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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件】关于咨询新生儿户籍办理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4-08-05 11:10 信息来源:12345网络渠道

六安市裕安区新生儿户籍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去哪里办理?(狮子岗乡)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申请材料: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有《出生医学证明》一般情形〕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2.办理地点:在我省范围内以及长三角区域内开展新生儿入户“通办”工作,户籍居民在非户籍地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时,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结。在全省区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安徽省区域内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安徽省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以及在长三角区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长三角区域内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六安市内自2024年4月1日起全面实行全市通办。办理业务群众可以选择“就近自愿”的原则,可在全市任一公安户政窗口申办通办范围内的户籍业务。另也可以在皖事通上申请办理,皖事通—办事大厅—户籍办理—国内出生登记里自助办理。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狮子岗派出所联系,电话:0564-29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