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裕安区科技局征集时间:[ 2023-02-10 00:00 ] 至 [ 2023-03-12 00: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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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六安市裕安区科技局牵头起草了《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计划》),为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计划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12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登录: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www.yuan.gov.cn/content/column/6814501)留言。

2.信函方式: 邮寄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环保大厦910室   邮编:237000。

3.电子邮件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593875865@qq.com邮箱。

4.联系人:尹学生   联系电话:0564-3308053。

六安市裕安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9日         

       

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中的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创新裕安,根据区委五届五次全会总体部署和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制定实施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为现代化美好裕安建设“五年大跨越”提供强劲支撑。

一、总体目标

2023年,科技创新指数在2021年基础上提升5个位次,即从全省45个区的第33位提升到28位,其中9项基础指标: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由67.5%提升到70%,规上工业企业每万人就业人员中R&D人员全时当量由809.17提升到900,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1.56%提升到1.9%,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总额由2.28亿元提升到3.02亿元,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由0.9%提升到2.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由3.79件提升到5.6件,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由11.63亿元提升到18亿元,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数与规上工业企业数之比由25.3%提升到26%,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达到8%。

到2025年,科技创新指数在全省45个区中的位次前移9位以上,实现整体指数居中、优势指标靠前,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详见《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2023-2025年目标任务表》。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科技企业倍增行动

1.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路径,加强政策引导和部门协同,做好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科技、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跟踪指导,发改、经信、住建、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做好培育推荐,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达标尽报”。到2025年,确保科小和高企数较2021年“双倍增”,分别达到150家和120家以上,其中规上工业高企数占比达到30%以上。(区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文旅局、税务局等区直单位和规上工业企业属地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2.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型骨干企业。加大力度推进企业创新升级,重点扶持高迪循环经济、松羽工程、鸿杰威尔、天通、皖翔、国泰等专精特新“小巨人”成为产业链长或行业头部,针对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分别培育1-2个细分领域“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特别是十亿规模的科技型领军企业。(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委、科技局、招商中心、高新区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一批传统企业改造升级。完善传统企业技改项目库,每年在遴选甄别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安排10家左右重点企业,针对性地加强政策、资金、技术、人才、平台等要素服务,推动企业改造升级,上规扩产,增加产值和市场份额。(区经信局牵头,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委、科技局、金融局、高新区和相关乡镇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二)开展企业研发能力筑基扩容行动

1.落实重点企业研发活动清零。认真落实科技部门常态化为企服务要求,建立“一对一”包保服务机制,指导2021年度全区11家营收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研发活动,规范研发经费归集填报。推动2家营收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企业按照有研发场地、有研发设施、有研发经费、有研发人员、有研发活动的要求,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管理上与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单独核算)的专门研发机构。落实“一企一策”精准服务,确保2025年实现“两清零”。(区科技局牵头,统计局、高新区和相关乡镇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2.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扩面。区科技局会同经信局、统计局、税务局等区直部门和属地对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摸清摸准企业生产、研发活动底数,指导企业建立研发费用月归集制度,及时兑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普惠政策,逐步推进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到2025年,全区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75%以上。(区科技局牵头,区经信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等区直部门和规上工业企业属地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3.建立专业机构全过程指导服务机制。政府委托第三方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全程指导企业开展研发项目备案,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或财务核算专账,辅导企业规范研发费用归集工作,确保研发费用应归集尽归集。到2025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总额达到4亿元,占营收比重达到2.3%以上。(区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税务局、高新区和相关乡镇街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动

1.加大科技成果捕捉和导入力度。加强与上海科技对口协作,积极对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等沪苏浙科技人才资源。依托安徽创新馆积极与知名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对接合作,发挥好科技成果转化专班作用,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发现、挖掘、转化和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一网两库”(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网、企业技术需求项目库、科技成果项目备案库)扩面增效,做好科技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助推成果转化到企业。建强用好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当好“科技红娘”,每年培训技术经纪人/经理人10名以上,开展科技要素对接活动不少于20场次。确保每年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以上,力争2025年达到23亿元。(区科技局牵头,高新区和相关乡镇、科技大市场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2.加强科技成果孵化载体建设。抓住省科技厅放宽孵化器复审条件、省级高新区可以自主申报孵化器的机遇,积极盘活利用高新区现有厂房资源,加大土地使用税减免等政策宣传,引导大企业或投资机构创办一批科技成果孵化载体。探索引导企业在上海建设异地孵化器。充分用好安徽大学大学科技园的成果资源和服务团队,加快省级裕科孵化器完善功能、提升效能,2023年启动创建国家级孵化器。支持省级春晖孵化器、青网众创空间创建国家级,加快复旦大学宁波院大别山先进产业科创中心建设。积极谋划争取政策性投资项目,推动整合高新区各类平台智力资源和创新要素,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组建集技术、资本、转化、运营于一体的高标准、市场化、综合性科创中心,打造“裕安智谷”。(高新区牵头,区发改委、科技局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3.增强企业创新平台资源集聚能力。推动高迪、鸿杰威尔、恒源机械、皖翔电力等市技术创新中心提升能级,加快中钢联、中科日升、松羽工程等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组建运行,以高能级平台为载体加强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一批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每年实施产学研备案项目10个以上。支持企业牵头组建或加入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助推相关产业加快发展。(区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委、经信局、人社局、高新区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四)开展创新生态优化行动

1.突出抓好科技创新主阵地。坚定不移推进高新区创新升级,制定实施高新区“以升促建”工作方案,大力培育发展“三新一高”产业,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优化现代产业服务支撑。到2025年,高层次人才加快集聚、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整体提升、现代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产城融合全面加速,园区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在规模效益、创新能力、结构优化、科技服务等方面基本达到国家级高新区标准。(高新区牵头,区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局等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落实)

2.突出打造科技创新主名片。抓住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机遇,加快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打造大别山革命老区唯一的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聚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久久为功“积树成林”,夯实产业基础,打造距离“全国新能源汽车之都”最近的国家火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推深做实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真正实现“大公司+小管委”管理运营模式,打造六安市最具活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园区。(高新区牵头,区委改革办、发改委、科技局、招商中心等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3.突出唱响创新裕安主旋律。树立科技活动就是经济活动的理念,加快高新区“三融合三为主”,改造提升硬环境,配套完善软环境,打造现代产业新城。(高新区牵头负责)弘扬创新文化,实行创新容错和尽职免责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区政府办牵头负责)鼓励全社会发明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2025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左右。(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对重点科创项目、关键技术成果、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区科技局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创新政策保障。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创新政策,修订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指数优化,对补短板的项目集中政策资源予以支持。(区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二)强化资金投入保障。认真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每年各部门财政预算涉及科技支出的全部列入206科目核算,确保到2025年财政科技支出占比达到5.5%左右。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积极支持政府参产股基金投早、投小、扶优,引导商业银行向科技型企业加大投融资,大力推进“雁阵”企业上市融资。(区财政局牵头,区科技局、经信局、金融局等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三)强化人才支撑保障。把解决企业人才诉求作为“为企优环境”内容,针对企业需求优化人才政策,建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方便企业招用技能人才。完善柔性引才政策,支持企业引进科学家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端技术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到2025年,全区每万就业人员的R&D人员全时当量达到1000以上。(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科技局、营商中心等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培训保障。区科技局会同统计、税务、经信等部门,针对规上工业企业和属地负责同志,组织行业专家每年开展两次科技创新知识培训,就创新调查制度、创新政策运用等进行精准指导,填补懂创新、会创新的知识基础,确保填报上来的科技创新指数如实反应我区科技创新水平。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区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经信局、高新区和相关乡镇街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五)强化统计监测保障。对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指标进行重点监测,结果纳入全区工业扩量提质增效“赛马”进行评价。(区经信局牵头,区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加强高新区科技创新指标监测,推动在高新区设立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对在库规上工业企业、新上规工业企业的主营产品,逐一对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进行分类统计,归类不准的及时纠正,确保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应统尽统,2025年高新区的高新产值占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66%以上。(高新区牵头,区科技局、统计局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六)强化组织调度保障。科技局每年2月份围绕三年行动计划研究提出当年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对定量指标进度安排到月,定性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当年目标任务清单经区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推进过程中由区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区科技局牵头负责)

附件:

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2023-2025年目标任务表

序号

基 础 指 标

2021年全省平均数

2021年我区静态数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增幅

目标

增幅

目标

增幅

目标

1

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数量占总企业的比例(%)

40.2

67.5

2个百分点

70

2个百分点

72

3个百分点

75

2

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总额(万元)

71100

22800

15%

30200

15%

35000

15%

40000

3

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65

1.56

0.2个百分点

1.9

0.2个百分点

2.1

0.2个百分点

2.3

4

规上工业企业每万就业人员的R&D人员全时当量(人年)

629.3

809.17

50

900

50

950

50

1000

5

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

5.5

0.9

1个百分点

2.5

1.5个百分点

4

1.5个百分点

5.5

6

每万人发明专利(件)

19.9

3.79

1

5.6

1

6.6

1.4

8

7

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

-

11.63

10%以上

18

10%以上

20

10%以上

23

8

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数与规上工业企业数之比(%)

58.14

25.3

0.5个百分点

26

2个百分点

28

2个百分点

30

9

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45.7

30.6

-

-

-

-

-

-

创新指数居全省位次

-

33

28

26

24

备注:自2022年9月起,统计部门已不再公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相关数据,无法测算具体数值,市统计局只占全市份额,2023年占全市份额达到8%左右,到2025年,占全市份额突破10%。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0月,省科技厅第19期《科技专报》首次公布了全省各县区2021年科技创新指数,我区静态指标得分89.9,动态指标得分0.4,在全省45个市辖区中分别排第33和39位,总体处于后进位次。为有效提升我区科技创新指数,依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区科技局牵头起草了《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全省科技部门常态化服务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科企秘〔2022〕420号)

2.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55号)

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六政〔2022〕67 号)

4.六安市科技局《贯彻党的二十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5.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裕安建设新篇章的决定(裕发〔2022〕27号)

三、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1年,在全省45个区当中,我区9个基础指标居第一方阵2个、中游3个、后进4个。从静态指标值看,我区只有规上企业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每万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全时当量2项指标超全省平均数,其他指标差距较大。但也看到,规上企业研发活动、研发人员相对较多,表明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发明专利等具有潜力。出台《行动计划》,有助于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支持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为现代化美好裕安建设“五年大跨越”提供强劲支撑。

四、起草过程

接到《科技专报》第19期上后,区科技局第一时间组织分析,对接省科技厅相关处室,摸清弄懂指标体系的构成和算法,找准短板弱项,于2022年11月15日形成《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有关情况的汇报》、2022年12月5日形成完整分析报告报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2023年1月3日,结合市科技局征求《贯彻党的二十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意见建议,进一步对接了我区各项指数的分年度和整体目标,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月30日发12个区直相关部门和15个有关乡镇街和高新区征求意见建议,除7家逾期未反馈外,另20家单位均反馈无意见。

五、主要内容

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主要是针对县区科技创新指数9项基础指标,逐项规划目标任务,细化支撑措施,明确主体责任,包括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其中总体目标主要是明确了2023年当年任务和2025年进位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是实施开展科技企业倍增行动、开展企业研发能力筑基扩容行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动、开展创新生态优化行动等4项行动12项具体任务;保障措包括施强化创新政策保障、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强化人才支撑保障、强化科技培训保障、强化统计监测保障、强化组织调度保障等6个方面。行动计划有效期3年,自2023年开始到2025年终止。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308053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环保大厦910办公室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区财政局在经费审查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的理由
1 区财政局 建议裕安区2023-2025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8%2%2.5% 采纳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3年3月13日 17时11分

2022省科技厅针对县域科技创新成效设计了9项指标,综合形成科技创新指数,并且从2022年开始每年按县、区分别进行考核排名。对此,省、市、区党委政府都很重视,各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分别作出批示和要求,我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作了安排,要求制定实施《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前期,六安市裕安区科技局牵头起草《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对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征集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2023年1月30日通过OA系统向并书面征求26个区直单位和高新区乡镇街意见。有7家单位逾期未反馈,区财政局在经费审查中提出1条修改意见,其余18家单位均反馈无意见。

    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12日,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进行了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

    区财政局在经费审查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的理由
1 区财政局 建议裕安区2023-2025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8%2%2.5% 采纳

文件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

计划2023-2025的通知

裕政办〔2023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已经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1. 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2023-2025年目标任务表

2. 2023年度科技创新指数提升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21

 

 

 

 

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中的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创新裕安,根据区委五届五次全会总体部署和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制定实施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为现代化美好裕安建设五年大跨越提供强劲支撑。

一、总体目标

2023年,科技创新指数在2021年基础上提升5个位次,即从全省45个区的第33位提升到28位,其中9项基础指标: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由67.5%提升到70%,规上工业企业每万人就业人员中R&D人员全时当量由809.17提升到900,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1.56%提升到1.9%,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总额由2.28亿元提升到3.02亿元,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由0.9%提升到1.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由3.79件提升到5.6件,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由11.63亿元提升到23亿元,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数与规上工业企业数之比由25.3%提升到26%,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达到8%

2025年,科技创新指数在全省45个区中的位次前移9位以上,实现整体指数居中、优势指标靠前,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详见《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2023-2025年目标任务表》。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科技企业倍增行动

1. 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路径,加强政策引导和部门协同,做好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科技、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跟踪指导,发改、经信、住建、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做好培育推荐,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达标尽报。到2025年,确保科小和高企数较2021双倍增,分别达到150家和120家以上,其中规上工业高企数占比达到30%以上。(区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税务局等区直单位和规上工业企业属地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2. 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型骨干企业。加大力度推进企业创新升级,支持我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势企业成为产业链长或行业头部,针对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分别培育1-2个细分领域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特别是十亿规模的科技型领军企业。(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委、科技局、招商中心、高新区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3. 加快推进一批传统企业改造升级。完善传统企业技改项目库,每年在遴选甄别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安排10家左右重点企业,针对性地加强政策、资金、技术、人才、平台等要素服务,推动企业改造升级,上规扩产,增加产值和市场份额。(区经信局牵头,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委、科技局、金融、高新区和相关乡镇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二)开展企业研发能力筑基扩容行动

1. 落实重点企业研发活动清零认真落实科技部门常态化为企服务要求,建立一对一包保服务机制,指导2021年度全区11家营收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研发活动,规范研发经费归集填报;推动2家营收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企业按照有研发场地、有研发设施、有研发经费、有研发人员、有研发活动的要求,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管理上与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单独核算)的专门研发机构。落实一企一策精准服务,确保2025年实现两清零(区科技局牵头,统计局、高新区和相关乡镇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2. 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扩面。区科技局会同经信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等区直部门和属地对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摸清摸准企业生产、研发活动底数,指导企业建立研发费用月归集制度,及时兑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普惠政策,逐步推进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2025年,全区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75%以上。(区科技局牵头,区经信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等区直部门和规上工业企业属地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3. 建立专业机构全过程指导服务机制通过第三方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全程指导企业开展研发项目备案,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或财务核算专账,辅导企业规范研发费用归集工作,确保研发费用应归集尽归集。到2025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总额达到4亿元,占营收比重达到2.3%以上。(区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税务局、高新区和相关乡镇街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动

1. 加大科技成果捕捉和导入力度。加强与上海科技对口协作,积极对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等沪苏浙科技人才资源。依托安徽创新馆积极与知名高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对接合作,发挥好科技成果转化专班作用,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发现、挖掘、转化和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一网两库(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网、企业技术需求项目库、科技成果项目备案库)扩面增效,做好科技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助推成果转化到企业。建强用好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当好科技红娘,每年培训技术经纪人/经理人10名以上,开展科技要素对接活动不少于20场次。确保每年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以上,力争2025年达到36亿元。(区科技局牵头,高新区和相关乡镇、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2. 加强科技成果孵化载体建设。抓住省科技厅放宽孵化器复审条件、省级高新区可以自主申报孵化器的机遇,积极盘活利用高新区现有厂房资源,加大土地使用税减免等政策宣传,引导大企业或投资机构创办一批科技成果孵化载体。探索引导企业在上海建设异地孵化器。充分用好安徽大学科技园的成果资源和服务团队,加快省级裕科孵化器完善功能、提升效能,2023年启动创建国家级孵化器。支持省级春晖孵化器、青网众创空间创建国家级,加快复旦大学宁波院大别山先进产业科创中心建设。积极谋划争取政策性投资项目,推动整合高新区各类平台智力资源和创新要素,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组建集技术、资本、转化、运营于一体的高标准、市场化、综合性科创中心,打造裕安智谷(高新区牵头,区发改委、科技局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3. 增强企业创新平台资源集聚能力。推动高迪、鸿杰威尔、恒源机械、皖翔电力等市技术创新中心提升能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组建运行,以高能级平台为载体加强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一批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每年实施产学研备案项目10个以上。支持企业牵头组建或加入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助推相关产业加快发展。(区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人社局、高新区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四)开展创新生态优化行动

1. 突出抓好科技创新主阵地。坚定不移推进高新区创新升级,制定实施高新区以升促建工作方案,大力培育发展三新一高产业,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优化现代产业服务支撑。到2025年,高层次人才加快集聚、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整体提升、现代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产城融合全面加速,园区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在规模效益、创新能力、结构优化、科技服务等方面基本达到国家级高新区标准。(高新区牵头,区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局等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落实)

2. 突出打造科技创新主名片。抓住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机遇,加快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打造大别山革命老区唯一的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聚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久久为功积树成林,夯实产业基础,打造距离全国新能源汽车之都最近的国家火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推深做实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真正实现大公司+小管委管理运营模式,打造六安市最具活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园区。(高新区牵头,区委改革办、发改委、科技局、区招商中心等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3. 突出唱响创新裕安主旋律树立科技活动就是经济活动的理念,加快高新区三融合三为主,改造提升硬环境,配套完善软环境,打造现代产业新城。(高新区牵头负责)弘扬创新文化,实行创新容错和尽职免责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区政府办牵头负责)鼓励全社会发明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2025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左右(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对重点科创项目、关键技术成果、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区科技局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创新政策保障。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创新政策,修订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指数优化,对补短板的项目集中政策资源予以支持。(区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二)强化资金投入保障。认真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每年各部门财政预算涉及科技支出的全部列入206科目核算,确保到2025年财政科技支出占比达到2.5%左右。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积极支持政府参产股基金投早、投小、扶优,引导商业银行向科技型企业加大投融资,大力推进雁阵企业上市融资。(区财政局牵头,区科技局、经信局、金融等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三)强化人才支撑保障把解决企业人才诉求作为为企优环境内容,针对企业需求优化人才政策,建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方便企业招用技能人才。完善柔性引才政策,支持企业引进科学家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端技术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到2025年,全区每万就业人员的R&D人员全时当量达到1000以上。(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科技局、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培训保障区科技局会同统计税务经信等部门,针对规上工业企业和属地负责同志,组织行业专家每年开展两次科技创新知识培训,就创新调查制度、创新政策运用等进行精准指导,填补懂创新、会创新的知识基础,确保填报上来的科技创新指数实反应我区科技创新水平。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区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经信局、高新区和相关乡镇街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五)强化统计监测保障对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指标进行重点监测,结果纳入全区工业扩量提质增效赛马进行评价。(区经信局牵头,区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加强高新区科技创新指标监测,推动在高新区设立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对在库规上工业企业、新上规工业企业的主营产品,逐一对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进行分类统计,归类不准的及时纠正,确保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应统尽统,2025年高新区的高新产值占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66%以上。(高新区牵头,区科技局、统计局按职责任务分工负责)

(六)强化组织调度保障科技局每年2月份围绕三年行动计划研究提出当年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对定量指标进度安排到月,定性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当年目标任务清单经区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推进过程中由区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区科技局牵头负责)


附件1

 

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2023-2025年目标任务表

 

序号

2021年全省平均数

2021年我区静态数

2023

2024

2025

增幅

目标

增幅

目标

增幅

目标

1

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数量占总企业的比例(%

40.2

67.5

2个百分点

70

2个百分点

72

3个百分点

75

2

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总额(万元)

71100

22800

15%

30200

15%

35000

15%

40000

3

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65

1.56

0.2个百分点

1.9

0.2个百分点

2.1

0.2个百分点

2.3

4

规上工业企业每万就业人员的R&D人员全时当量(人年)

629.3

809.17

50

900

50

950

50

1000

5

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

5.5

0.9

0.9个百分点

1.8

0.2个百分点

2

0.5个百分点

2.5

6

每万人发明专利(件)

19.9

3.79

1

5.6

1

6.6

1.4

8

7

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

-

11.63

10%以上

23

10%以上

29

10%以上

36

8

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数与规上工业企业数之比(%

58.14

25.3

0.5个百分点

26

2个百分点

28

2个百分点

30

9

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45.7

30.6

-

-

-

-

-

-

创新指数居全省位次

-

33

28

26

 

24

备注:自20229月起,统计部门已不再公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相关数据,无法测算具体数值,市统计局只提供占全市份额,2023年占全市份额达到8%左右,到2025年,占全市份额突破10%

 

 


附件2

2023年度科技创新指数提升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

(一)开展科技企业倍增行动

1

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

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到150家。

10月底前

区科技局

各乡镇街、高新区

2

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96家。

12月底前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有关属地

3

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数占规上工业企业数达到26%

12月底前

区科技局

区经信局、有关属地

4

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型骨干企业

力争新材料领域、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各培育1家进入省单项冠军培育库。

6月底前

区经信局

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招商中心、高新区

5

力争培育2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0月底前

区经信局

区科技局、高新区

6

加快推进一批传统企业改造升级

年度安排实施技改项目10个左右。

3月底前

区经信局

高新区和相关乡镇

(二)开展企业研发能力筑基扩容行动

7

落实重点企业研发活动清零

完成安徽华电、兴瑞羽毛、五里桥混凝土、凯迪斯顿、振宇商砼等5家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清零。

3月底前

区科技局

区统计局、高新区和相关乡镇

8

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扩面

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占比达到70%

10月底前

区科技局

区统计局、区税务局等有关区直部门和规上工业企业属地

9

建立专业机构全过程指导服务机制

由科技局负责与第三方专业科技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辅导全区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服务费列入科技创新驱动专项资金预算支出。

3月底前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10

将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指标纳入全区工业扩量提质增效赛马,确保企业研发支出应归尽归,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9%

10月底前

区科技局

区经信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和规上工业企业属地

(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动

11

加大科技成果捕捉和导入力度

建好用好安徽科技大市场,年度培训技术经纪人/经理人10名以上,开展科技要素对接活动不少于20场次。

12月底前

区科技局

各乡镇街、高新区、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

12

实行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力争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以上,总金额达23亿元。

12月底前

区科技局

各乡镇街、高新区、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

13

加强科技成果孵化载体建设

围绕达标、可孵、规范建设科技孵化器目标,依托安徽大学科技园六安分园优质资源和管理力量,2023年启动裕科孵化器创建国家级工作。

9月底前

高新区

区科技局

区直相关部门

14

增强企业创新平台资源集聚能力

启动高迪固废资源化利用与绿色建材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创建省级工作。

5月底前

区科技局

高新区

15

力争恒源机械与皖西学院联合共建的智能水利机械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进入省拟培育名单。

3月底前

区科技局

高新区

16

增强企业创新平台资源集聚能力

推动恒源机械安徽省水利机械工程研究中心通过省级验收。

10月底前

区发改委

高新区

17

年度培育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2家。

11月底前

区经信局

高新区

18

年度实施产学研备案项目10个以上。

12月底前

区科技局

高新区

(四)开展创新生态优化行动

19

突出抓好

科技创新

主阵地

研究制定高新区以升促建三年行动方案。

4月底前

高新区

区直相关部门

20

突出打造

科技创新

主名片

抓住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机遇,启动创建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6月底前

高新区

区科技局

21

启动创建国家火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

6月底前

高新区

区发改委

 

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推深做实大公司+小管委管理运营模式。

12月底前

高新区

区直相关部门

22

突出唱响

创新裕安

主旋律

加快推进高新区三融合三为主,改造提升硬环境,配套完善软环境。

12月底前

高新区

区直相关部门

24

鼓励全社会发明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确保2023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6件。

12月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区直相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25

强化创新

政策保障

修订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2月底前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26

强化资金

投入保障

推动各部门财政预算涉及科技支出全部列入206科目核算,2023年财政科技支出占比重达到1.8%以上。

12月底前

区财政局

区直相关部门和高新区

27

强化人才

支撑保障

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引进技术人才,规范填报统计报表,确保规上工业企业中每万就业人员的R&D人员全时当量达900以上。

12月底前

区科技局

区人社局

28

强化科技

培训保障

年度组织2次规上工业企业和属地负责同志的科技创新知识培训,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6月上旬、12月中旬各一次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经信局、规上工业企业属地

29

强化统计

监测保障

将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指标纳入全区工业扩量提质增效赛马进行评价。

季评价

年评比

区经信局

区科技局

30

推动在高新区设立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

3月底前

区科技局

高新区

区直相关部门

31

对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新上规工业企业的主营产品,逐一对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进行分类统计,确保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应统尽统,增幅45%左右。

12月底前

高新区

区科技局

区统计局

26

强化组织

调度保障

每季度收集汇总各单位当前工作进展,并以《裕安科技工作》形式向区政府报告,对进度滞后的由区政府调度推动。

每季度

区科技局

区直相关单位

 

 

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2年,省科技厅针对县域科技创新成效设计了9项指标,综合形成科技创新指数,并且从2022年开始每年按县、区分别进行考核排名。为有效提升我区科技创新指数,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区科技局牵头起草《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主要政策依据有:

1.《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55号);

2.《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六政〔202267 号);

3.《关于印发<全省科技部门常态化服务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科企秘2022420号)。

    4.《六安市科技局关于印发<贯彻党的二十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六20236 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出台《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际行动,是充分发挥科技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中的引领作用,赋能现代化美好裕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牵引,形成工作合力,迅速改变我区科技创新指数在全省市辖区位次靠后的局面的紧迫需要。力争通过3年时间,推动我区科技创新指数逐年提升,到2025年排名达到全省同类市辖区的中游位次,全面提升我区科技创新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202210月,省科技厅第19期《科技专报》首次公布了全省各县区2021年科技创新指数后,我局第一时间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掌握指标体系的构成和算法,了解我区得分及排名情况,并召开部门务虚会,深入分析短板差距和卡口瓶颈,于20221115日形成《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情况报告》,并专题向区政府报告。

2.202212月,区科技局成立文件起草组,在广泛调研、深入分析、充分讨论基础上,于20231月形成了《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初稿。

3.2023130日,书面征求了相关区直单位和乡镇街意见,进一步修改后于210日挂网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4.202329日,文件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于223日收到合法性审查意见。

5.202331日,报区财政局进行经费审查并于32日收到经费审查意见。

6.202333日,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送审稿,并经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7.2023321日,《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以裕政办〔20238号文件下发并开始执行。

四、工作目标

2025年,科技创新指数在全省提升到28位,实现优势指标靠前、整体指数居中,适应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创新对主体的培育,明确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路径,实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较2021年实现双倍增。通过创新能力提升和创新成果转化,构建产学研培育链条,与高校院所建立稳定产学研合作关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传统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逐步推动研发活动全覆盖。力争到2025年在规模、创新力、结构、科技等方面基本达到国家级高新区标准。

    五、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针对创新主体培育、创新能力提升、创新成果转化、创新生态营造等重点工作开展四项行动

创新主体培育方面:开展科技企业倍增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通过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链条,培育以专精特新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型骨干企业,推动传统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等举措,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较2021年实现双倍增

创新能力提升方面:开展企业研发能力筑基扩容行动。积极引导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入开展营收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企业“两清零”行动,建立专业科技中介机构全过程辅导企业规范研发费用归集工作机制,逐步推动研发活动全覆盖。到2025年,完成省市下达清零任务,规上制造业企业有研发活动覆盖率75%以上R&D经费支出占营收比重达到2.3%以上。

创新成果转化方面展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动,不断加大科技成果捕捉和导入力度,做好科技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持续加强科技成果孵化载体建设2023年启动裕科创建国家级孵化器,推动高新区各类平台智力资源和创新要素整合集聚积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提档升级,推动与高校院所建立稳定产学研合作关系

创新生态营造方面开展科技创新生态优化行动,坚持把高新区作为创新主阵地,坚定不移推进高新区创新升级,力争2025在规模效益、创新能力、结构优化、科技服务等方面基本达到国家级高新区标准持续推进高新区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鼓励全社会发明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六、创新举措和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突出和科技创新指数指标构成相对应,突出和现有规划计划和工作目标相衔接,突出和我区科技创新实际相适应,聚焦9项基础指标,逐条逐项提出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注重把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任务进行集成优化,确保各项工作举措既符合我区科技创新实际,又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推动我区科技创新指数有效提升。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创新政策保障。修订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指数优化,对补短板的项目集中政策资源予以支持。

二是资金投入保障。每年各部门财政预算涉及科技支出的全部列入206科目核算,确保到2025年财政科技支出占比达到2.5%左右;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三是人才支撑保障。针对企业需求优化人才政策,完善柔性引才政策。

四是科技培训保障。针对规上工业企业和属地负责同志,组织行业专家每年开展2次科技创新知识培训。

五是统计监测保障。将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指标纳入全区工业扩量提质增效赛马进行评价;加强高新区科技创新指标监测。

六是组织调度保障。科技局每年一季度围绕三年行动计划研究提出当年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由区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八、解读人员信息

解读单位:裕安区科学技术局

 读 人:裕安区科学技术局尹学生

咨询电话0564-3308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