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裕安区加快旅游民宿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解读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优化旅游民宿发展环境,促进我区旅游民宿产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广大游客日益增长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结合我区文化旅游工作实际情况,近日,区政府办印发了《裕安区加快旅游民宿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修订背景和依据
1、《实施意见》修订的主要背景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优化旅游民宿发展环境,促进我区旅游民宿产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广大游客日益增长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区文旅局在《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22〕20号)的基础上,起草了《裕安区加快旅游民宿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实施意见》修订的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
2、《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六政秘〔2022〕58号);
3、《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22〕20号)。
三、《实施意见》修订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旅游民宿成为加快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2021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文件,2022年,市政府办印发《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22〕20号),将旅游民宿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工作部署,市主要领导在旅游民宿专题调研报告上作过重要批示,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因此出台裕安区的旅游民宿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有利于进一步提振旅游消费,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四、《实施意见》修订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1月12日至2月11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全文发布,没有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1月29日,向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督查办、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数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史志室、区招商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总工会、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投公司、市城郊供电公司、区司法局等37家相关区直单位及19个乡镇发出征求意见函。2月2日下午,又再次召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区乡村振兴局征求意见会商会。在征求意见期间,46家单位复函“无意见”,9家单位复函“提出修改意见”26条(详见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表),已采纳19条、未采纳7条。2月3日区文旅局委托安徽寻求律师事务所,对本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自查,符合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基础上,2月3日同区财政局进一步对接后再次修改完善,修订完善后的《实施意见》送经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送审稿,并于2023年2月11日上区政府常务会。
2023年3月3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裕政办〔2023〕7号)文件印发。
五、《实施意见》修订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裕安区加快旅游民宿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全文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附件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主要论述加快旅游民宿产业发展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主要详细论述加快旅游民宿产业发展科学规划布局、盘活闲置资源、完善配套设施、培育产品业态、优化服务效能、加强宣传引导六项重点工作。科学规划布局关键要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统筹考虑“环山、滨水、临田、伴林、依景”等因素;盘活闲置资源主要是鼓励盘活闲置资源,积极探索通过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将古民居、老庭院、旧厂房、旧校舍、农户闲置房等用于民宿发展。完善配套设施,合理布局旅游民宿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涉及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公共交通、乡村信息化建设等。培育产品业态主要是加强民宿主题客房、特色餐饮、红色文化、农事体验、军旅体验、工艺研学、夜游活动等产品开发,建设适应不同游客需求和具有不同主题特色的旅游民宿,打造“一宿一特色”“一宿一主题”“一宿一美食”“一宿一夜游”“一宿一文创”;优化服务效能,主要是为民宿业主办理证照做好协调服务;加强宣传引导主要是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作用,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效能的宣传营销,扩大品牌影响力。
(三)组织保障。主要论述加快旅游民宿产业发展强化组织领导、资金支持、用地保障、政策支持、人才支撑、完善工作机制六项重点保障措施。
(四)附件1:裕安区旅游民宿产业发展推进领导组;附件2:裕安区旅游民宿发展任务表(2023-2025年);附件3:裕安区旅游民宿发展申办条件及奖补办法。
六、《实施意见》制定的创新举措
盘活本区特色资源、闲置资源,并将大别·乡宿作为奖励范围。
七、《实施意见》制定的保障措施与下一步工作考虑
1、保障措施
成立裕安区旅游民宿产业发展推进领导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旅游民宿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由区文旅局负责解释,自2023年起施行。
2、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统筹规划。按照点面结合、差异发展原则,立足红色、绿色特色资源,谋划全区旅游民宿产业发展规划。二是强化项目落实。充分调动乡镇积极性,加大旅游民宿项目谋划,引进社会资本,推进旅游民宿发展。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尽快出台管理细则,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支持方向、申报流程等。四是强化管理运营。加强培训,提升经营理念和服务质量,助力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解读单位:裕安区文旅局文旅股
解读人:卓成惠
咨询电话:0564-330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