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办】关于咨询建设充电站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4-07-01 14:48
信息来源:12345网络渠道
问
自己企业准备建设停车场和充电站,想咨询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经营性公共充电桩在建设前需要完成备案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单位与产权单位或产权单位授权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2.不动产权证明,若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则需提供其他说明土地使用权的资料或证明。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裕安区发改委联系,电话:0564-3301639。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