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18 08:28 信息来源: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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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部门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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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

《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退役军人事务局、

移交安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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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3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保密、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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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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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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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室

5

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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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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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统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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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室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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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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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移交安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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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干部的移交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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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移交安置股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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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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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权益维护和就业创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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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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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权益维护和就业创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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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做好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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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伤病残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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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待遇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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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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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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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权益维护和就业创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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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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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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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退役军人事务局、

移交安置股

(六)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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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协调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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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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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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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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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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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障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障单位的烈士建筑物名录的申报、推荐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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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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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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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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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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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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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承担烈士评定上报相关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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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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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法规政策及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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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维护和就业创业股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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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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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维护和就业创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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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退役军人事务局、

权益维护和就业创业股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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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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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64-330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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