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六安市裕安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2 10:09 信息来源:裕安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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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是危化行业现状发生变化。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危险化学品产业快速发展,危化企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数量增加,企业安全风险等级提高,事故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以及处置难度也相应增大。

二是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发生变化。2019年机构改革后,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发生变化,原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职责有变动,因此需要修订。

三是上级预案已经调整。2022年,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了与上级相应预案保持衔接一致,需要对我区原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基于以上三方面原因,并根据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修订了《六安市裕安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修订此预案的意义,旨在进一步健全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科学有效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在此次预案修订的总体思路上,我们着重把握了以下五点: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工作行政负责制;二是坚持强化预防预警和应急保障措施;三是坚持压实政府分层级应对责任,强化部门应急责任;四是坚持统一领导,明确区级和区级以下层面组织指挥机制;五是坚持突出企业这一基层,落实风险管控、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责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六政办〔20226印发后,按照区领导批示,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市级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着手对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于202391日形成《六安市裕安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初稿)》,经单位内部审核并多次修改后,于2023107通过OA办公系统向17家区直相关成员单位和属地政府征求意见。截至意见征集期满,共收到2家区直单位反馈意见2条,均未予以采纳并给予了原因说明;15家相关区直单位给予了无意见反馈;22个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了无意见反馈;高新区管委会提出了1条修改意见,已采纳。

随后,根据修改意见,形成《六安市裕安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1031日至1130日通过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进行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20231214日,《六安市裕安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435日,经区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于319日正式行文发布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此预案实施,使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

五、主要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六安市裕安区行政区域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防。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普查,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形成风险隐患、救援物资、专家队伍、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生产设施及环境异常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发布本单位安全生产预警,并及时向事发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

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流程。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区人民政府根据事故应对处置需要,设立由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现场处置事故的最高行政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按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参加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六、创新举措

(一)预案适用范围。该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人民政府是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区长领导下,区政府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设立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另有规定的除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及事故相关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 

(三)现场指挥。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区人民政府根据事故应对处置需要,设立由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现场处置事故的最高行政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按照区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参加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根据应对工作需要,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

(四)响应分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当事故超出区人民政府的处置能力时,由市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一般事故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应对。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预案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高新区)和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时修订本级、本部门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健全完善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二是搞好培训演练。督促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实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各成员单位间的协同应对能力。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作用,组织开展专业处置技术研发,并做好技术储备。

八、解读人员信息

解读单位:裕安区应急管理

 读 人:裕安区应急管理  赵明

咨询电话:0564-3301154

通讯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卫生大楼四楼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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