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裕安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5月29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裕安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2018年12月25日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在裕安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厂。目前,裕安区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已经建成,即将投入运行,因此急需出台政策,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环节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
二、起草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收集和处理体系,构建涵盖饲养、屠宰、运输、销售各环节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实现区域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三、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
4.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商务部 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3号);
6.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3〕10号)。
四、起草过程
1.起草初稿。2022年9月26日,区农业农村局安排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方案》起草工作,起草人员认真研读上级文件,参照周边县做法,结合裕安区实际,草拟出《方案》初稿,并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提出修改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2022年11月4日-12月4日,《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截止时间未收到意见和建议。2022年11月4日,区农业农村局通过OA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发送到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等5家区直单位征求意见,至截止日期,5家单位回复无修改意见。
3. 合法性审查。2022年12月22日,区农业农村局将《方案(征求意见稿)》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区司法局的法律意见,对征求意见稿文本进行了修改,形成《方案(送审稿)》。
4. 公平性审查。2023年1月16日,区农业农村局将《方案(送审稿)》送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性审查,经审查,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方案(送审稿)》未涉及第三方和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要求,准予通过审查。
5. 经费审查。3月2日,区农业农村局将《方案(送审稿)》送区财政局进行经费审查,区财政局审查后建议2024年后列入区级预算。
6.会议审议。3月26日,区农业农村局将《方案(送审稿)》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根据审议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7. 印发文件与执行。5月29日,《裕安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以裕政办秘〔2023〕35号文件下发并开始执行。
五、主要内容
《方案》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强调我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主要原则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主要目标是建立构建涵盖生猪生产各环节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力争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第二部分提出工作措施。一是建立收集机制,要求无害化处理企业与规模养殖场按要求配备完善的冷藏、运输和消毒设施;二是建立与畜禽保险联动机制,要求保险机构在理赔前要把审核病死畜禽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否则不得予以理赔;三是建立完善补助机制,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同时明确各环节补助标准和相应的资金来源。第三部分是明确工作程序。按照收集与收存、收运与集中处理和补贴费用发放的程序,对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厂、属地政府、无害化处理企业、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各环节应做的工作出明确规定。第四部分是落实各方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在公共区域内发现死亡畜禽的属地管理职责,明确落实生产经营者对病死畜禽上报和处理的义务,明确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第五部分是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防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查处严厉查处乱抛病死畜禽事件和严厉打击贩卖、运输、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的行为。
六、创新举措
该《方案》建立无害化处理与畜禽保险联动机制,突出保险机构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加强合作,把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必要前提条件,对不能出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证明、不能确认已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保险机构不予理赔。
七、下一步举措
1.严格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2.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3.加强检查调度。各监管部门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调度。
解读单位: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毛勇
咨询电话:0564-3236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