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依据 |
实施部门 |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和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
1 |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和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
《关于设立六安市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裕编〔2015〕3号) |
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 |
(二)依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全区房屋征收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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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全区房屋征收计划; |
《关于设立六安市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裕编〔2015〕3号) |
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 |
(三)拟订全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
3 |
拟订全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
《关于设立六安市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裕编〔2015〕3号) |
区征收处房屋征收股 |
(四)负责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做好回迁安置及结算工作; |
4 |
负责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组织实施工作 |
《关于设立六安市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裕编〔2015〕3号) |
区征收处房屋征收股 |
5 |
同时做好回迁安置及结算工作; |
《关于设立六安市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裕编〔2015〕3号) |
区征收处计划安置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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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导乡镇做好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
6 |
指导乡镇做好土地征收工作; |
《关于设立六安市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裕编〔2015〕3号) |
区征收处土地征收股 |
7 |
指导乡镇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
《关于设立六安市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裕编〔2015〕3号) |
区征收处房屋征收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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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编制市交办和全区土地与房屋征收资金需求计划,做好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费用审核、报批和资金拨付工作; |
8 |
编制市交办和全区土地与房屋征收资金需求计划, |
《关于设立六安市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裕编〔2015〕3号) |
区征收处土地征收股和房屋征收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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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费用审核、报批和资金拨付工作; |
《关于设立六安市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裕编〔2015〕3号) |
区征收处综合财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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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统计、分析、上报市交办和全区土地与房屋征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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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上报市交办和全区土地与房屋征收情况; |
《关于设立六安市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裕编〔2015〕3号) |
区征收处房屋征收股和土地征收股 |
(八)承办市、区交办的其它工作。 |
11 |
承办市、区交办的其它工作。 |
《关于设立六安市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裕编〔2015〕3号) |
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 |
办公地点:六安市华邦禄华园(紫竹林路286号)
单位负责人:刘锐
办公电话:0564-3325087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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