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绩】2021年度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绩相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2-03-23 17:14 信息来源:裕安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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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

自2021年9月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启动以来,裕安区紧紧围绕“选出忠诚过硬好头雁、换出团结协作好班子、营造风清气正好生态、形成干事创业好氛围”的换届目标,坚持全程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截至12月12日,全区274个村(居)、43个社区全面高质量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所有选举均一次性成功,所有候选人均高票当选,“一肩挑”比例达到99%。据统计,全区274个村(居)共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两委”成员1525名,换届后,全区村(社区)“两委”班子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学历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了年龄、学历“一降一升”目标,为加快推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裕安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落实“三项制度”助力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今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我区用足用活“三项制度”,稳妥有序高质量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一是善用选举观察员制度,确保换届程序更规范。全区聘请218名观察员参与换届观察工作,共109个村(社区)实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观察员制度,占比39.78%,通过第三方力量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监督、观察、评估,保证选举全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二是活用定岗选举制度,确保结构比例更优化。全区31个村(社区)实行定岗选举制度,占比11.31%。在全面摸排实际情况基础上,结合换届要求和实际需要,明确特定岗位,选出了一大批符合基层工作需要、年龄文化结构更优的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三是巧用“一票”选举制度,确保全面实现“一肩挑”。全区40个村实行“一票”制选举,占比14.60%,既简化了程序、缩短了选举时间、降低了选举成本,又提升了选举的参与度和成功率。

(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2021年10月,省民政厅专家组对我区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进行了评估验收。专家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村级阵地建设、居民自治及居民文化活动开展情况。专家组一行认为我区在创建工作中坚持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切实树立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抓达标、出精品为着力点,工作力度大、资金投入大,成效明显,建成了管理有序、功能到位、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的和谐示范社区。

(三)农村养老服务情况

(1)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2021年我区实施“211”项目,即改造2所农村中心养老机构、改造1所农村失能人员集中养护机构、改造1所社会化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任务已全部完成。我区独山镇黄窑敬老院和狮子岗乡查婆店敬老院已改造完毕并正式运营,平桥乡养老护理院改造完成,成为失能半失能脱贫人口集中养护中心,固镇镇鱼塘敬老院进行标准化改造后,已开始收住农村普通社会老人。全区所有农村敬老院消防维修改造全部完成,极大消除了农村敬老院的安全隐患。我区准备在市第一光荣院内新建裕安区特殊困难群体集中养护中心,目前即将招标正式实施。

(2)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成效明显。我区农村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正在分年度推进实施,重点改造20所敬老院作为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截止到2021年底,我区已重点改造固镇镇鱼塘敬老院、平桥乡高皇敬老院、独山镇黄窑敬老院、狮子岗乡查婆店敬老院、新华敬老院、城南镇渡槽敬老院、石板冲乡砚瓦池敬老院、韩摆渡镇陆集敬老院、罗集乡清凉寺敬老院、单王乡前楼敬老院等10所敬老院。改建了厨房、餐厅、卫生间、洗浴间等公共活动场所,室内外重新装修,铺设防滑地面、助老扶手。改造后的敬老院室内外环境、生活设施、配套设施相比以前明显提升,老人的生活起居环境极大改善,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得到提高。

(3)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运营。我区共有46所敬老院,已向社会养老机构托管运营37所,转型率达到80%,剩余9所敬老院已列入2022年计划,农村敬老院托管运营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满足当地特困供养人员入住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多余的床位向社会开放,为农村社会养老提供支持,进一步提高农村养老床位的社会效益。截止到2021年12月份,全区敬老院共入住老人1443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078人,社会老人365人。

(4)探索实施特殊困难老人关爱服务。立足农村困难老人,积极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6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及烈士遗属、失能半失能脱贫人口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2021年共提供服务90624人次,购买服务订单557.6万元,服务人数9492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加快建设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同步发展作出有利的尝试。

(三)社会救助

2021年6月份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临时救助“急救难”)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

(1)农村低保。2021年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7908元/人/年(659元/人/年),标准从2021年7月份执行。2021年低保A类:732元/人/月;B类:533元/人/月;C类:320元/人/月。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 45385户,129697人,已全部脱贫,目前享受农村低保17924户32227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中脱贫人口24650人,占全区脱贫人口的19%;全年农村低保共支出保障金16742.1806万元。全年人均补差429元。保障面3.92%。

(2)农村特困人员。2021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819元/人/月提高至857元/人/月,从2021年7月份执行。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区共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8238人,其中集中特困供养1072人,分散特困供养7166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中脱贫人口6563人,占全区脱贫人口的5.1%;2020年全年共发放资金8415.1367万元。

(3)临时救助。2021年全年共计救助1421人次,总救助金额297万元,平均救助水平2090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皖办法〔2015〕5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皖民基字〔2016〕6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目标,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二)做好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做好我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工作,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团支部、公共卫生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建设规范有序。

(三)加快敬老院提升改造。2022年计划重点提升改造10所敬老院,目前正在设计,预计在9月底全部改造结束,完成每个乡镇建设1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目标。

(四)对剩余9所敬老院进行社会化托管运营。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床位入住率,提高社会效益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继续实施农村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加强走访联系,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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