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关于反映停车收费的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26-10-08 10:35
信息来源:12345网络渠道
问
义乌市场3期(地址:裕安区横排头路与磨子潭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280米)大门口已经被物业安装了道闸,并树立了公示牌,但此公示牌没有备案号,提示准备停车收费,收费标准为15分钟内免费,15分钟以上5元,再往上还要加钱。现来电希望主管部门核查,告知是否在城管部门进行了备案,是否有合规备案文件,是否有备案号,并核查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合规。
答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规〔2024〕4号)规定,义乌市场门口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需要由价格部门核定或备案。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设施经营者、管理者遵循公开、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经营成本、服务条件、供求状况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并保持相对稳定。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