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5-02-06 11:00 信息来源:裕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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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裕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办〔201910号)和《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裕安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裕发20191),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接受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外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等。区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区政府办公室是区人民政府的办事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起草、修改《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以及向上级和区委的重要汇报材料等综合性文稿。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负责上级来文来电的登记、传阅、转办和归档工作。

(五)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街及高新区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意见不一致问题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决定。

(七)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街及高新区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区政府领导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九)协助区信访局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区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街及高新区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区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和重要接待任务的联络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OA协同办公、政府网站运行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外事工作,加强对外友好和联络工作。

(十五)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监督检查营商环境建设。

(十六)负责政务信息编报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区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股。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金融监管、税务、审计、投融资、国有资产、粮食物资、机关事务、数据资源、医保、统计、信访维稳、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房产、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建设管理、认证签证、城市综合执法、人防、侨务等方面的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与协调;联络、办理区人大、区政协有关工作;负责对接市政府督查室和区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等相关工作。

(二)秘书二股。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气象、美丽乡村建设、畜禽屠宰管理、商务、供销、工业、招商、交通、公路、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供电、保险、通信、邮政、应急管理、农村能源、砂石管理等方面的文电办理、工作联系与协调。

(三)秘书三股。负责公安、司法、科技、民政、退役军人、对台事务、民族宗教、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妇儿、残疾人事业、党史和地方志、档案、文明创建、火车站综合管理工作方面的文电办理、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区政府机关工青妇、法治宣传、综治、双拥、扶贫等各项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四)政研室。负责组织或参与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前瞻性、深层次研究,对区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政务活动安排,加强与区委办公室等单位沟通衔接,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的沟通协调和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为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日常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区长工作例会等的会务、会议纪要整理以及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和落实工作;负责区政府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区政府大事记、政办通报的编写、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政务信息股。负责收集、整理、编印、报送政务信息工作,并根据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领导意见及时处理政务信息;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区直单位的信息编报工作;指导督促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

(六)综合股。负责OA协同办公系统等文电收发、分办、催办、文稿审核、印制工作;负责区长批示件登记、印鉴管理、保密、机要、档案资料等工作;负责指导下级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机关编制、人事、工资、考核、公车派遣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区政府及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文秘工作;负责外事工作。

(七)行政事务股。负责政府机关行政事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办公设备及办公自动化日常维护等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公务接待、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机关会议室的使用和管理。

(八)区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处理区政府值班日常工作,履行值班值守、传真收发、信息报告等职能;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批示;负责区长接待日安排、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安排督促工作;负责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乡镇街及高新区值班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考勤;负责来访接待。

(九)“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监督股(政务公开股)责根据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措施,分析有关重要问题并提供政策建议;监督检查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区直有关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略)。

第六条  区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公地点: 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五楼

单位负责人:王思云

办公电话:  0564-3301567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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