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关于咨询企业补贴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5-01-15 10:04
信息来源:12345网络渠道
问
通过视频号看到雇佣退伍军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可以申请补贴,现咨询六安市是否有此政策?若有,请告知如何申请。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详情请查阅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文件或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文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您有其他问题,请与裕安区退役军人局创业就业股联系,电话:0564-330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