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裕安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月4日,安徽省爱卫会印发《关于转发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皖爱卫办〔2022〕2号),明确新一周期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自2022年开始,所有复审的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均纳入2022至2024年复审周期。2020年,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管理规定,我市将进入国家卫生城市2022-2024年复审周期,为持续巩固好国家卫生城市这块“金字招牌”,我区作为主样本点,必须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复审工作。
(二)政策依据
1.《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办〔2021〕6号)
2.《关于转发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皖爱卫办〔2022〕2号)
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秘〔2023〕14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相关政策措施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市已于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制定出台《裕安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是为了更好地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这对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2023年2月1日,区卫健委根据《安徽省爱卫会印发关于转发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皖爱卫办〔2022〕2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秘〔2023〕14号),完成《裕安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初稿起草工作。
(二)2月6日,分别启动部门和社会意见征集。书面征求各乡镇街及区直各单位的意见共41家,收到无意见的31条,有意见的12条,予以采纳7条,不予以采纳5条(详见附件意见收集汇总表)。截至3月8日,未收到社会面公示意见。
(三)3月1日,《工作方案》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核意见再次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3月7日形成《工作方案(送审稿)》。
(四)3月26日,裕安区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了《裕安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3月31日,文件以区政府44号文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提升、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生态人居环境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等目标,力争在2022-2024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周期内,辖区城市创建工作高标准通过国家复核,为六安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增光添彩。
五、主要内容
通过爱国卫生运动的深入开展,使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提升,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生态人居环境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在2022-2024周期内高标准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首次复审。
各乡镇街及区直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全面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补齐卫生创建工作短板。加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机制,努力提高群众对“双创”的知晓率。对照此次发布的《工作方案》,明确各自的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按质完成。
积极营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结合各类爱国卫生主题宣传活动,如“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等,加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文明城市创建和疫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让群众更好地参与到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
开展常态化督查工作,把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对区爱卫办日常督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区爱卫办结合日常督查情况适时举办推进会,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六、创新举措
一是高度重视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市卫生城市复审方案下发后,我区立刻召集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市级方案,讨论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卫生城市复审方案,及时调整区爱委会成员,确保复审工作有方向、出成效。
二是积极推进卫生乡镇村(居)创建。辖区内每三年申报一个国家卫生乡镇,每年至少创建1个省级卫生乡镇,2个市级卫生乡镇、每年创建卫生村(居)不限,逐步推进全城卫生创建。
三是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根据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细化清单,压实责任,建立督导工作闭环机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开展创卫工作标兵评比。对于在创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标兵评比,评比结果通过区级媒体平台发布。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区爱卫办统一协调部署全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各责任单位及属地共同参加,已形成完善的工作网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更好地推进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工作,促进“健康裕安”建设,下一步将根据本方案内容,做好日常督查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属地做好日常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八、解读人信息
解读单位:裕安区卫健委
解 读 人:裕安区爱卫办负责人 徐永霞
咨询电话:0564-330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