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属于中央国家机关垂直机构,财务上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四级预算单位,执行《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国税发2007年165号)第四章 财务公开的范围及时限要求,没有权限自行向社会公开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