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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关于咨询六安瓜片生产和执行标准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4-10-21 09:28 信息来源:12345网络渠道

1.保护区域以外的企业能否采购原产地六安市内茶叶回来分装,执行标准标注DB34/T237-2017来销售?如果不能,该办理哪些手续方可销售?2.保护区域内的茶企能否使用GB14456.1(绿茶)或其它生产标准,在产品包装上印有“六安瓜片”字样来销售?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六安瓜片生产和执行标准”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下放部分类别品种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的公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的低风险食品类别品种(第一批)的公告以及安徽省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人申请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填写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在申请书中填写);(四)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在申请书中填写);(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在申请书中填写);(六)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书。经营单位应当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及产品宣传相关证明材料。六安瓜片是六安市区域性公用品牌,2002年在国家商标总局注册品牌,也是地理标志农产品,持有者是六安市裕安区茶叶产业协会。该品牌在使用时受到《商标法》《知识产权法》保护,如果法人单位需要使用该商标,需要到协会办理授权许可,同时给该使用者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如未得到授权许可,使用商标视为侵权。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市场监管局,电话:0564-3301737(食品生产流通股),0564-5050630(行政许可股),0564-3310796(知识产权保护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