主要内容、适用对象做好标签认领、指南编制、兑现事项确认等,便于公众检索、查阅。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10月底

④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并全面公开。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专项和定期清理有效结合,根据级统一部署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通知、清理结果通知;清理结果通知原则上要包含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网上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与继续有效规范性目录相对应并按发布时间依次有序展开,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准确标注。

司法局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10月底

 


类型

事项

目标清单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基础工作

⑤提升文字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材料要随文件同步签审,并于文件公开之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配套公开;文字解读在符合①制定背景和依据、②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③研判和起草过程、④工作目标、⑤主要内容、⑥创新举措和⑦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的基础上立足通俗化、清晰化,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的实质性解读;图片类解读立足新颖化、形象化,对庸俗化解读、形式化解读,一律重新解读;采用发布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加解读关注度。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10月底

⑥做好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最新版本的公开。

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栏目下只保留最新版清单内容并保持清单目录与权力分表目录相对应;保留最新版(2023年)清单,失效、无效信息需删除。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5月底

⑦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指南、流程动态更新。

根据2023年版权责清单,及时更新指南、流程信息,确保事项名称、指南能够一一对应;每年实时更新并随事项目录 及时变动;梳理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避免出现不规范、不准确、不实用的问题。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5月底

⑧做好机构职能、政府电话簿等专题维护。

乡镇街、高新区和区直部门同步更新2024年科室职能、科室地址、联系电话等关键要素,并全部纳入专题展示,要确保级专题展示内容、本部门公开内容与部门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存在变动的要及时更新。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4月底

 

二、重点 工作

⑨做好政策文件库建设。

建设从文件起草、认定、审查、意见征集、成文备案、公开发布到解读回应等全闭环管理政策文件库,同步开发政策地图、政策兑现、政策订阅、政策推送等功能,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平台与政策文件库功能融合。

区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

 

 

6月底

 


类型

事项

目标清单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二、重点 工作

⑩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清单、检查结果 的及时全面公开。

梳理本单位最新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在栏目中保持置顶;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检查的要求,年度抽查计划包括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内容要与抽查清单保持逻辑关系;对2023年已公开信息进行排查,按照抽查计划中确定的时间、主体数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省、市统一部署或交由下级单位开展无法自行公开的要及时备注说明原因。按照抽查计划规范梳理栏目下公开的各项信息,确保执法主体、执法结果公开全面避免信息不全、混乱。

市场监管局区直相关部门

 

 

 

 

10月底

⑪做好专项审计结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

梳理2021年以来审计计划,在妥善处理敏感信息的前期下公开专项审计结果;推进被审计单位公开问题整改情况近三年被纳入专项审计项目相关单位要及时公开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局、审计项目涉及的相关单位

 

10月底

⑫做好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式公开。

借鉴山东省淄博市,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历城区等先进经验,协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化公开,分类、分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建议和提案序号有序公开答复办理结果,便于公众查找。

区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

 

6月底

⑬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优化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按照确定展示的重大项目,规范单条信息标题,按环节统一公开;完善招投标、土地征收、施工类结果信息公开方式,除确定展示的项目相关信息之外,无关信息均删除。做好历史项目维护,对已竣工及续建项目及时补充缺失信息,确保专题建设以来每个入库项目全流程信息规范、齐全。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10月底

⑭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按季度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学生资助等领域信息的隐私排查工作;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信息保护;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禁止出现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密内容公开。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10月底


 

类型

事项

目标清单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三、专项 工作

⑮做好信息整合,及时清理 历史信息。

逐一梳理信息公开网专题专栏,规范名称、页面设计、栏目内容;做好信息资源的转移和整合,原则上已经建立专题的信息可以不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栏目上再单独发布信息,采用外链跳转等形式在满足公众查询、办事的基础上避免专题专栏重复建设。开展历史信息专项清理,2020年之前公开的政府信息除继续有效类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工作报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确需继续公布的信息之外,权力运行结果、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结果、涉及个人隐私较多的栏目信息、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其它类信息原则上可清理删除,其他栏目及时清理与本栏目无关信息。

区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6月底

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考评纳入季度测评内容当中,年度内原则上应开展不低于两次的专项测评,线下检查应不低于一次。

区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

 

 

 

10月底

全面摸排已经上线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体,针对电话、机构地址、人员等关键信息进行专项检查,避免“僵尸电话”“僵尸地址”。

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交通局

 

 

 

5月底

 


类型

事项

目标清单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三、专项 工作

⑰基层政务公开

做好对乡镇“两化”信息梳理排查,确保静态指南今年保持更新并置顶、失效文件及时删除,结果类信息要按季度、月度进行更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月底

⑱村公开

充分发挥村务(居)公开栏的信息公开作用,综合协调征兵、计生、民政等专项内容的公开时限和方式,避免单个宣传内容长期占据公开栏,确保公开信息时效性和全面性;试点乡镇要利用好电子公开屏,做好日常信息更新及设备维护工作,严格区分线下留存的公开资料和内部资料,村大厅应提供公众可以随时查询纸质资料的档案盒按区年度督查考核计划安排,每季度随机实地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当季政务公开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月底

⑲进一步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

政务公开专区全面设置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并在线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配套专人在岗进行现场答疑;常态化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开咨询答复机制和窗口运行情况,并将政策咨询服务融入政策文件库建设之中,打造政策咨询一体化平台。

区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10月底

⑳依申请公开

切实发挥依申请公开平台监管作用,线下件在1个工作日录入依申请公开平台,办理信息随线下办理产生的材料实时录入,对超时无法录入以及补录导致监管数据错误等问题的单位专项督办、通报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会商机制,开展依申请公开交流、学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区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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