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裕安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2-06-25 09:48 信息来源:裕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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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我区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出台过《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裕安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实施意见>》(裕政〔2011〕9号)等5份文件,随着经济发展,按《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按新公布的征地片区价标准和房屋等附属物补偿标准实施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出现了以下问题:一是房屋等附属物补偿标准提高;二是我区农村老宅后备资源匮乏,拆迁成本提高;三是周边县区包干经费标准均高于我区。之前的政策无法满足已无法满足土地整治工作的实际需求,为了更好的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的推进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皖国土资〔2013〕122号)等制定本《细则》

二、制定的目的和总体考虑

为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切实保护耕地,落实“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本《细则》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细则》草拟之前,一是梳理上级政策和学习周边县区相关政策;二是组织区土地整理中心、耕保股、林业发展中心、规划股等相关股室进行探讨交流,形成征求意见稿;三是将征求意见稿发到相关乡镇、区直单位征求意见;四是根据乡镇和区直单位建议修改,形成修改稿交由区司法局进行司法性审查;五是根据司法审查审核意见再次修改,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限1个月;六是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下发各单位组织实施。

四、工作目标

我区2022年度拟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任务11900亩,其中补充耕地任务3400亩,增减挂钩任务3000亩,旱地改造为水田任务5500亩,共涉及全区17个乡镇(详见附件2)。通过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达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有效保护耕地的同时保障全区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五、主要内容

《细则》内容共分为总则、责任分工、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资金管理、后期管护、附则等八章。总则明确了实施项目的法律依据、土地整治包括的具体内容、组织领导及项目管理等。责任分工确定了各乡镇和单位在项目实施前、中、后需履行的职责和责任。项目申报规范了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目录、申报前期的摸底、调查、意见征集、申报材料的审查等内容。项目实施明确了项目招投标、施工单位责任以及项目实施公告内容。竣工验收明确了申请验收需提供的文本、图件、影像资料目录和验收的组织。资金管理确定项目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后期管护明确了管护的责任主体,管护责任。附则包括细则的条款解释、分布和实施时间。

六、创新举措

与之前的政策相比,《方案》《细则》实质变化很少,保持了现行框架和结构的稳定,与之前创新的地方体现在:

(一)、统一了土地整理的三种项目(增减挂钩、补充耕地、旱改水)的申报、实施、验收、的规范和流程;

(二)、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能和分工、做到权责统一;

(三)、增加了后期管护的相关条文,明确了项目后期管护的责任和资金来源;

(四)资金管理上有变化,一是增加了旱改水项目的拨款标准、二是增减挂钩项目的拆迁费按照标准据实拨付,与乡镇包干经费分离;三是包干经费和业务包干经费的数额有所变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土地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协调土地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细化项目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明确责任。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通过融资贷款、申请专项债、整合项目资金等多渠道筹措土地整治项目经费。按照《裕安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细则》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乡镇包干经费和业务包干经费。

(三)加强考核考评。土地整治项目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考评考核。未按期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乡镇,予以通报和调度并限期整改完成。

八、解读人信息

解读单位: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 局长  孙林

咨询电话:0564-396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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