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关于咨询不动产权证加名字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6-09-03 16:27
信息来源:12345网络渠道
问
自己和父亲分户后,父亲想将宅基地的不动产权证加入自己的名字,现来电咨询主管部门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答
若您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分户后未另行取得宅基地;同时您父亲在本村只有一处宅基地,满足条件的,可以通过买卖或者赠与方式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办理要件和程序:双方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附表2和附表3、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出卖、互换、赠与)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先到税务窗口进行房屋评估,再到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综合窗口办理。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