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关于征求《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裕安区水利局征集时间:[ 2023-03-06 00:00 ] 至 [ 2023-04-06 00:00 ]状态:已结束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 解读

根据工作安排,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牵头起草了《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为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纲要征求意见稿全文分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4月6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 登录: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www.yuan.gov.cn/content/column/6814501)留言。

2. 信函方式:邮寄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政府大楼后三楼309室裕安区农村饮水管理站    邮编:237000。

3. 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021764162@qq.com。

4. 联系人:何凤江  联系电话:0564-3236052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2023年3月5日          

     

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水利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转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21〕1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实现我区农村供水管理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政府主导,公益属性,积极推进现有农村自来水厂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收归国有,实施区域供水规模化发展,按照“以大带小、能并则并”的原则,逐步整合小型供水工程,开展规模化供水工程区域间联网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体系,全力推进规范化管理。根据市政府要求,力争2025年底前,全面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运营、规模化发展。

二、方法步骤:

(一)资产评估

选定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民营投资和承包经营水厂私人投资的资产登记与评估,由评估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由资产评估收购工作专班负责资产评估和收购工作。

(二)资产处置

1、收购水厂供水设施(个人投资部分)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应给予合理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结合评估和实际使用情况来定。

2、根据需要对可利用的水厂生产、办公房屋及辅助设施(含附属物)进行评估,经评估后给予相应补偿。

3、对水厂所使用的土地,合法有偿取得的土地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其他方式有偿取得的土地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进行补偿;对单位或个人租用的土地继续办理租用手续,对政府无偿划拨的国有土地以及无偿提供的集体土地进行无偿收回,不予补偿。

4、中央、省、市、区、乡镇投资以及社会人士通过政府部门向水厂援建的制供水设施及配套设施(包括附属物)无偿收回,不予补偿。

5、现状不在运营或不进行制水生产的设施(或废弃的)不予收购。

6、对外承包水厂按合同约定并结合实施方案进行处置。

7、其他事项

(1)库存原材料。对各水厂库存的管材管件及各种生产资料,不影响使用的纳入资产评估。

(2)用户水费尾欠款。对各水厂用户水费尾欠款,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被收购水厂工作人员工资。被收购水厂原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收购期间由原工资发放人负责。

(三)签定协议

1、民营水厂和国有对外承包水厂由评估收购工作专班负责牵头,领导组相关单位参与,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协商谈判,最终结果报领导组审核。

2、领导组对协商谈判的最终结果审核后,由评估收购工作专班在5日内签定收购协议。在收购协议签定后5日内完成资产清点并移交,支付收购款的50%,剩余50%在各水厂移交用水户资料且无遗留纠纷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到位。对水厂在规定期限内签定收购协议完成移交的,按照评估认可总资产的1%进行奖励,最高奖励封顶5万元;对在规定限期内未达成协议并移交的,不予奖励。

3、在规定时限内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且水厂不能正常运行,又不能保障正常供水的,为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组将安排国有供水公司组织人员进驻水厂进行接管,保障水厂正常运行和饮水安全。

4、民营水厂和国有对外承包水厂的收购资金由裕安区城投公司统一筹措。

(四)移交与接管

1、收购协议签定后5日内,原民营投资者退出,水厂移交给国有供水公司统一运行管理。

2、人员安置,原则上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各水厂移交时对所有资产必须进行清点、盘存、登记。

4、农村供水工程收购接管前,国有供水公司要认真做好接管前的公告工作,公告内容包括接管单位名称、维修电话、监督电话,落实人员、接管运行、保障供水。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动。转变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是在充分结合我区实际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全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建议成立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委、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及各乡镇。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专班。1、资金保障工作专班,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赵德军牵头;2、评估收购工作专班,由副区长卢俊牵头。资产评估和收购工作推进计划表见附件。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营体制改革责任重大,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任务,规范操作,积极稳妥推进。区发改委负责按照现行物价政策,合理制定全区农村自来水水价和收费标准。区财政局负责积极筹措收购资金以及水厂收回后更新改造的费用。区人社局负责劳动用工政策咨询解释。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各水厂用地的权属认定和用地政策解释工作。区水利局负责供水单位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强对各水厂在收回过渡期的监管,确保供水生产和服务稳定有序。区卫健委加强水质监测,加大对各水厂水质检测力度,确保水质安全,对供水水质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区审计局负责做好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各水厂的经营活动监管,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改革领导组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依法打击扰乱改革工作秩序、评估过程造假、破坏供水设施以及无故停水的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及保护,设立水源地保护区标志,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力以赴做好辖区内水厂评估、收购工作,确保评估、收购期间的社会稳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充分形成社会共识,依法依规处理争议资产和个性问题,稳步有序开展转变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涉及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广大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农村水厂运行初期,制水设备新,需要投入维修养护设备的人力和物力较少,供水成本较低随着水厂供水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和运行年限的增加,供水设施逐渐老化,供水管网漏损率和供水维护成本大幅度增加,造成部分水厂运行管理不规范和供水服务不到位,供水水质、水量不稳定用水户投诉较高,群众满意度较低现有的运管模式已不能适应农村的供水需求,理顺农村供水管理体制问题迫在眉睫

二、政策依据

1、《水利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

2、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

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转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21〕135号)

、起草过程

(一)前期调研。2020年5月24日,市水利局副局长郝德文、裕安区分管水利副区长高宗福、区水利局局长陈明权、财政局副局长张文卫农饮站负责人一行,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考察调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据定远县有关部门介绍,2020年3月定远县城乡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全资收购全县16处水厂,并对其整合联通优化布局实现了全县水厂统一管理国有化运营2022年10月21日,区水利局长王兆杰带队赴霍山县水利局调研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据霍山县水务局介绍,霍山县2021年4月21日成立大别山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下设五个全资子公司,由其中一个子公司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收购统一管理,收购的资产隶属县国资委

(二)文件起草。《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转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21〕135号)文件明确要求:“力争2025年前,基本实现农村规模以上水厂统一运营管理”。区水利局党组在两次调研成果的基础上,经多次研究讨论,202211起草了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初稿)》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11月22日,区水利局将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初稿)》通过OA向各乡镇和区直相关部门共36家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共收到36家单位回复,其中5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31家单位回复无修改意见。

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内容是对现有民营自来水厂所有权和经营权收回。按照“以大带小、能并则并”的原则,对全区自来水厂进行整合,实现全区自来水厂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发展。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阐述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和必要性。
    第二部分是方法步骤,主要是《方案》实施方法步骤:

(一)资产评估
    选定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民营投资和承包经营水厂私人投资的资产登记与评估,由评估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由资产评估收购工作专班负责资产评估和收购工作。
    (二)资产处置
    1、收购水厂供水设施(个人投资部分)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应给予合理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结合评估和实际使用情况来定。
    2、根据需要对可利用的水厂生产、办公房屋及辅助设施(含附属物)进行评估,经评估后给予相应补偿。
    3、对水厂所使用的土地,合法有偿取得的土地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其他方式有偿取得的土地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进行补偿;对单位或个人租用的土地继续办理租用手续,对政府无偿划拨的国有土地以及无偿提供的集体土地进行无偿收回,不予补偿。
    4、中央、省、市、区、乡镇投资以及社会人士通过政府部门向水厂援建的制供水设施及配套设施(包括附属物)无偿收回,不予补偿。
    5、现状不在运营或不进行制水生产的设施(或废弃的)不予收购。
    6、对外承包水厂按合同约定并结合实施方案进行处置。
    7、其他事项
(1)库存原材料。对各水厂库存的管材管件及各种生产资料,不影响使用的纳入资产评估。
(2)用户水费尾欠款。对各水厂用户水费尾欠款,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被收购水厂工作人员工资。被收购水厂原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收购期间由原工资发放人负责。
   (三)签定协议
    1、民营水厂和国有对外承包水厂由评估收购工作专班负责牵头,领导组相关单位参与,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协商谈判,最终结果报领导组审核。
    2、领导组对协商谈判的最终结果审核后,由评估收购工作专班在5日内签定收购协议。在收购协议签定后5日内完成资产清点并移交,支付收购款的50%,剩余50%在各水厂移交用水户资料且无遗留纠纷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到位。对水厂在规定期限内签定收购协议完成移交的,按照评估认可总资产的1%进行奖励,最高奖励封顶5万元;对在规定限期内未达成协议并移交的,不予奖励。
    3、在规定时限内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且水厂不能正常运行,又不能保障正常供水的,为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组将安排国有供水公司组织人员进驻水厂进行接管,保障水厂正常运行和饮水安全。
    4、民营水厂和国有对外承包水厂的收购资金由裕安区城投公司统一筹措。
   (四)移交与接管
1、收购协议签定后5日内,原民营投资者退出,水厂移交给国有供水公司统一运行管理。
2、人员安置,原则上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各水厂移交时对所有资产必须进行清点、盘存、登记。
4、农村供水工程收购接管前,国有供水公司要认真做好接管前的公告工作,公告内容包括接管单位名称、维修电话、监督电话,落实人员、接管运行、保障供水。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成立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委、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及各乡镇。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专班。1、资金保障工作专班,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赵德军牵头;2、评估收购工作专班,由副区长卢俊牵头。二是明确区直各部门及各属地乡镇的工作职责。三是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方案》稳妥实施。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236052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裕安区政府大楼后三楼309室裕安区农村饮水管理站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3年4月7日 8时36分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广大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农村水厂运行初期,制水设备新,需要投入维修养护设备的人力和物力较少,供水成本较低随着水厂供水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和运行年限的增加,供水设施逐渐老化,供水管网漏损率和供水维护成本大幅度增加,造成部分水厂运行管理不规范和供水服务不到位,供水水质、水量不稳定用水户投诉较高,群众满意度较低现有的运管模式已不能适应农村的供水需求,理顺农村供水管理体制问题迫在眉睫

    2022年11月22日,区水利局将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初稿)》通过OA向各乡镇和区直相关部门共36家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共收到36家单位回复,其中5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31家单位回复无修改意见。

    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4月6日,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进行了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

    具体修改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的理由

1

区人社局

请完善“五、改革方法与步骤,(五)被收购市场工作人员工资;六、稳步推进,(二)移交②人员安置”内容,明确如何保障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相关待遇,以及如何解除所有人员劳动关系,设计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经济补偿金等相关待遇。”建议完善手续,所有人员签订协议书,不得遗留劳资纠纷矛盾问题。

已采纳

 

2

司法局

一、《安徽裕安供水有限公司成立方案》中,建议确定裕安供水公司是否为国有独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等相关内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资委委派,且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区《安徽裕安供水有限公司成立方案》内容与上述规定不符,建议相关程序及要求征求国资委意见,按国资委意见办理

二、1.《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工作要求中,司法局无相关职权,建议删除;

2.五、(三)“(2)“土地价值核定”中建议确定自购土地已征地标准进行核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土地相关内容建议征求自然资源局意见。

3、“五、(四)(8)…对各水厂用户水费尾欠款,供水公司协助原水厂收取或依法追讨。”“(五)被收购水厂工作人员工资:被收购水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由原工资发放水厂负责。

方案前文提到本次改革要成立安徽裕安供水公司,将水厂所有权和经营权收回并纳入到供水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底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故如安徽裕安供水公司收购、合并各水厂,各水厂为供水公司分公司或内设机构,则原水厂的债权债务及员工合同履行应由安徽裕安供水公司承担

一、未采纳

二、1已采纳;

2已采纳;

3已采纳

 

一、《安徽裕安供水有限公司成立方案》因不在此次审议范围内,故未采纳。

 

3

市场监管局

一、“裕安”属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根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不得作为字号用语使用,且登记系统已将“裕安”作为禁用词,建议重新确定字号;若坚持使用,则需裕安区政府印发成立安徽裕安供水有限公司文件,报省市场监管局审核批准名称。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由六安市裕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属于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均未采纳

因三条意见均不在此次审议范围内,

未采纳。

4

区财政局

关于《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实施方案(送审稿)》中所涉及“区财政局负责积极筹措收购资金以及水厂收回后更新改造的费用”。收购费用区级财政2023年未列入预算,无法筹措。

已采纳

 

5

高新区

《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实施方案(送审稿)》我单位已收悉,建议体制改革前充分考虑:将裕安水厂和城南供水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延续的相关事宜纳入运行管理体制。

未采纳

建议按原有

规定办理

6-36

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公安分局、区城投、高新区、平桥乡、城南镇、青山乡、苏埠镇、石板冲乡、韩摆渡镇、分路口镇、狮子岗乡、独山镇、西河口乡、石婆店镇、徐集镇、江家店镇、罗集乡、固镇镇、丁集镇、新安镇、顺河镇、单王乡

无意见

 

 

 

文件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

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裕政秘〔202374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六安市裕安区民营水厂资产评估和收购工作计划表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2023526

 

 

 


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

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转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211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实现我区农村供水管理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政府主导,公益属性,积极推进现有农村自来水厂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收归国有,实施区域供水规模化发展,按照以大带小、能并则并的原则,逐步整合小型供水工程,开展规模化供水工程区域间联网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体系,全力推进规范化管理。根据市政府要求,力争2025年底前,全面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运营、规模化发展。

二、方法步骤

(一)资产评估

选定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民营投资和承包经营水厂私人投资的资产登记与评估,由评估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由资产评估收购工作专班负责资产评估和收购工作。

(二)资产处置

1.收购水厂供水设施(个人投资部分)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应给予合理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结合评估和实际使用情况来定。

2.根据需要对可利用的水厂生产、办公房屋及辅助设施(含附属物)进行评估,经评估后给予相应补偿。

3.对水厂所使用的土地,合法有偿取得的土地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其他方式有偿取得的土地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进行补偿;对单位或个人租用的土地继续办理租用手续,对政府无偿划拨的国有土地以及无偿提供的集体土地进行无偿收回,不予补偿。

4.中央、省、市、区、乡镇投资以及社会人士通过政府部门向水厂援建的制供水设施及配套设施(包括附属物)无偿收回,不予补偿。

5.现状不在运营或不进行制水生产的设施(或废弃的)不予收购。

6.对外承包水厂按合同约定并结合实施方案进行处置。

7.其他事项

1)库存原材料。对各水厂库存的管材管件及各种生产资料,不影响使用的纳入资产评估。

2)用户水费尾欠款。对各水厂用户水费尾欠款,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被收购水厂工作人员工资。被收购水厂原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收购期间由原工资发放人负责。

(三)签定协议

1.民营水厂和国有对外承包水厂由评估收购工作专班负责牵头,领导组相关单位参与,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协商谈判,最终结果报领导组审核。

2.领导组对协商谈判的最终结果审核后,由评估收购工作专班在5日内签定收购协议。在收购协议签定后5日内完成资产清点并移交,支付收购款的50%,剩余50%在各水厂移交用水户资料且无遗留纠纷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到位。对水厂在规定期限内签定收购协议完成移交的,按照评估认可总资产的1%进行奖励,最高奖励封顶5万元;对在规定限期内未达成协议并移交的,不予奖励。

3.在规定时限内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且水厂不能正常运行,又不能保障正常供水的,为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组将安排国有供水公司组织人员进驻水厂进行接管,保障水厂正常运行和饮水安全。

4.民营水厂和国有对外承包水厂的收购资金由裕安区城投公司统一筹措。

(四)移交与接管

1.收购协议签定后5日内,原民营投资者退出,水厂移交给国有供水公司统一运行管理。

2.人员安置,原则上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各水厂移交时对所有资产必须进行清点、盘存、登记。

4.农村供水工程收购接管前,国有供水公司要认真做好接管前的公告工作,公告内容包括接管单位名称、维修电话、监督电话,落实人员、接管运行、保障供水。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动。转变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是在充分结合我区实际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全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建议成立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委、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各乡镇。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专班。1、资金保障工作专班,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赵德军牵头;2、评估收购工作专班,由副区长卢俊牵头。资产评估和收购工作推进计划表见附件。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营体制改革责任重大,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任务,规范操作,积极稳妥推进。改委负责按照现行物价政策,合理制定全区农村自来水水价和收费标准。财政局负责极筹措收购资金以及水厂收回后更新改造的费用。区人社局负责劳动用工政策咨询解释。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各水厂用地的权属认定和用地政策解释工作。水利局负责供水单位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加强对各水厂在收回过渡期的监管确保供水生产服务稳定有序区卫健委加强水质监测,加大对各水厂水质检测力度,确保水质安全,对供水水质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区审计局负责做好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各水厂的经营活动监管,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区公安负责保障改革领导组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依法打击扰乱改革工作秩序、评估过程造假、破坏供水设施以及无故停水的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及保护,设立水源地保护区标志,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力以赴做好辖区内水厂评估、收购工作,确保评估、收购期间的社会稳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充分形成社会共识,依法依规处理争议资产和个性问题,稳步有序开展转变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涉及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

六安市裕安区民营水厂资产评估和

收购工作计划表

序号

县(区)

供水工程名称

资产评估时间

收购谈判时间

备注

1

裕安区

苏埠水厂

2023.3

2023.6

 

2

裕安区

韩摆渡水厂

2023.6

2023.9

 

3

裕安区

石婆店水厂

2023.6

2023.9

 

4

裕安区

南岳庙供水站

2023.7

2023.10

 

5

裕安区

罗集水厂

2023.7

2023.10

 

6

裕安区

丁集水厂

2023.8

2023.11

 

7

裕安区

石板冲水厂

2023.8

2023.11

 

8

裕安区

丰源水厂

2023.8

2023.11

存在银行抵押

9

裕安区

独山清源水厂

2023.9

2023.12

存在银行抵押

10

裕安区

新安中心水厂

2023.9

2023.12

 

11

裕安区

城南供水公司

2023.9

2023.12

 

 

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我区地处江淮分水岭,区内地形复杂,平原、丘岗、山丘各类地貌参差分布,村庄布点较为分散。我区农村供水起步于2006年,当初建设的农饮工程以解决安全饮水为主要目标,规模较小,管网布局分散,输配水管径较细,供水范围仅限于乡镇及周边。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水户和用水量的迅猛增加,我区农村供水设施不完善,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水厂的供水规模和供水服务,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以及水厂现有的运管模式已不能适应农村的供水需求,理顺农村供水管理体制问题迫在眉睫

(二)起草依据

1、《水利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

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转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21〕135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次出台《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目的是积极推进现有农村自来水厂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收归国有,按照政府主导、公益属性、城乡统筹、加强管理的原则。逐步整合各供水工程,通过开展个供水工程区域间供水管网联网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体系。力争2025年底前,全面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运营、规模化发展。

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前期调研。

2020年5月24日,市水利局、裕安区政府、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及区农饮站有关人员一行,赴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考察调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2022年10月21日,区水利局局长王兆杰带队赴霍山县水利局调研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

(二)文件起草。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转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21〕135号)文件明确要求:“力争2025年前,基本实现农村规模以上水厂统一运营管理”。区水利局党组在两次调研成果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于2022年11月起草了《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初稿)》。今年3月19日,区长例会对《方案(初稿)》进行了初步审核。

(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022年11月22日,区水利局将《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初稿)》通过OA向各乡镇和区直相关部门共36家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共收到36家单位回复,其中5家单位提出8条修改意见(部分采纳);31家单位回复无修改意见(具体见附件1: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表)。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全文发布,没有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并在反复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方案(送审稿)》。通过了区司法局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今年3月19日,区长例会对《方案(送审稿)》进行了初步审核。4月26日上午,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送审稿)》。

(四)合法性审查

2023年3月,区水利局将《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交由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月23日,区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我局经认真研究,对区司法局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采纳。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即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

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内容是对现有民营自来水厂所有权和经营权收回。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阐述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和必要性。

第二部分是《方案》实施的方法步骤,

一是对《方案》中涉及到的资产所采取的评估工作开展

的程序和步骤,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单位;

二是对《方案》中涉及到的资产如何界定,经评估的资产如何处置,人员如何安置等;

三是审核资产评估报告,并就供水工程所有权和经营权回购签定协议,收购款的支付程序及奖惩细则等;

四是规定了回购后供水工程的移交与接管程序,保障原有供水工程运行正常,供水正常;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成立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政府相关职能及各有关乡镇。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专班。1、资金保障工作专班,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赵德军牵头;2、评估收购工作专班,由副区长卢俊牵头。

二是明确区直各部门及各属地乡镇的工作职责。三是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方案》稳慎推进。

六、创新举措及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创新举措方面注重做好《方案》实施的可操作性。既要考虑我区实际情况,又要符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转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21〕135号)文件精神。

对有关“…(2)用户水费尾欠款。对各水厂用户水费尾欠款,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人员安置,原则上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同时根据多方征集意见,对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调整。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实现我区农村供水管理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

二是坚持高位推动。成立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政府相关职能及各有关乡镇。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营体制改革责任重大,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任务,规范操作,积极稳妥推进。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的责任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充分形成社会共识,依法依规处理争议资产和个性问题,稳步有序开展转变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涉及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专班。1、资金保障工作专班;2、评估收购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参加。

六是细化任务分解。制定稳妥有序的工作方案,确保《方案》顺利实施,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行前后衔接有序,运营正常,社情稳定。

 


解读单位:裕安区水利局

解 读 人:何凤江

咨询电话:0564-3236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