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作者:裕安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10-29 11:44 信息来源:裕安区住建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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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政办〔2021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裕安区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9

 

裕安区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化发展

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区建筑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 号)、《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的通知》(六建科函〔2021445号)、《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桥梁工业化建造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六交办〔2020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要求

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绿色装配式建筑为载体,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抓手,以数字化、智能化为驱动,加大绿色低碳新产品、智能建造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应用,培育智能制造与智能建造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绿色建筑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为建筑业转型升级聚势赋能。

二、发展目标

(一)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特别是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应按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同时鼓励单体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采用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二)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建商业住宅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项目推广使用装配式建造。大力扶持我区建筑工业化制造企业做强做大。确保今年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18%,且逐年提高比例;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30%

城镇新建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中预制楼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应用比例不小于70%,鼓励新建建筑项目在满足应用预制水平构件要求的基础上,积极采用预制竖向构件,非承重竖向构件重点推广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逐步提高单体建筑的装配率。

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其中内、外墙重点推广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

新建工业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

(三)稳步推进装配式近零能耗(含超低能耗及零能耗)建筑技术应用。2022年底建成一批节能低碳、智慧宜居的高品质装配式近零能耗项目。

三、重点任务

(一)确保项目落地。

调整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区域,严格项目立项、土地供给、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管控,保证项目落地。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增加绿色建筑等级和装配式建筑建造等相关篇章,发改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按相关要求予以审核,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项目用地文件或工程规划许可中予以明确。其他新建项目涉及土地出让的,应在规划设计条件书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混凝土装配式建造和钢结构装配式建造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并据此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图审机构应根据审核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审核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或规划设计条件书,对相关指标进行核算。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重点工程处、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各乡镇、高新区)

(二)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

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公共建筑品质提升试点,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政府投资的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为重点试点工程对象,细化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引入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完善绿色建材管理工作流程,促进建筑品质提升。除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外,鼓励其他资金投资或其他区域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进行建设。

发展绿色建材智能生产,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推广工业固废、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修复土壤等再生利用生产的建材,推行“无废城市”理念,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重点工程处、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高新区)

(三)大力促进智能制造、建造技术应用。

加快智能装备更新改造。支持现有装配式生产基地实施装备改造升级工程,研发应用各类先进制造设备。引导新建生产基地引进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制造设备、制造系统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采用智能化生产线。鼓励科研机构、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参与智能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楼机及一体化智慧工地施工设备研发、制造和应用,提升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

推动装配式建筑构件标准化研究成果应用,提高标准化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以设计为源头推动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钢结构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大力推动钢结构建筑在政府投资公建项目和住宅项目应用。进一步完善混凝土装配式建筑体系,重点推广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等绿色轻质墙板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的规模化应用,逐步推进竖向构件、集成厨卫、管线分离、薄吊顶、同层排水等装配式技术应用。建筑节能设计应考虑能够有效防止外墙保温层脱落的技术措施,鼓励使用外墙自保温材料或构造技术。

结合我区地域特点,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控制项目现场预制桥梁生产临时土地审批,大力发展预制混凝土装配式桥梁工业化技术;以设计为源头推动,优选选用《中小跨径桥梁工业化建造应用技术规程》(DB3415/T 7-2020)配套图集中的产品类型,并在快速路、桥梁、交通枢纽等市政、交通、水利基础设施中全面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重点工程处、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数管局)

(四)大力推进装配式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

全区一盘棋规划、设计。推广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自保温技术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鼓励钢结构装配式近零能耗建筑项目建设,位于乡村及城乡结合区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绿色学校、医院、商场、办公、养老、保障性用房率先推广。鼓励非政府投资的文旅休闲、康体养生、美宿等产业采用近零能耗建筑。在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集中连片改造、危旧房改造、美丽宜居示范村等项目中,鼓励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自保温的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技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对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自保温的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技术的新建建筑项目,应在规划选址方面予以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建设应用,为支持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招商中心、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监管局)

(五)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探索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在装配式建筑建造全过程的应用。推广应用智能制造生产线,加快部品部件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鼓励应用建筑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推广智能家居、智能办公、楼宇自动化系统,提升建筑的便捷性和舒适度。加快推动绿色建筑、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未来社区建设深度融合,建设个性化绿色公共空间和绿色宜居宜业的家居办公空间,完善配套设备设施,打造艺术与风貌交融的未来建筑场景。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中心、区数管局、高新区)

(六)完善新型工程管理模式和监管体系。

全区范围内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应积极推行EPC模式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立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完善建筑项目参建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全过程可追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是否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进行监管。鼓励相关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完善行业约束与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鼓励根据自身发展情况,探索政府购买巡查服务的监管模式。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体系。

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资金、土地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率先使用新型建筑工业化产品。加大重点企业培育,推动绿色建材智能制造、绿色建筑研发、设计、建造等领域形成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推动全产业链协同,打造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新型节能墙体材料、装配式钢结构、集成装饰装修、光伏清洁能源等绿色建筑产业链。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向外输送新产品、新技术,抢占市场。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招商中心、高新区)

四、政策扶持

(一)财政扶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有关企业申报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

对农村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自保温的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技术新建项目,积极推动政府财政补贴相关政策制定及落实,推进金融机构设立绿色专项基金。

(二)扶强创优。

优先推荐使用“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5G+工业互联网示范”、“安徽省数字化车间”、“专精特新”企业生产的绿色构件产品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参与省市各类工程建设领域评先评优,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项目参加省和国家绿色建筑等相关奖项评选。

(三)优化服务。

1、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造技术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复中明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在可研及初设审批阶段,建设单位应对装配式建筑要求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查,未达相关要求的不予审批。

2、对社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造技术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在规划条件中注明装配式建造相关要求。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完善生产加工过程检测、出厂验收相关制度。

4、住建主管部门应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和施工质量安全等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开展装配式建筑产品目录管理,建立工程样板房验收和装配式结构首层验收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建筑业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将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任务指标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区直各部门按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任务要求,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

(二)强化监督服务。在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项目立项、规划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节能管理(评估与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及住宅全装修政策要求,实现闭环管理。

(三)加快人才队伍培育。完善新型建筑工业化各层次、各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技能鉴定、职称评定等体系,逐步将产业工人教育培训、技能评定等信息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围。积极培育专业作业企业。

(四)做好宣传引导。建立政府、媒体、企业与公众相结合的宣传推广机制,广泛宣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装配式装修在节能环保、抗震安全、居住舒适性等方面的优势,共同营造社会各方关注、认可、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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