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序号14)

发布时间:2024-04-07 16:13 信息来源: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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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整改措施清单一期》序号14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小华山街道春华路与齐心路交口西南侧恒生-悦湖山院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措施:1.裸土进行覆盖;2.临时道路进行硬化;3.进出冲洗装置正常使用;4.完善喷淋抑尘设施。

整改标准: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

整改时限:2024年3月底。

整改落实情况:属地小华山街道按照整改措施要求恒生-悦湖山院施工工地负责人对裸土进行覆盖,道路进行硬化,进出冲洗装置要正常使用,喷淋设施起到抑尘作用。目前,已按照整改措施将该问题整改完成。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向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4-3925000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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