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关于六安市城南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六安市城南中学:
你校《六安市城南中学关于提高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住校生住宿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价费〔2004〕50号)等文件规定,经成本调查、征求意见等程序,并参照周边学校收费标准,现将六安市城南中学学生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六安市城南中学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学生因故退学、转学或保留学籍的,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规定退还住宿费。
二、本次调整的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住宿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服务性和代收的费用,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等规定执行。宿舍内个人生活日用品和床上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置、统一收费。
四、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招生简章、校园网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上述收费标准自自2024年秋学期执行,且仅对2024年秋学期以后入学新生生效。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裕安区发改委 裕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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