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咨询】关于咨询分户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6-01-04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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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弟弟已经结婚,但结婚证暂时未申领,此情况是否可以办理分户?若能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请答复。
答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第二十一条 〔家庭户分户〕家庭户户内成员因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变更、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提交不动产权属变更、分割登记的合法证明材料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你可以办理分户。具体材料如下:1、要求分户人员的个人申请并按要求签字2、村、乡同意该人分户的证明(签署意见“同意分户”、签字并盖章)3、户主和要求分户人员的不动产权证书(即村里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经村、镇确认的分家析产协议,要签字盖章4、户主和要求分户人员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5、户主和要求分户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有随分人员的需同时提供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等)7、不能分户的情形:(1)未成年人;(2)夫妻不能拆开分户;(3)未成年子女父母要求分户的未成年子女要随父母一同分出。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