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服务】关于反映残疾人药补发放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6-08-11 15:56
信息来源:12345网络渠道
问
自己妻子属于残疾人,往年3月-4月会发放一笔残疾人药补,但2026年残疾人药补至今未发放,现来电咨询原因?
答
根据安徽省印发2026年《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6〕8号)和六安市《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残联〔2026〕1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申报范围:一是困难精神残疾人并长期服药的精神残疾人,原则上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作为优先申报条件;其他困难精神残疾人,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二是需提供精神类残疾人证、近一年内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县级以上专科医院购买的精神类药物正规发票等相关材料证明属于长期服药患者。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