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2 09:51 信息来源:裕安区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2023510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裕政〔202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一直以来,建筑业作为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在改民生、稳经济、促发展等方面有着巨大贡献,对全区经济发展起着不可小觑的支撑作用。随着建筑业整体下行,我区建筑业发展暴露出诸多短板,2022年裕安区建筑业增速仅7.7%,全市倒一。目前六安市其他县区均已出台或修订了新的支持建筑业发展文件,我区尚在执行2021年印发的支持建筑业发展文件,建筑业企业外迁倾向愈发明显,我区支持建筑业发展相关奖励政策亟待提升。

为此,根据省住建厅等十一个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市〔202275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秘〔202036号)等文件精神,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十一个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专题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从政策、制度、法规、机制上入手,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高本地企业中标率,引导和促进建筑企业提质增效,服务和带动带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为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文件起草。20229月,根据社会发展需,区住建局头起草相关奖励扶持政策,经单位内部审核及多次修改,形成《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情况。区住建局将《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发送至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招商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重点局和高新区11家单位,以及安徽中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振兴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皋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紫荆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山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勇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达建设有限公司和安徽安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家建筑业企业。2022125日和128日,黄峰区长分别召开11家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会议和10家建筑业企业参加的《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其中5家单位提出意见,1家企业提出意见,其余单位和企业无意见。2场会议共征得8条意见,7条意见采纳,1意见未采纳。  

(三)公平竞争审查。2023128区市场监管局《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修改稿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相关意见全部采纳

(四)合法性审查。202326区司法局《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修改稿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相关意见全部采纳。

(五)经费审查意见。202356财政局对《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修改稿出具经费审查意见,此项工作已列入住建局2023年区本级预算项目

综合各方意见并履行规定程序后,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发挥政府调控作用,鼓励和引导我区建筑企业不断增强实力、提升资质、争创优质;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快速发展;净化优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竞争氛围;积极提倡激励企业创优夺杯和拓展市场,为企业减负增能;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市场信用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会商机制;形成我区建筑业健康快速稳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12个部分。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主要是培育优质建筑企业,示范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政策优惠、资金奖励,鼓励外地企业迁入我区;增强企业自身实力,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夯实企业基础,增强竞争实力;通过奖励政策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加强企业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速新型建筑发展。主要是支持建设单位在我区采用装配式建筑,引导建筑企业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政府投资项目要采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支持建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奖励等政策。

(三)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主要是根据政府和国有投资招标项目特点及要求,分别选用不同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供招标人选择使用;进一步优化招标办法,纠治不合理行为,优化招投标环境;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联合体参与投标,鼓励支持我区建筑业企业与优质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建设。对库内产值满足相关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奖励。联合体工程业绩予以认可。

(四)鼓励企业创优夺杯。主要是鼓励实行建筑工程创优行动,对我区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工程获得国家、省、市级优质工程奖予以资金奖励。

(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主要是对建筑业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按规定予以退还。对人才、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各类费用,按相关税务优惠政策,税前予以扣除。

(六)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为纳税信用级别在A级B级、M级的建筑企业提供税融通业务支持;支持府性融资担保的贷款增信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金融供给对暂时有困难但信用良好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优化还款相关事项,不得限贷、抽贷、断贷。

(七)支持开拓外地市场。主要是加大对我区建筑业企业拓展区外、市外和省外市场的支持力度,为建筑业企业巩固和拓展区外建筑市场提供便利服务。对本地优质建筑业企业进行针对性推介、帮扶和资金奖励。

(八)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主要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建筑业企业缴纳的各类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推行电子保函,建立小额保函核签核保绿色通道,切实为建筑企业减负增能。

(九)加强信用管理。主要是建立建筑市场信息信用平台,根据六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完善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分内容和标准。以信用评价为核心,开展日常监管和服务,建立差别化检查机制。加强标后监管,坚决打击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

(十)建立联动会商机制。主要是建立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健全建筑业发展会商机制,支持成立裕安区建筑业,统筹协调建筑业发展重大问题,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

六、创新举措

一是指明建筑业持续发展的主要任务,激励企业增产增值,为建筑业企业发展引航护航,开创科学健康快速发展局面;二是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争先创优,支持区内企业与优质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在区外承揽工程,营造培育壮大高资质建筑业企业的良好氛围;三是明确职责分工,牵头和配合部门按工作要求和重点,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七、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建筑业发展突出问题,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

二是强化市场信用监管。以建筑业市场信息信用平台为抓手,坚持企业信用至上导向,优化净化建筑业市场环境。

三是明晰奖励机制。明确了对做大做强、开拓市场、高质优质、引进高新技术等企业进行资金奖励和政策性扶持的具体措施。

四是明确奖励资金来源。《实施意见》中各项奖励政策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解读单位:裕安区住建局 质量安全监督股

    解 读 人:质量安全监督股负责人 刘伟

    咨询电话:0564-3311560

 

标签: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