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依据 |
实施部门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地方性文件等。起草乡镇街、高新区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的市容管理、违法建设查处等方面地方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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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地方性文件等。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2 |
起草乡镇街、高新区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的市容管理、违法建设查处等方面地方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局办公室 综合执法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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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所辖区域建设规划,协助乡镇街、高新区拆除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物或构筑物。 |
3 |
参与所辖区域建设规划,协助乡镇街、高新区拆除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物或构筑物。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协助乡镇街、高新区开展市容整治并督促落实长效措施;监管区管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临时占道、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审批管理。 |
4 |
协助乡镇街、高新区开展市容整治并督促落实长效措施。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5 |
监管区管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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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负责临时占道、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审批管理。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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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所辖区内户外广告、标识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施的综合管理工作。 |
7 |
负责对所辖区内户外广告、标识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施的综合管理工作。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负责城区市容环卫管理以及市容环卫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城市维护费使用年度计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费、拆除违法建设经费、专项行动经费等计划。 |
8 |
负责城区市容环卫管理以及市容环卫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9 |
参与拟订城市维护费使用年度计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费、拆除违法建设经费、专项行动经费等计划。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局办公室 综合执法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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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乡镇街、高新区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占用、道路挖掘的审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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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乡镇街、高新区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占用、道路挖掘的审批工作。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承担乡镇街、高新区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依法组织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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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乡镇街、高新区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依法组织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承担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对乡镇街、高新区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乡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 |
12 |
承担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对乡镇街、高新区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乡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承担区管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 |
13 |
承担区管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法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4 |
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法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
15 |
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承担乡镇街、高新区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责。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16 |
承担乡镇街、高新区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责。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17 |
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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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乡镇街、高新区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流动摊贩未按规定的方式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经营的行政处罚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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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乡镇街、高新区已批准的规划区范围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流动摊贩未按规定的方式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经营的行政处罚职责。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承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等侵占城市道路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以及机动车违规停放人行道、广场的行政处罚。 |
19 |
承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等侵占城市道路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以及机动车违规停放人行道、广场的行政处罚。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的违法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责。 |
20 |
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的违法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责。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负责区管规划区范围内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工程渣土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辖区范围内“门前三包”工作。 |
21 |
负责区管规划区范围内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工程渣土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辖区范围内“门前三包”工作。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行政执法一大队 行政执法二大队 行政执法三大队 |
行使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乡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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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乡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局办公室 综合执法股 |
负责局属和派驻队伍的日常管理、使用、考核奖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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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局属和派驻队伍的日常管理、使用、考核奖惩工作。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局办公室 综合执法股 |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24 |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24号) |
局办公室 综合执法股 |
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督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和协助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全区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备案工作;参与新建项目物业验收工作;负责前期物业服务等级认定工作,会同价格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小区内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 |
25 |
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督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和协助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全区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备案工作;参与新建项目物业验收工作;负责前期物业服务等级认定工作,会同价格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小区内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 |
《关于区物业管理职责划转等事项的通知》(裕编[2021]35号) |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具体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点: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7楼
单位负责人;唐德明
联系电话:0564-327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