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关于反映转学的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26-09-03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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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子女目前就读于六安市某学校,房产位于裕安区,属某小学学区。现来电咨询,教育部门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将如何统筹安排入学。
答
一、根据我区转学政策,符合学区规定的所有转学生均需其监护人实际拿房并入住后方可履行转学手续。如果学区校对应年级学位有空余则直接入读;如果学区校对应年级学位已满,可接受调剂安排,就近在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二、关于您反映的转学问题,可直接先电话联系区教体局基教股咨询;或直接携带不动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至我局基教股办公室(2号楼2楼)当面咨询或处理,由我局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入(转)学指导或建议。
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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