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裕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03 17:07 信息来源:裕安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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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裕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清单》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制度设计、服务设施、服务供给、社会参与等方面强弱项、补短板,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进而增强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要政策依据有:

1.《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皖政办2022〕15

2.《六安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六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六政办〔2023〕9号)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特制定《裕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通过该《清单》的制定,明确工作方向和任务分工,进一步加快健全我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通过该《清单》的实施,进一步推动、完善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2023年7月中旬,根据《六安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六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要求,由区民政局牵头草拟《裕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草案)。

2.2023年8月中旬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委、区住建等单位研究决定后,形成《裕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征求意见稿)。

3.2023年9月11日,区民政局将《裕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0A发送至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数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医保局、区自然资源局等11家单位征求意见,其中10家单位反馈“无意见”,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修改意见,经与区自然资源局认真对接后,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合理性调整。同时,《裕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征求意见稿)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经汇总梳理,形成《裕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送审稿)。

4.2023年10月28日,将《裕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送审稿)交由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2023年12月7日,《裕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送审稿)交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竞争性审查。

6.2023年12月28日,由区民政局综合各方面意见并履行规定程序后,形成《办法(送审稿)》提交区政府办公室审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裕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实施,使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到2025年,基本健全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五、主要内容

内容分为三部分:工作要求、《裕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裕安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共分为五大主题,十七大事项。分别为:

(一)完善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共3条举措,主要是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行清单动态调整。

(二)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共4条举措,主要是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

(三)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共4条举措,主要是推动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优惠扶持政策。

(四)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共4条举措,主要是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培育优质市场主体。

(五)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共2条举措,主要是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共有二十项内容,包括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文化休闲优待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参保老年人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服务;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高龄、残疾等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为户籍为裕安区的低保和脱贫人口中困难残疾老年人提供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等内容。

六、创新举措

在省、市《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确定相关标准,制定出台《裕安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重点保障对象,围绕20个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类型、牵头部门等。

七、保障措施

一是合法性保障。保证本文件出台的合法性,整个过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二是执行流程保障。由区民政局负责《清单》牵头草拟、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数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医保局、区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填报相关内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严格按照《清单》要求抓好落实。

三是实施过程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乡镇(街道)、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二)细化工作举措。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责任清单要求,细化、量化任务,制定远期和阶段性计划,具体时间节点和相关措施,对照计划进度表有序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三)抓好责任落实。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四)强化氛围营造。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解读单位:裕安区民政局

 读 人:裕安区民政局王秀玲

咨询电话:0564-330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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