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关于六安市城南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15:42 信息来源:裕安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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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城南中学:

你校六安市城南中学关于提高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住校生住宿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价费〔200450等文件规定,经成本调查、征求意见等程序,并参照周边学校收费标准,现将六安市城南中学学生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六安市城南中学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学生因故退学、转学或保留学籍的,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规定退还住宿费。

二、本次调整的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住宿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服务性和代收的费用,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等规定执行。宿舍内个人生活日用品和床上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置、统一收费。

四、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招生简章、校园网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上述收费标准自自2024年秋学期执行,且仅对2024年秋学期以后入学新生生效。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裕安区发改委                       裕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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