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18 08:37 信息来源:裕安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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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部门

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区级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区医保局

2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区医保局

3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区医保局

4

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区级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区医保局

5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区医保局

6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区医保局

7

制定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区医保局

8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区医保局

9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区医保局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推进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1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推进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基金监管股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落实六安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标准,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负责组织慢性病鉴定。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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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落实六安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标准,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负责组织慢性病鉴定。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待遇保障股

贯彻执行医保目录,结合裕安区实际贯彻落实支付标准,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负责实施六安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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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医保目录,结合裕安区实际贯彻落实支付标准,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负责实施六安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医药服务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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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2013号)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办公地点:六安市裕安区政府后楼三楼

单位负责人:武君

办公电话:0564-331191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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