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裕安区“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裕安区“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郑 敏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恩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教体局局长
陈永华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潘明础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郑学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刚祥 区教体局副局长
夏邦惠 区司法局副局长
汪 辉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杰 区人社局副局长
刘成林 区文旅局副局长
胡 涛 区卫健委副主任
刘俊仁 区民政局副局长
白志习 区扶贫局副局长
李 武 区残联副主席
张 洁 区妇联副主席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区“控辍保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措施等;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事项,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督查、通报、考核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地址:裕安区将军路 联系电话:3212518),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做好宣传、交流及业务培训。办公室主任由张恩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刚祥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教体局:切实担起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牵头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劝返基本制度,将“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学校、校长、班主任、教师年度考核内容,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包责任制。
区公安分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和高新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法定监护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加快解决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双户籍、假户籍等户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区司法局:加强对《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指导乡镇、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宣传队伍。为“控辍保学”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区财政局: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家庭贫困生的扶助力度。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家庭资助政策,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坚持优先精准帮扶,切实提高扶贫成效。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学校及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工用工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违法使用未成年人务工和经商。对招用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少年儿童从事雇佣性劳动的企业和个体户,责令其护送童工回家,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对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吊销营业执照,或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
区人社局: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全部费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区文旅局: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禁止电子游戏场所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对违反规定的营业单位及个人依法处罚。
区卫健委: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监督、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对残疾失能的少年、儿童进行医学鉴定。
区民政局:落实好国家、省、市的帮扶政策,加大对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等困难家庭的扶持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
区扶贫局: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据统计和更新,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工作。
区残联:依法为残疾少年儿童办理残疾证等有关手续,并减免相关费用,残疾儿童受教育状况调查;做好残疾少年儿童档案建设工作。
区妇联: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力,优化少年儿童的成长氛围。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抓好依法控辍、行政控辍,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标,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指导各村委会建立自然村学生网格化管控机制,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及时掌握未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籍库中疑似辍学生的基本信息及动态,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区教体局。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