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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关于咨询换购住房退税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5-09-01 11:39 信息来源:12345网络渠道

自己通过“六安论坛”看到关于换购住房退税政策,现咨询该政策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在哪里进行办理

为做好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审核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第的公告》(2023年第28号)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全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