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18 08:55 信息来源: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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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实施部门 法定依据
(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1 承担信息、安全、 保密、文电、会务、文字综合、机要、干部人事、机构编制、 财务、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教育等工作,拟订 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 办公室 三定方案
(二)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 负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负责生态 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承担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协调联络工作。
综合法规股 三定方案
(三)负责辖区内大气、 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3 完成六安市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情况的考核,组织拟订重污 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承担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环境应急信息通报和应急预警工作。 空气环境股(应对气候变化股)  三定方案
(四)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4  拟订和监督实施区域内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 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指导入河排污口 设置。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水生态环境股 三定方案
(五)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 生态保护工作 5 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 状况评估,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 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 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 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等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导生态农业建设。负 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和废弃危险化学 品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 核事故应急处理 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 三定方案
(六)负责环境监测排放管理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6 按照授权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 调查评估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三定方案
机构负责人:徐祖明
办公地点:六安市齐云西路与嵩寮岩路交叉口环保大楼1505
邮政编码:237000
网址:http://www.yuan.gov.cn/public/index.html
办公电话:0564-323550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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