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关于征求《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 解读
前期,裕安区医疗保障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印发<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7月7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登录: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www.yuan.gov.cn/content/column/6814501)留言。
2、信函方式: 邮寄地址:裕安区政府行政楼后楼368办公室,电话:0564-3267206 邮编:237000。
3、电子邮件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aqybj@126.com邮箱。
4、联系人:李新民, 联系电话: 0564-3267200。
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管理工作,促进医防融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及《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精细化管理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保障绩效。
二、工作目标
探索慢特病按人头付费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慢特病发病率减少、基层就诊率提升、患者住院率下降、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高”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医防融合、分级诊疗
优化常见多发慢特病的基层诊疗和健康管理流程,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重点人群管理实效。全面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实现慢特病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的有效融合,努力提高基层门诊就诊率及慢特病健康管理能力。
(二)保障基本,建立机制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建立健全“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慢特病人群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作用。
(二)因地制宜,统筹推进
结合紧密型县(区)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实际,科学测算,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医保管理服务能力、医疗服务费用支出等因素,积极创新,探索将慢特病按人头付费方式改革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政策叠加效应。
四、试点病种及范围
(一)试点病种
省定70组慢特病病种范围内:高血压、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8个常见病种纳入试点范围。
(二)试点单位
区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
(三)试点人群
区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患有上述8种慢特病且鉴定审批通过人群。
五、基金包干预算及支付办法
(一)包干预算
一个年度内试点人群发生的除意外伤害、普通门诊及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外所有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出金额全部纳入包干(以出院时间为统计口径),年度内住院单次医药费用基本医保支出超过5万元的除外,包干总额包给乡镇卫生院,包干基金实行“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慢特病按人头付费基金从医共体总额预算资金中列支,基金每月仍按照原有方式进行预拨。
以2020年—2022年医保系统实际城乡居民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基本医保报销费用年均值的90%测算2023年城乡居民慢特病人均包干资金定额标准为3867元/人(今后年度人均包干资金定额标准根据上年度实际发生额据实测算),年度内新增慢特病患者在此预算之内原则上不再增加预算额度。
(二)报销结算
试点人群医保政策待遇、报销方式等保持不变。
(三)考核决算
试点人群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出院时间为统计口径)发生符合包干预算规定的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出金额全部纳入决算范围。区医保、卫健部门在次年4月底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按权重纳入成员单位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并与决算挂钩。
1、包干基金结余的分配
以考核实际得分为百分比分配结余基金,在牵头医院、乡镇、村医疗机构原则上按照3:6:1比例进行分配,结余资金计入医疗服务收入。
2、包干基金超支的分担
超支单位年度考核,第一医共体位次前三名,第二、三、四医共体位次前一名的医疗机构,超支部分纳入所属紧密型医共体总额包干决算。超支单位年度考核位次不在上述范围,超支部分由牵头医院、乡镇、村医疗机构按照4:5:1比例自行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是促进医防融合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抓手,是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任务,已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区委深改委改革事项。区医保局主动承担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方案制定、统计分析、检查督查等工作;区卫健委要负责做好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衔接,发挥部门合力,实现政策叠加效应;医共体牵头医院要按分级诊疗的原则,引导慢特病患者有序就医,指导和监督乡村基层医务人员做好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做实健康促进、慢特病防治和健康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慢特病精细化管理组织推动工作,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各乡镇卫生院要做好慢特病知识宣教,患者健康评估、用药指导、分级诊疗等工作,细化数据统计、监测分析,据实上报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各项数据。
(二)明确工作职责
区医保、卫健部门切实加强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跟踪问效,坚持月分析、季调度,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后进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加强院内和成员单位诊疗行为规范,引导常见慢特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指导和监督乡村医务人员做好医防融合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要紧盯慢特病人群(既往的人群和新增的人群),实行包保责任制,做到应签尽签,应履尽履,充分利用健康体检做好慢特病人员健康评估、用药指导和健康宣教工作,防小病变大病、慢病变重病,引导群众能门诊的不住院,严防低标准住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严格落实药品网上采购,做实做细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报销工作。
(三)加强政策协同
区医保局、区卫健委要将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与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有机结合、与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有机结合、与落实日间病床,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有机结合,不断加强政策协同。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服务需求提供精准健康服务,扎实推进慢特病管理的精细化,区医保局、区卫健委要充分利用有效的宣传方式实现慢病早发现、早干预、早诊治。
(四)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对试点工作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健康生活,有序就医,确保慢特病按人头付费管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五)加强监督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医保医师管理,按规定认真核验就诊人员信息,严禁因包干基金超支等原因影响参保群众就医,损害参保群众利益,严禁医患串通弄虚作假、串换药品、超范围开具处方等行为。参保人员转借他人或冒用他人身份享受慢特病待遇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1.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裕安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按人头付费包干基金乡镇包干测算表
3.裕安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附件1:
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其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武 君 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伟长 区卫健工委书记、卫健委主任
成 员:谢承广 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发祥 区卫健工委委员、卫健委副主任
姚 红 第一医共体
赵本泉 第二医共体
林承琼 第三医共体
薛 莲 第四医共体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医保局,谢承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日常工作。
附件2:
裕安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按人头付费包干基金乡镇包干测算表 |
||||
序 号 |
乡 镇 |
人 数 |
包干预算数(万元) |
|
1 |
城南镇 |
1628 |
315 |
|
2 |
单王乡 |
1743 |
337 |
|
3 |
丁集镇 |
1773 |
343 |
|
4 |
独山镇 |
1759 |
340 |
|
5 |
分路口镇 |
1563 |
302 |
|
6 |
鼓楼街道 |
554 |
107 |
|
7 |
固镇 |
1688 |
326 |
|
8 |
韩摆渡镇 |
1674 |
324 |
|
9 |
江家店镇 |
1284 |
248 |
|
10 |
罗集乡 |
1621 |
313 |
|
11 |
平桥乡 |
1285 |
248 |
|
12 |
青山乡 |
1195 |
231 |
|
13 |
狮子岗乡 |
944 |
183 |
|
14 |
石板冲乡 |
711 |
137 |
|
15 |
石婆店镇 |
1259 |
243 |
|
16 |
顺河镇 |
1315 |
254 |
|
17 |
苏埠镇 |
2252 |
435 |
|
18 |
西河口乡 |
1102 |
213 |
|
19 |
西市街道 |
502 |
97 |
|
20 |
小华山街道 |
496 |
96 |
|
21 |
新安镇 |
1873 |
362 |
|
22 |
徐集镇 |
1151 |
223 |
|
合 计 |
29372 |
5680 |
附件3
裕安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序号 |
考核 指标 |
评 分 标 准 |
考核 方式 |
分值 |
1 |
试点病种人群住院率 |
试点病种人群住院率同比未增长得1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试点病种人群住院率=慢特病人员住院人次/参保总人口 |
调取医保数据 |
20 |
2 |
包干资金 使用绩效 |
包干资金有结余的得20分;包干资金无结余的不得分。 |
调取医保数据 |
20 |
3 |
门诊两病 开展情况 |
档案资料(5分):门诊两病登记表、鉴定表档案分村留存且装订规范得5分,不规范的不得分;结算率(5分):年度结算率低于全区平均值不得分,每高于平均值3个百分点得1分,最高得5分。结算率=结算人次/两病标识管理人数 |
现场检查及调取医保数据 |
10 |
4 |
基层医疗 机构住院 人次比 |
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占区内医疗机构总住院人次比例。评分区间25%—30%,低于25%不得分;高于25%,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2分;高于或等于30%得满分。 |
调取医保数据 |
10 |
5 |
基层医疗机构包干资金支出占比 |
基层医疗机构包干资金支出占区内医疗机构包干资金总支出比例。评分区间:10%—15%,低于10%不得分;高于1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1分;高于或等于15%得满分。 |
调取医保数据 |
10 |
6 |
严格村卫生室药品 网上采购 |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优先使用集采药品,药房药品保障到位,查实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根据平时抽查 |
10 |
7 |
试点病种准入准确率 |
抽查试点病种慢特病申报材料,每查实一例低标准准入的扣2分,扣完为止;每查实一例符合准入标准未即时纳入的扣2分,扣完为止。 |
现场查看 |
10 |
8 |
签约服务 |
试点人群签约率大于等于70%,履约率不低于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查看公卫系统 |
10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区委深改委改革事项要求,推进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促进医防融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二、起草目的和依据
探索慢特病按人头付费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慢特病发病率减少、基层就诊率提升、患者住院率下降、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高”的目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及《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精细化管理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37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工作部署安排,综合考虑我区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好操作、能落实的裕安区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我局多次对接金寨等县区,借鉴金寨县实施的成功经验和其他县区好的做法,进一步优化了我区慢特病按人头包干付费基金预算支付办法、考核评价指标,力求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全面详实。2023年5月中旬,形成《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初稿),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
四、主要内容
《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基金包干预算及支付办法、工作要求等6方面主要内容和3个附件,附件1《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裕安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按人头付费包干基金乡镇包干测算表》。附件3《裕安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方案》主要内容是探索慢特病按人头付费管理工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建立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实现政策叠加效应。在省定70组慢特病病种范围内,选定高血压、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8个常见病种,以其前三年医保系统实际城乡居民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基本医保报销费用年均值的90%测算2023年城乡居民慢特病人均包干资金,经多次测算,最终确定我区的定额标准为3867元/人(今后年度人均包干资金定额标准根据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额据实测算),年度内新增慢特病患者在此预算之内原则上不再增加预算额度。并按乡镇(街道)参保城乡居民8种门诊慢特病人头数和病种包干标准,确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包干总额,包干基金主要用于一个年度参保慢特病患者发生的除意外伤害、普通门诊及“两病”门诊外所有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将健康管理率、控制率、住院发生率等核心考核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并在次年的4月底,由区医保局、区卫健委联合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成员单位医共体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并与决算挂钩。本着“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原则。结余基金的分配,以考核实际得分为百分比分配结余基金,在牵头医院、乡镇、村医疗机构原则上按照3:6:1比例进行分配,结余资金计入医疗服务收入。超支分担的分配。超支单位年度考核,第一医共体位次前三名,第二、三、四医共体位次前一名的医疗机构,超支部分纳入所属医共体总额包干决算。超支单位年度考核位次不在上述范围,超支部分由牵头医院、乡镇、村医疗机构按照4:5:1比例自行承担。结合慢特病人群的就医实际,通过建立包干基金结余和超支按比例承担,目的是确保包干基金高效、合理使用。
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是以慢特病按人头付费管理为抓手,其打包付费资金是从医共体总额预算资金中列支,资金预拨方式及渠道不改变,参保慢特病患者医保政策待遇和报销方式等也不改变。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根据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我局分别向22个乡镇(街)、区卫健委、区财政局、4家医共体牵头单位发出了《〈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征求意见函》。其中区财政局及21个乡镇街无意见。其他提出意见11条,其中采纳区第一医共体意见1条,其他10条意见因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未采纳(详见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意见采纳)。
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的理由 |
1 |
区卫健委 |
1、文件中提到的包干基金标准,是以 2020--2022 年医保系统实际城乡居民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基本医保报销费用年均值的 90%测算 2023 年城乡居民慢特病人均包干资金定额标准为3867元/人(今后年度人均包干资金定额标准根据上年度实际发生额据实测算)。因2020-2022 年度疫情影响,患者住院率和门诊就诊率均有所下降,且今年居民参保费用增加,固包干定额标准应有所提高。 2、文件中提到包干基金超支共担比例,因基层卫生院资金承担能力有限,建议重新调整共担比例。 |
未采纳 |
1、包干资金定额标准均据实测算; 2、其超支分担比例也是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服务能力进行分配。 |
2 |
狮子岗乡 |
1、关于方案中第五项《基金包干预算及支付办法》第(一)条包干预算中的:“年度内新增慢特病患者在此预算之内原则上不再增加预算额度”,建议修改为:当年度新增的慢病人员,按照新增时间,据实按照比例增加慢性病包干费用;当年度有死亡的,依据死亡时间次月按照比例减少慢性病包干费用。 2、关于方案中第五项《基金包干预算及支付办法》第(三)条考核决算中的第 2小项关于包干基金超支的分担:“超支部分由牵头医院、乡镇、村医疗机构按照 4:5:1比例自行承担”,考虑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实际经济承载能力,建议调整比例。 3、必要时联合卫健委、医保局召开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座谈。 |
未采纳 |
1、不利于操作,新增和死亡人员是动态的; 2、超支分担比例也是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服务能力进行分配; 3、已同步征求医共体及卫健委意见。 |
3 |
区第一医共体 |
1、方案中“区医保、卫健部门在次年4月底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按权重纳入成员单位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并与决算挂钩。”考虑到当前医共体资金的运行流程,为保障包干资金能够有效监管,及时监控盈亏情况,建议修改为按季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结算包干资金。 2、方案中“超支单位年度考核,第一医共体位次前三名,第二三、四医共体位次前一名的医疗机构,超支部分纳入所属紧密型医共体总额包干决算。”根据各医共体成员单位数量(如第一医共体牵头10个乡镇考核位次为前三名、而第二医共体牵头5个乡镇考核位次为前一名),建议修改为“超支单位年度考核,第一医共体位次前两名……超支部分纳入所属紧密型医共体总额包干决算” |
已采纳第二条 意 见 |
第一条按季度考核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上级文件规县区医保局、卫健委应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区政府。 |
4 |
区第二医共体 |
经研究讨论,认为该方案诸多方面不具有可执行性,故不赞成该方案实施。 |
未采纳 |
该项工作属于市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区深改委改革事项,上级文件规定2023年7月1日实施。 |
5 |
区第三医共体 |
1、该方案因承担涉及面广,执行难度大,建议先征求乡镇卫生院及村室意见; 2、自2018年第四季度起第三医共体目前亏损过大,无法承担超支风险。 |
未采纳 |
已同步征求医共体牵头医院、卫健委意见,且该方案符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内容。 |
6 |
区第四医共体 |
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精细化管理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37 号) 的精神,建议应从 2024 年起实施且相关权利与义务应对等,有关支付比例应合理。 |
未采纳 |
该项工作属于市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区深改委改革事项,上级政府规定2023年7月1日实施。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3年7月10日 16时42分
根据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我局分别向22个乡镇(街)、区卫健委、区财政局、4家医共体牵头单位发出了《〈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征求意见函》。其中区财政局及21个乡镇街无意见。其他提出意见11条,其中采纳区第一医共体意见1条,其他10条意见因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未采纳(详见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意见采纳)。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7月8日,通过裕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征集期满收到网络渠道反馈的公众意见1条,未采纳(详见社会公众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意见采纳)。
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的理由 |
1 |
区卫健委 |
1、文件中提到的包干基金标准,是以 2020--2022 年医保系统实际城乡居民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基本医保报销费用年均值的 90%测算 2023 年城乡居民慢特病人均包干资金定额标准为3867元/人(今后年度人均包干资金定额标准根据上年度实际发生额据实测算)。因2020-2022 年度疫情影响,患者住院率和门诊就诊率均有所下降,且今年居民参保费用增加,固包干定额标准应有所提高。 2、文件中提到包干基金超支共担比例,因基层卫生院资金承担能力有限,建议重新调整共担比例。 |
未采纳 |
1、包干资金定额标准均据实测算; 2、其超支分担比例也是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服务能力进行分配。 |
2 |
狮子岗乡 |
1、关于方案中第五项《基金包干预算及支付办法》第(一)条包干预算中的:“年度内新增慢特病患者在此预算之内原则上不再增加预算额度”,建议修改为:当年度新增的慢病人员,按照新增时间,据实按照比例增加慢性病包干费用;当年度有死亡的,依据死亡时间次月按照比例减少慢性病包干费用。 2、关于方案中第五项《基金包干预算及支付办法》第(三)条考核决算中的第 2小项关于包干基金超支的分担:“超支部分由牵头医院、乡镇、村医疗机构按照 4:5:1比例自行承担”,考虑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实际经济承载能力,建议调整比例。 3、必要时联合卫健委、医保局召开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座谈。 |
未采纳 |
1、不利于操作,新增和死亡人员是动态的; 2、超支分担比例也是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服务能力进行分配; 3、已同步征求医共体及卫健委意见。 |
3 |
区第一医共体 |
1、方案中“区医保、卫健部门在次年4月底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按权重纳入成员单位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并与决算挂钩。”考虑到当前医共体资金的运行流程,为保障包干资金能够有效监管,及时监控盈亏情况,建议修改为按季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结算包干资金。 2、方案中“超支单位年度考核,第一医共体位次前三名,第二三、四医共体位次前一名的医疗机构,超支部分纳入所属紧密型医共体总额包干决算。”根据各医共体成员单位数量(如第一医共体牵头10个乡镇考核位次为前三名、而第二医共体牵头5个乡镇考核位次为前一名),建议修改为“超支单位年度考核,第一医共体位次前两名……超支部分纳入所属紧密型医共体总额包干决算” |
已采纳第二条 意 见 |
第一条按季度考核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上级文件规县区医保局、卫健委应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区政府。 |
4 |
区第二医共体 |
经研究讨论,认为该方案诸多方面不具有可执行性,故不赞成该方案实施。 |
未采纳 |
该项工作属于市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区深改委改革事项,上级文件规定2023年7月1日实施。 |
5 |
区第三医共体 |
1、该方案因承担涉及面广,执行难度大,建议先征求乡镇卫生院及村室意见; 2、自2018年第四季度起第三医共体目前亏损过大,无法承担超支风险。 |
未采纳 |
已同步征求医共体牵头医院、卫健委意见,且该方案符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内容。 |
6 |
区第四医共体 |
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精细化管理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37 号) 的精神,建议应从 2024 年起实施且相关权利与义务应对等,有关支付比例应合理。 |
未采纳 |
该项工作属于市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区深改委改革事项,上级政府规定2023年7月1日实施。 |
社会公众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1 |
刘** |
方案中第五项《基金包干预算及支付办法》第(一)条包干预算中的:“年度内新增慢特病患者在此预算之内原则上不再增加预算额度”,建议修改为:当年度新增的慢病人员,按照新增时间,据实按照比例增加慢性病包干费用;当年度有死亡的,依据死亡时间次月按照比例减少慢性病包干费用。 |
未采纳 |
不利于操作,新增和死亡人员是动态的
|
文件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裕政办秘〔2023〕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医共体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
2.裕安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按人头付费包干基金乡镇包干测算表
3.裕安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
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管理工作,促进医防融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及《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精细化管理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保障绩效。
二、工作目标
加强慢特病“筛查、宣教、干预、治疗”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探索慢特病按人头付费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降低参保患者住院率,逐步实现“慢特病发病率减少、基层就诊率提升、慢特病患者住院率下降、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高”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医防融合,分级诊疗
优化常见多发慢特病的基层诊疗和健康管理流程,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重点人群管理实效。全面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实现慢特病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的有效融合,努力提高基层门诊就诊率及慢特病健康管理能力。
(二)保障基本,建立机制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建立健全“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慢特病人群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作用。
(三)因地制宜,统筹推进
结合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实际,科学测算,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医保管理服务能力、医疗服务费用支出等因素,积极创新,探索将慢特病按人头付费方式改革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政策叠加效应。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筛查,夯实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基础
采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入户走访、电话随访等多种形式,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全面开展参保城乡居民慢特病筛查工作,摸清查明辖区范围慢特病患者信息,健全全民健康档案并落实动态管理。同时,全面开展慢特病证核查年检,病情符合认定标准的,保留其待遇享受资格,不符合标准或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未发生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取消其待遇享受资格。
(二)压实责任,分级分类强化健康管理
实行不同人群分级分类管理。对健康人群,加强健康宣教,提高其疾病预防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亚健康人群,积极主动干预,确保小病不发,大病迟发;对未达到慢特病认定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时纳入“两病”门诊保障范围;对慢特病患者,分级分类建立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分类管理,并开展日常随访、监测,实行健康干预,做好健康管控,进一步提高患者诊疗行为依从率、降低慢特病急性发作率、重症发生率。
(三)健全机制,全面落实有序分级诊疗
建立外转病种负面清单制度,加强转诊管理,严格转诊制度,压实转诊责任,形成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有序分级诊疗模式,基本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区、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康复回基层”的目标。
五、试点病种及范围
(一)试点病种
省定70组慢特病病种范围内:高血压、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8个常见病种纳入试点范围。
(二)试点单位
紧密型区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
(三)试点人群
区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患有上述8种慢特病且鉴定审批通过人群。
六、基金包干预算及支付办法
(一)包干预算
一个年度内试点人群发生的除意外伤害、普通门诊及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外所有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出金额全部纳入包干(以出院时间为统计口径,年度内住院单次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出超过5万元的除外),包干总额包给乡镇卫生院,包干基金实行“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慢特病按人头付费基金从医共体总额预算基金中列支,基金每月仍按照原有方式进行预拨。
以2020—2022年医保系统实际城乡居民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基本医保报销费用年均值的90%,测算2023年城乡居民慢特病人均包干资金定额标准为3900元/人(今后年度人均包干资金定额标准根据上年度实际发生额据实测算),年度内新增慢特病患者在此预算之内原则上不再增加预算额度。
(二)报销结算
试点人群医保政策待遇、报销方式等保持不变。
(三)考核决算
试点人群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出院时间为统计口径)发生符合包干预算规定的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出金额全部纳入决算范围。区医保、卫健部门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区政府,并把考核结果按权重纳入成员单位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并与决算挂钩。
1.包干基金结余的分配
以考核实际得分为百分比分配结余基金,剩余部分纳入所属紧密型医共体总额包干决算,结余基金由其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服务站)原则上按照3:6:1比例进行分配,结余基金计入医疗服务收入。
2.包干基金超支的分担
在所有超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年度考核位次靠前的(其中,第一、第四医共体成员前两名,第三医共体成员前一名),超支部分纳入所属紧密型医共体总额包干决算。超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考核位次不在上述范围内,超支部分由其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服务站)按照4:5:1比例自行承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是促进医防融合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抓手,是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任务,已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区委深改委改革事项。区医保局主动承担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方案制定、统计分析、检查督查等工作;区卫健委要负责做好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衔接,发挥部门合力,实现政策叠加效应;医共体牵头医院要按分级诊疗的原则,引导慢特病患者有序就医,指导和监督乡村基层医务人员做好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做实健康促进、慢特病防治和健康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慢特病精细化管理组织推动工作,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各乡镇卫生院要做好慢特病知识宣教,患者健康评估、用药指导、分级诊疗等工作,细化数据统计、监测分析,据实上报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各项数据。
(二)明确工作职责
区医保、卫健部门切实加强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跟踪问效,坚持月分析、季调度,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后进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加强院内和成员单位诊疗行为规范,引导常见慢特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指导和监督乡村医务人员做好医防融合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要紧盯慢特病人群(既往的人群和新增的人群),实行包保责任制,做到应签尽签,应履尽履,充分利用健康体检做好慢特病人员健康评估、用药指导和健康宣教工作,防小病变大病、慢病变重病,引导群众能门诊的不住院,严防低标准住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严格落实药品网上采购,做实做细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报销工作。
(三)加强政策协同
区医保局、区卫健委要将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与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有机结合、与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有机结合、与落实日间病床,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有机结合,不断加强政策协同。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服务需求提供精准健康服务,扎实推进慢特病管理的精细化,实现慢病早发现、早干预、早诊治。
(四)加强政策宣传
区医保局、区卫健委要充分利用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大对试点工作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健康生活,有序就医,确保慢特病按人头付费管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五)加强监督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医保医师管理,按规定认真核验就诊人员信息,严禁因包干基金超支等原因影响参保群众就医,损害参保群众利益,严禁医患串通弄虚作假、串换药品、超范围开具处方等行为。参保人员转借他人或冒用他人身份享受慢特病待遇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方案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由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
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影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武 君 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伟长 区卫健工委书记、卫健委主任
成 员:谢承广 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发祥 区卫健工委委员、卫健委副主任
姚 红 第一医共体
林承琼 第三医共体
薛 莲 第四医共体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医保局,谢承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日常工作。
附件2
裕安区2023年(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慢特病按人头付费包干基金乡镇包干测算表 |
||||
序 号 |
乡 镇 |
人 数 |
包干预算数(万元) |
|
1 |
城南镇 |
1628 |
317 |
|
2 |
单王乡 |
1743 |
340 |
|
3 |
丁集镇 |
1773 |
346 |
|
4 |
独山镇 |
1759 |
343 |
|
5 |
分路口镇 |
1563 |
305 |
|
6 |
鼓楼街道 |
554 |
108 |
|
7 |
固镇 |
1688 |
329 |
|
8 |
韩摆渡镇 |
1674 |
326 |
|
9 |
江家店镇 |
1284 |
250 |
|
10 |
罗集乡 |
1621 |
316 |
|
11 |
平桥乡 |
1285 |
251 |
|
12 |
青山乡 |
1195 |
233 |
|
13 |
狮子岗乡 |
944 |
184 |
|
14 |
石板冲乡 |
711 |
139 |
|
15 |
石婆店镇 |
1259 |
246 |
|
16 |
顺河镇 |
1315 |
256 |
|
17 |
苏埠镇 |
2252 |
439 |
|
18 |
西河口乡 |
1102 |
215 |
|
19 |
西市街道 |
502 |
98 |
|
20 |
小华山街道 |
496 |
97 |
|
21 |
新安镇 |
1873 |
365 |
|
22 |
徐集镇 |
1151 |
224 |
|
合 计 |
29372 |
5728 |
|
附件3
裕安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
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序号 |
考核 指标 |
评 分 标 准 |
考核 方式 |
分值 |
1 |
试点病种人群住院率 |
试点病种人群住院率同比未增长得1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试点病种人群住院率=慢特病人员住院人次/参保总人口 |
调取医保数据 |
20 |
2 |
包干资金 使用绩效 |
包干资金有结余的得20分;包干资金无结余的不得分。 |
调取医保数据 |
20 |
3 |
门诊两病 开展情况 |
档案资料(5分):门诊两病登记表、鉴定表档案分村留存且装订规范得5分,不规范的不得分;结算率(5分):年度结算率低于全区平均值不得分,每高于平均值3个百分点得1分,最高得5分。结算率=结算人次/两病标识管理人数 |
现场检查及调取医保数据 |
10 |
4 |
基层医疗 机构住院 人次比 |
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占区内医疗机构总住院人次比例。评分区间25%—30%,低于25%不得分;高于25%,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2分;高于或等于30%得满分。 |
调取医保数据 |
10 |
5 |
基层医疗机构包干资金支出占比 |
基层医疗机构包干资金支出占区内医疗机构包干资金总支出比例。评分区间:10%—15%,低于10%不得分;高于1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1分;高于或等于15%得满分。 |
调取医保数据 |
10 |
6 |
严格村卫生室药品 网上采购 |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优先使用集采药品,药房药品保障到位,查实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根据平时抽查 |
10 |
7 |
试点病种准入准确率 |
抽查试点病种慢特病申报材料,每查实一例低标准准入的扣2分,扣完为止;每查实一例符合准入标准未即时纳入的扣2分,扣完为止。 |
现场查看 |
10 |
8 |
签约服务 |
试点人群签约率大于等于70%,履约率不低于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查看公卫系统 |
10 |
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区委深改委改革事项要求,探索慢特病按人头付费管理试点工作。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及《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精细化管理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3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裕安区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提升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防融合发展,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一)建立健全联动机制。结合实际,以“门诊+住院”方式测算慢特病按人头包干付费标准,实行慢特病年度费用总额预付。全区范围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将全区统一的高血压、糖尿病等8组病种且办理慢特病证的人群纳入慢特病精细管理范围。以乡镇(街道)为管理单位,以县(区)医共体牵头医院为责任单位,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服务站)为包干单元,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
(二)提升基金使用效率。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医保管理服务能力、医疗服务费用支出等因素,探索将慢特病按人头包干付费方式改革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参保慢特病患者医保政策待遇、报销方式等保持不变,着力保障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工作部署安排,综合考虑我区情况,为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好操作、能落实的裕安区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我局多次赴金寨等县区学习考察,借鉴金寨县的成功经验和其他县区好的做法,进一步优化了我区慢特病按人头包干付费基金预算支付办法、考核评价指标,力求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全面详实。2023年5月中旬,形成《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初稿)》,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月2日和6月6日通过OA,分别向4家医共体牵头医院、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和22个乡镇街书面征求意见,并同步通过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区财政局及21个乡镇街无意见。其他提出意见11条,其中采用区第一医共体意见1条,其他10条意见因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均未采纳。6月13日上午,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区医保局向王影常委、副区长作了专题汇报。6月21日,区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6月26日,又邀请四家医共体及部分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就方案进行再讨论并就不予采纳意见进行了说明。 7月21日,以区政府办发文。
四、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慢特病“筛查、宣教、干预、治疗”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按人头包干付费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降低参保患者住院率,逐步实现“慢特病发病率降低、基层就诊率提升、慢特病患者住院率下降、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高”的目标。
五、主要内容
(一)试点范围
面向区域内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确诊涵盖高血压、糖尿病(含胰岛素治疗)、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其并发症等8种常见慢性病且通过鉴定审批的城乡居民。
(二)预算支付
试点人群除意外伤害、普通门诊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外,所有医药费用纳入包干。基于历史数据(2020-2022年)的90%,设定2023年人均包干资金为3900元/人,年度内新增患者不额外增加预算。“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包干总额下达至乡镇卫生院,按月预拨。保持原有医保政策待遇和报销方式不变。
(三)核算标准
对于符合包干预算规定的医药费用。成员单位绩效考核与决算挂钩,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报区政府,并作为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依据,与决算挂钩。结余分配,按考核得分比例分配,结余基金由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按3:6:1比例分配,计入医疗服务收入。超支分担,考核前列的乡镇卫生院超支部分由医共体总额包干承担;其他则按4:5:1比例由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自行承担。
(四)明确执行时间。2023年7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特病按人头包干付费管理。
六、创新举措
(一)高位推动,以提升基本医保慢特病精细化管理促医防融合。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医保、卫健、乡镇街、医疗机构联动配合,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推进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将健康关口前移与包干付费有机结合,对纳入基本医保慢特病精细化管理的参保城乡居民患者“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实现“大病迟发,小病不发”目标。
(二)压实责任,以建立健全分配分担机制促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将健康管理率、控制率、住院发生率等核心指标纳入考核内容,本着“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医共体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室的责任,建立考核结果与包干结余留用资金分配、超支费用分担挂钩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慢特病人群医疗费用增长和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作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统一领导,周密部署,统筹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逐级分解责任到乡镇(街道),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区医保局主动承担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方案制定、统计分析、检查督查等工作;区卫健委负责做好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衔接,发挥部门合力,实现政策叠加效应。
(二)加强跟踪问效。区医保局、区卫健委要切实加强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跟踪问效,监督医疗机构在保障慢特病患者治疗合理需求的前提下,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规范执行慢特病病种的准入标准和住院指征。要坚持月分析、季调度,将慢特病精细化管理纳入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强化统筹推进和考核问效。
(三)政策宣传强化
区医保局与区卫健委需采用多元化、高效的宣传手段,深化群众对慢特病按人头付费管理试点政策的认知,展示成功案例,激励民众形成健康生活方式,促进有序就医行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监督与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对医保医师的监管,确保患者信息核实无误,严禁任何因基金压力而损害患者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同时,对参保人员违规行为,如身份冒用等,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解读单位:裕安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解 读 人:李新民
咨询电话:0564-326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