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调整)》(编号:LA3415-2021-9)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8 09:28 信息来源:六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六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LA3415-2021-9)2022年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片区位于六安市城南镇镇域范围南部,东至六安电厂,南至戚桥路,西至磨子潭路,北至金裕大道;涉及到裕安区潘岗居委会,李仓村,宝丰村,总面积820.4675公顷,其中农用地541.2495公顷,建设用地221.5124公顷,未利用地57.7056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160.4132公顷。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本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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