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18 09:20 信息来源:裕安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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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部门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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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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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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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三)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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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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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四)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区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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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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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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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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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区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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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管理股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承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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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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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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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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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管理股、区价格认证中心

(六)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区“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区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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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区“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区走出去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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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股(重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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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外债管理有关工作。投资股(重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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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股(重点办)

(七)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编制全区重点项目计划和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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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投资股(重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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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全区重点项目计划和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投资股(重点办)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动全区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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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动全区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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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和实施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农村经济股(以工代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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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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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承担全区能源行业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电力工业管理,承担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监管电力安全生产、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依法主管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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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工交能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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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区能源行业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电力工业管理,承担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监管电力安全生产、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依法主管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工交能源股

(十)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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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社会发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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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工交能源股

(十一)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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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交能源股、投资股(重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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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交能源股、投资股(重点办)

(十二)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按规定承担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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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按规定承担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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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社会发展股

(十三)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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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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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区公共信用服务中心

(十四)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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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工交能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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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工交能源股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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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军民融合办秘书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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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军民融合办秘书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十六)承担中部崛起、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长江经济带、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以及合肥都市圈建设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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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中部崛起、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长江经济带、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以及合肥都市圈建设有关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综合规划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十七)承担区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统筹铁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承担铁路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的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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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区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统筹铁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承担铁路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的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区铁办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综合监督管理全区粮食和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和重要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监测全区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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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粮食物资储备股、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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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监督管理全区粮食和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和重要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监测全区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粮食物资储备股、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

(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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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粮食物资储备股、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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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粮食物资储备股、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

(二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制定有关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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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制定有关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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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十一)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受理、处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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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受理、处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十二)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环节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依法在交易环节应用监督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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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环节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依法在交易环节应用监督检查结果。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十三)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评标专家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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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评标专家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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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区发改委

(二十五)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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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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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区发改委

(二十六)承担相关民生工作;负责全区民生工程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项目推进、宣传联络、督查考核、信息公开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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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相关民生工作;负责全区民生工程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项目推进、宣传联络、督查考核、信息公开等具体工作。

《关于区民生工程职能机构调整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的通知》(裕编〔2022〕68号)

区民生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行政中心三楼

单位负责人:王红梅

办公电话:0564-3301536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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