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办】关于咨询烟花爆竹许可证办理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5-01-14 09:14
信息来源:12345网络渠道
问
我想在徐集镇街道上开一家烟花爆竹零售专营店,不知需要怎么申请,烦请告知是否可以申请?如果可以申请,申请条件和步骤需要哪些?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营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2、全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点均实行专店销售:即乡镇中心街道零售点和偏远行政村零售点必须实行专店销售;3、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年龄在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精神状况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3、经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4、经营场所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5、经营场所应保持安全通道畅通;6、经营场所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申领程序及审查要求:规划布点(初审合格)→现场经营条件审查(各乡镇、高新区)→培训→考核合格→申请(填写申请书)→区政务中心综合2窗口受理→业务股室审核→审批→发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徐集镇人民政府,电话:0564-3988688。
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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