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裕安区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高考综合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44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46号)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裕安区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组 长:董永来 区长
副组长:鲁冬梅 区政府党组成员
王思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毕常勤 区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张恩平 区教体局局长
周继金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区文联主席
潘升平 区委编办主任
洪绍余 区发改委主任
聂云滨 区经信局局长
郑学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为义 区财政局局长
鹄 志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孙 林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善友 区住建局局长
周 锋 区卫健委主任
崔书来 区退役军人局局长
杨克鹏 区应急局局长
张新芳 区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教育工委(办公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横排头路与将军路交汇口 联系电话:3212518),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恩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我区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高考综合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高中师资、基础条件不足等问题。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
教育部门负责统筹谋划,完善高考综合改革配套措施,落实主体责任;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编制统筹,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普通高中项目建设,建立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门负责健全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及时补充教师,落实普通高中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保障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用地;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开放资源,积极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