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关于征求《裕安区推动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国家和省、市医改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解决好医联体、医共体建设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推进我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裕安区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登录: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www.yuan.gov.cn/content/column/6814501)留言。
2、信函方式:邮寄地址:裕安区六安市响洪甸路258号,电话:0564-3301655 邮编:237000。
3、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310764283@qq.com邮箱。
4、联系人:袁成成,联系电话:0564-3301655。
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裕安区推动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的通知》(皖医改〔2021〕4 号)、《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六医改秘〔2024〕1号)、《关于进一步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机制的通知》(六医改秘〔2024〕2号)等文件要求和省、市、区医改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解决好医联体、医共体建设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推进我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和立足点,贯彻关于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结构性改革,加快健康裕安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指引,切实解决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目标导向,以实现目标为方向,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坚持结果导向,以工作成效为标准,促进医防融合,促进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提高区内就诊率,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面加强党对医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建设、健康管理、分级诊疗、人事和薪酬改革、医保基金支付改革、三医联动改革、医防融合等机制,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区级医院高质量发展、“三医”联动更加紧密、公共卫生管理更加规范、医疗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初步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卫生健康的公益性得到充分体现。
(二)具体目标。到2024年底,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45%左右,基层首诊(住院)率达到72%,年住院率控制在15%以内,医联体内医保基金使用率达到45%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达到12%,群众满意度达到90%。到2025年底,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48%左右,基层首诊(住院)率达到75%,年住院率控制在14%以内,医联体内医保基金使用率达到5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达到15%,群众满意度达到95%。基本实现“急危重症不出市、大病不出区、小病不出乡(镇)”,达到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能保障、医务人员有动力、群众健康得实惠的目标。
三、组建方式
实行“医联体+医共体”双体共建模式。通过市级医院赋能,助力提升全区医疗服务水平。整合全域医疗资源,统筹发展,提升运营管理效率。
医联体:市中医院牵头裕安区两个医共体。
医共体:按照15:7比例分别由区中医医院、世立医院牵头组建2个“医共体”,牵头22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保障
调整和完善医改领导小组。鉴于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将现有区医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完善,组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统筹医联体、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秘书处主任,区卫健委、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秘书处设在区卫健委,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成立医联体建设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负责制,由医联体牵头医院、医共体牵头医院、成员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理事会,医联体理事会适用于医联体内总体发展规划、运行方针、资金预决算等重要事项管理;监事会适用于监督理事会决策部署和重要事项安排,维护医联体健康合规运行。对于重大决策事项,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研究。
(二)政府主导,落实目标考核机制
坚持政府办医,强化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财政、卫健、审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紧密参与,将基层就诊率、区内就诊率、医保基金使用、慢特病精细化管理、群众分级诊疗政策和健康知识知晓率等核心指标纳入区对乡镇(街)、乡镇(街)对村(社区)、区卫健委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目标考核。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抓,各乡镇(街)“一把手”亲自抓,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具体抓,全程跟进、协同推进,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三)构建有序就医格局
1.压实条块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将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纳入各级联系包保工作中,落实“四级包保”,与日常工作同调度、同部署。区领导包保乡镇(街);区卫健委领导班子包保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包保村(社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包保村卫生室。对流出到区外、市外就医的人员,摸排建档立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每周随访。村(社区)两委主动对接,做好分级诊疗和医保政策的宣传,引导外流病人回区内就医。
2.落实分级诊疗责任制。压实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健康守门人责任,强化首诊负责制。村卫生室(站)要充分发挥导诊作用,对接诊的病人,分病种转入上级医院就医。各乡镇卫生院结合实际制定本院可收治的“50+N”病种清单,并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对不能收治的病人及时转入区级医共体牵头医院。区级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100+N”病种以及大病、重病患者收治,同时对确需转到区外就诊患者办理转诊,结合群众意愿,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审核并优先转诊到市级牵头医院。市级医院负责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收治。对诊断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治疗的病人动员回基层治疗,对住院病情稳定的病人,动员下转进行后续治疗或康复。实现一般疾病、常见疾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大病、重病在区级医疗机构就医,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在市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转诊格局。区外就诊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市外就诊率逐步降低。
3.畅通转诊绿色通道。参保患者经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治疗,下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起付线可抵扣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额度,转入下级医疗机构继续康复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下级医疗机构不再计算医保报销起付线。牵头医院开设一站式转诊窗口,专门负责区域内上下转诊、区外回转具体事宜,医联体和医共体牵头医院分别预留不少于10%、20%的专家号源、床位,确保优先挂号、优先诊疗、优先住院(手术)服务。
(四)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
1.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责任共担机制和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区内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DRG付费方式改革和医疗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实行城乡居民包干基金总额预算。根据市下达的年度97%总额预算基金,确定医联体年度包干基金预算,由区医保中心按政策要求预留质量保证金及集采等预留金后,交由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辖区居民当年门诊、住院(不含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支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规定的医药报销费用。对市级和区内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算制度,严格限制周期内医保支付总额,减少医联体外医疗机构对就医群体的虹吸。
(五)促进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1.支持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以区中医医院争创二级甲等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争创三级妇幼专科医院为契机,全面提升区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在项目建设、人才招录、财政保障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围绕“两专科一中心”、“妇儿专科联盟”,打造特色科室和品牌,扩大区级公立医院影响力。
2.调整优化功能布局。进一步调整乡镇卫生院发展定位,优化乡镇卫生院功能布局,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次中心逐步完善内、外、妇、儿、中医、康复等一级诊疗科目,扩大相应住院服务和一、二类手术服务。一般卫生院以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为重点,加强急诊急救、全科医疗、社区康复、中医药及医养结合等服务。
3.促进优质资源下沉。规范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帮扶工作,根据成员单位需求对其相关专业进行精准化、差异化帮扶,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开展“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就医留在基层。安排副主任及以上级别医务人员挂任成员单位业务副院长,业务骨干长期派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长期驻点帮扶时间至少半年以上。每周至少一次派出专家驻点区内各医疗机构开展坐诊、培训、带教、重点专科扶持、分级诊疗审批等工作。安排区医护人员到牵头医院进行进修或轮岗,争取3年内全面覆盖一次。
4.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医疗机构发展要求,配齐配足配精设备设施。
(六)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1.加强乡村医疗能力建设。以“50+N”病种的诊疗和人才培养为重点,着力提升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康复科诊疗能力;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拓展医疗服务范围;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力推进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增加服务种类。
2.保障村医生活待遇。完善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落实村医多渠道补偿政策,统筹解决好村医收入和待遇保障问题,逐步提高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
3.完善急救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以急救中心为主体、乡镇卫生院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急救站点为支撑的急救网络。逐年增加急救站点和救护车辆,做到“就急就近”派车,形成密集完善的院前急救网络。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和急救队伍建设。逐步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区域内院前急救服务体系。
(七)量化绩效考核机制
建立完善“月通报、季调度、年总评”机制,每月印发通报文件、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召开通报表彰大会。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组织对医联体牵头医院和乡镇(街)政府考核;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对医共体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乡镇(街)政府和成员单位分别负责村居和村卫生室站考核。主要考核区域服务能力、基层服务能力、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医防融合、医疗质量控制等关键指标,对符合要求的单位颁发荣誉奖牌和经济奖励。
(八)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推进医防融合
1.提升重点人群履约质量。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对长期服药和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开展上门服务、进行日常健康管理、提供用药指导、每月监测等跟踪服务;对特殊病种患者主动联系,宣传医治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分片包保到人,每月开展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和康复护理等服务,对确需住院治疗的主动对接转诊,打通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
2.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全民健康管理,完善和升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树立“未病先防、早诊早治”的理念,通过适龄人群健康体检、签约服务,加强早期疾病的跟踪随访,指导合理用药,降低大病重病发生率。加强慢特病人群精细化管理,探索医养结合,实行“医”“养”融合发展,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牵头医院全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将慢特病联合门诊药房下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医院每月开展“专家下基层,名医送上门”、设立名医工作室、“星期六医师”等工作,着力提升居民就医获得感。
3.加强对公卫项目的监督考核。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督查和考核,变注重过程考核为过程和效果并重,区卫健委负责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监督;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基卫股、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根据职责负责相应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九)推进医联(共)体中心药房建设
在医联体牵头医院药房的基础上,推进建设裕安区医联(共)体中心药房,实现医联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统一药事管理。医联体和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每月对成员单位开展处方点评等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基层药品供应和用药安全。
(十)加快信息化建设
统一医联体、医共体内信息系统建设,以实现体内医疗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等为目标,建立覆盖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完善和充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拓展分级转诊、医学影像、决策展示等模块功能,提升运转效率,提高数据透明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医疗机构、属地政府、村居宣传作用,制作宣传折页、明白纸和短视频,加大对开展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逐步转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各乡镇(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定专人负责。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牵头医院要确定专人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做好各类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反馈工作。
(三)加强考核调度。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坚持每月通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调度,督促整改,实行清单销号、闭环管理。
附件1
裕安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董永来 区委书记
仰玉晶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赵德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郑 敏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
王 影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马昌林 区委办公室主任
王思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尚国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王晓莉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周继金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潘升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挂)、区委编办主任
白志增 区委督查办主任
王红梅 区发改委党组成员(主持工作)
聂云滨 区经信局局长
王永益 区教体局局长
许 杲 区民政局局长
刘 铭 区财政局局长
鹄 志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社局局长
魏启明 区商务局局长
张伟长 区卫健委主任
王 垒 区审计局局长
徐 静 区司法局局长
陈善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武 君 区医保局局长
顾承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 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新芳 区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区卫健委,王影同志兼任秘书处主任,张伟长、武君同志兼任秘书处副主任。
附件2
医联体牵头医院 |
医共体牵头医院 |
乡镇卫生院名称 |
六安市中医院 |
裕安区中医医院 |
固镇镇卫生院 |
江家店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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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集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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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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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岗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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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板冲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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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婆店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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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河口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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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集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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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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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王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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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路口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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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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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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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华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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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世立医院 |
苏埠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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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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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集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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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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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摆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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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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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镇卫生院 |
《裕安区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自我区2018年开展医共体建设工作以来,分别由六安世立医院、皖卫附院(市二院)、市中医院及区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4个县域医共体,协议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随着区中医医院的顺利开诊和省市医改政策要求,经区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反复研究,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区走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路线(简称“双体共建”)。前期我区已与市中医院签订共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框架协议。为推进工作,压实各方责任,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裕安区推动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目的: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国家和省、市医改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解决好医联体、医共体建设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推进我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
《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的通知》(皖医改〔2021〕4号);
《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六医改秘〔2024〕1号);
《关于进一步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机制的通知》(六医改秘〔2024〕2号)。
三、起草过程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借鉴市内其他县区成功经验,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市中医院组建方案起草小组,系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以全面准确把握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在政策刚性要求方面与国家、省、市政府部署保持一致,历时一个多月起草了该方案,经反复论证修改,形成《裕安区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一)组建方式。实行“医联体+医共体”双体共建模式。通过城市综合医院赋能,助力提升全区医疗服务水平。整合全域医疗资源,统筹发展,提升运营管理效率。
医联体:市中医院牵头裕安区两个医共体,进行医保基金包干,对各级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算。
医共体:按照15:7比例分别由区中医医院、世立医院牵头组建2个“医共体”,牵头22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共体牵头医院实行据实结算,成员单位实行总额预算。
(二)主要任务
1.强化组织保障。将现有区医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完善,组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秘书处主任,区卫健委、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秘书处设在区医保局或卫健委,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政府主导,落实目标考核机制。坚持政府办医,将基层就诊率、区外就诊率、医保基金使用等核心指标纳入区对乡镇(街)、乡镇(街)对村(社区)、区卫健委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目标考核。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抓,各乡镇(街)“一把手”亲自抓,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具体抓。
3.构建有序就医格局。①压实条块责任。落实“四级包保”,区领导包保乡镇(街);区卫健委领导班子包保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包保村(社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包保村卫生室,与日常工作同调度、同部署。②落实分级诊疗责任制。村卫生室(站)发挥导诊作用,对接诊的病人,分病种转入上级医院就医。乡镇卫生院负责“50+N”病种收治,不能收治的及时转入区级医共体牵头医院。区级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100+N”病种以及大病、重病患者收治,需转到区外的,结合群众意愿,优先转诊到市级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治疗、住院病情稳定病人动员回基层治疗。③畅通转诊绿色通道。参保患者规范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治疗,下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起付线可抵扣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额度,转入下级医疗机构继续康复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下级医疗机构不再计算医保报销起付线。医联体和医共体分别预留不少于10%、20%的专家号源、床位,确保优先挂号、优先诊疗、优先住院(手术)服务。
4.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①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责任共担机制和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区内公立医院全面推行DRG付费方式改革和医疗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②实行城乡居民包干基金总额预算。根据市下达的年度97%总额预算基金,确定医联体年度包干基金预算,由区医保中心预留5%质量保证金及集采等预留金后,交由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辖区居民当年门诊、住院(不含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支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规定的医药报销费用。对市级和区内医疗机构(医共体牵头医院据实结算除外)实行总额预算制度。
5.促进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①调整优化功能布局。优化乡镇卫生院功能布局,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次中心逐步完善内、外、妇、儿、中医、康复等一级诊疗科目,扩大相应住院服务和一、二类手术服务。一般卫生院以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为重点,加强急诊急救、全科医疗、社区康复、中医药及医养结合等服务。②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根据成员单位需求对其相关专业进行精准化、差异化帮扶,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③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医疗机构发展要求,配齐配足配精设备设施。
6.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①加强乡村医疗能力建设。以“50+N”病种的诊疗和人才培养为重点,着力提升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康复科诊疗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增加服务种类。②保障村医生活待遇。落实村医多渠道补偿政策,逐步提高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③完善急救服务保障体系。建立急救网络。逐年增加急救站点,做到“就急就近”派车,形成密集完善的院前急救网络。
7.量化绩效考核机制。“月通报、季调度、年总评”,每月印发通报文件、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召开通报表彰大会。主要考核区域服务能力、基层服务能力、医保资金使用情况、医防融合、医疗质量控制等关键指标,对符合要求的单位颁发荣誉奖牌和经济奖励。
8.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推进医防融合。①提升重点人群履约质量。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特殊病种患者主动联系,宣传医治政策,包保到人,开展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和康复护理等服务,。②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完善和升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早期疾病的跟踪随访,降低大病重病发生率。实行“医”“养”融合发展。将慢特病联合门诊药房下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③加强对公卫项目的监督考核。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督查和考核,变注重过程考核为过程和效果并重。
9.推进医联体中心药房建设。建设裕安区医联体中心药房,实现医联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统一药事管理,保障基层药品供应和用药安全。
10.加快信息化建设。统一医联体、医共体内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体内医疗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建立覆盖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系统,提升运转效率,提高数据透明度。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4年4月22日 16时28分
根据工作安排,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起草了《裕安区推动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区卫健委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至截止时间,收到社会公众反馈建议0条。2月22日、2月 28日,以区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通过OA系统将该6个文件(协议)分别向各乡镇(街)政府、区内医疗机构、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覆盖发放意见征集文件67份,均已反馈,其中无修改意见60家,有意见7家。7家单位共提出意见29条,已采纳18条,未采纳11条(具体见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表)。特此说明。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的理由 |
1 | 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 1.《协议书》以及附件1、附件2内容涉及医联体成员、乡镇街、相关部门权利义务,建议充分征求各相关主体意见,确保协议内容顺利实施。同时建议起草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关注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相关规定,如有政策变动,及时调整相应内容。 | 已采纳 | |
2.《协议书》附件1.《六安市中医院与裕安区共同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章程》第六章内容为监督与问责。根据《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的通知》(皖医改〔2021〕4号)第二(三)1.“统一行政管理。城市医联体内部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医联体理事会决策机制。”理事会是决策机制,是否有权进行问责?起草单位未提供相应依据。且“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根据什么标准判定?建议起草部门查找依据或征询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 已采纳 | |||
3.《裕安区2024年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考核办法(试行)》起草单位对我局出具的法律意见不予采纳或吸收的请书面向区政府说明原因。 | 已采纳 | |||
4.《裕安区2024年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考核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二)2项、(三)4项、(四)4项中关于多次调度视情给予主要负责人组织处理等内容,是否符合给予组织处理的情形,建议征求区委组织部意见。 | 已采纳 | |||
5.《裕安区2024年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考核办法(试行)》中相关医疗业务内容和考核细则,建议由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对相关主体意见未采纳吸收的,做好沟通协同工作,确保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 | 已采纳 | |||
2 | 裕安区中医医院 | 1.下转对象调整为符合转回医疗机构治疗一、二类择期手术和“50+N”病种病人。” | 已采纳 | |
2.考核细则(区内下转率)需明确定义,确定考核核算时相关数据的分子与分母。 | 未采纳 | 区内下转率通过现场资料审核据实确定 | ||
3.考核细则(住院次均费用)修改:按照区级医院的CMI值乘以费率确认次均费用进行考核。或者应结合上年度或前三年的平均值提出下降的目标值。 | 未采纳 | 须参照市医保部门资金分析确定 | ||
4.考核细则(平均住院日)修改:应结合上年度或前三年的平均值提出下降的目标值。或者设置区间进行考核,不同的区间得分不同。 | 已采纳 | |||
5.考核细则(药占比)应明确为住院药占比。 | 已采纳 | |||
6.考核细则(同病通保障、单病种、日间病房执行情况):区级医疗机构未被允许开设日间病房,纳入考核不合理。 | 已采纳 | |||
7.考核细则(辅助用药):应明确辅助用药范围。 | 已采纳 | |||
8.制定完备的救治预警机制,当住院患者接近最大床位数90%时启动。 | 已采纳 | |||
3 | 世立医院 | 1.考核奖励中增加“按市相关文件规定,作为分配使用1.5%绩效考核奖励依据”,明确奖励资金的来源。 | 未采纳 | 已按照据实结算政策执行,1.5%绩效考核奖励依据需按照市级规定执行 |
2.考核细则(区内下转率)需明确定义,确定考核核算时相关数据的分子与分母。 | 已采纳 | |||
3.考核细则(住院次均费用)修改:按照区级医院的CMI值乘以费率确认次均费用进行考核。或者应结合上年度或前三年的平均值提出下降的目标值。 | 未采纳 | 区内下转率通过现场资料审核据实确定 | ||
4.考核细则(平均住院日)修改:应结合上年度或前三年的平均值提出下降的目标值。或者设置区间进行考核,不同的区间得分不同。 | 已采纳 | |||
5.考核细则(药占比)应明确为住院药占比。 | 已采纳 | |||
6.考核细则(同病通保障、单病种、日间病房执行情况):区级医疗机构未被允许开设日间病房,纳入考核不合理。 | 已采纳 | |||
7.考核细则(辅助用药):应明确辅助用药范围。 | 已采纳 | |||
4 | 分路口卫生院 | 建议在成员单位考核中增加:药占比设定指标。 | 未采纳 | 上级主管部门已不将该项纳入基层医疗机构考核指标 |
5 | 石婆店卫生院 | 1.“年住院率控制在13%以内”指标,建议上调。 | 已采纳 | |
2.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受理非联网结算手工报销资料,每月15日、30日将受理手工报销资料报送区医保中心结算股审核报销”建议增加次数,缩短报销时间。医保局服务窗口适当收取手工报销资料,方便人民群众。 | 未采纳 | 医保文件要求30个工作日结算到位,每月15日、30日是结合政策规定和现实实际确定的频次。已要求各医疗机构均须收取手工报销资料 | ||
6 | 韩摆渡卫生院 | 1.建议成员单位实行总额预算,并定期(可每半年或每季度)据实结算。 | 已采纳 | |
2.对“逐月预拨”的具体额度可表述清晰细化,如可依据上月成员单位实际发生额的90%或80%等额度预拨。 | 未采纳 | 已按照首月预拨,后期逐月结算模式,更利于医疗发展 | ||
3.建议增加降低村医入室条件,加大对应届高考生毕业生宣传,增加村医培训人数和渠道。 | 未采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对村医入室条件有明确规定 | ||
4.建议增加允许条件好的乡镇卫生院放宽医保使用药物种类。 | 未采纳 | 须统一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 ||
5.增加把我区下剩的五家卫生院晶奇系统老系统改成新系统。 | 已采纳 | |||
6.卫生部门宣传势单力薄,加大宣传力度。 | 已采纳 | |||
7.对稽核监督中第三款认为处罚过重,建议把2至5倍罚款下调。 | 未采纳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 | ||
7 | 西河口卫生院 | 1.“年住院率控制在13%以内”指标,建议上调。 | 已采纳 | |
2.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受理非联网结算手工报销资料,每月15日、30日将受理手工报销资料报送区医保中心结算股审核报销”建议医保局服务窗口适当收取手工报销资料,方便人民群众。 | 未采纳 | 医保文件要求30个工作日结算到位,每月15日、30日是结合政策规定和现实实际确定的频次。已要求各医疗机构均须收取手工报销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