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依据 |
实施部门 |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
1 |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 |
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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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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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
4 |
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5 |
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公立医院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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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落实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
6 |
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落实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应急股 |
7 |
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疾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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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
8 |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健康股 |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地方食品标准备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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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改股(药政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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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地方食品标准备案工作。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区疾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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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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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区疾控中心 |
(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和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2 |
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和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股 |
13 |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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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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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承担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股、综合监督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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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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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股 |
(九)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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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股、医政医管股 |
18 |
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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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
19 |
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十一)负责中医药相关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代管老龄协会,开展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
20 |
负责中医药相关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代管老龄协会,开展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十二)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
21 |
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十三)承担区保健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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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区保健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十四)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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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十五)抓好民办医院党组织和党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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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民办医院党组织和党建工作。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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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十七)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六安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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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六安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15号)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办公地点:六安市响洪甸路258号
单位负责人:张伟长
办公电话:0564-3267159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